陈灌(1325年—1371年),字子将,明朝庐陵人,官至甯国府知府。
元末明初时,陈灌组织乡间武勇,随后归顺朱元璋,擢湖广行省员外郎,累迁大都督府经历。随后跟从徐达北征,后担任甯国知府,期间建立学校、提倡教育,并禁止土地兼并。此外,他还修建灌溉渠道,保护良田,并严明律法。洪武四年,召入应天府,不久病亡[1]。有子陈坦。
- ^ 《明史》(卷281):“陈灌,字子将,庐陵人也。元末,世将乱,环所居筑场种树,人莫能测。后十年,盗蜂起。灌率武勇结屯林中,盗不敢入,一乡赖以全。太祖平武昌,灌诣军门谒见。与语奇之,擢湖广行省员外郎,累迁大都督府经历。从大将军徐达北征。寻命筑城泰州,工竣,除甯国知府。时天下初定,民弃《诗》《书》久。灌建学舍,延师,选俊秀子弟受业。访问疾苦,禁豪右兼并。创户帖以便稽民。帝取为式,颁行天下。伐石筑堤,作水门蓄泄,护濒江田,百姓咸赖。有坐盗麦舟者,论死数十人。灌覆按曰:“舟自漂至,而愚民哄取之,非谋劫也。”坐其首一人,余悉减死。灌丰裁严正,而为治宽恤类此。洪武四年召入京,病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