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06号决议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第106号决议
日期1955年3月29日
会议695
编号S/3378(文件
主题巴勒斯坦问题
投票
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结果通过
安全理事会理事国
常任理事国
非常任理事国

联合国安理会106号决议》是1955年3月29日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695次会议通过的。鉴于联合国巴勒斯坦休战监察组织英语United Nations Truce Supervision Organization in Palestine参谋长的报告书、埃及以色列代表的陈述,安理会注意到混合停战委员会英语Mixed Armistice Commissions对于“以色列正规军队”于1955年2月28日在加沙地带“奉以色列当局之命令事先安排计划”攻击埃及正规军队的判定。安理会在这项决议中讉责这次攻击英语Operation Black Arrow破坏了《联合国安理会54号决议》的停火规定,并呼吁以色列采取一切措施避免同样行动发生,又深切表达任一方违反停战协议就威胁到协议本身,若双方不严格遵守协议则巴勒斯坦永远都不能达到永久和平。

该决议获得一致通过。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