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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毓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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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毓棠(1914年—2005年3月5日),广东台山人,中华民国外交官,曾历任驻新西兰大使等职。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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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私立燕京大学,获学士学位。后赴美国留学,入哈佛大学,获政治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央社美国华盛顿分社社员。

1943年,应聘为中华民国驻美国大使私人秘书,后任中华民国出席旧金山联合国宪章大会代表张君劢英文秘书。1947年出席印度新德里泛亚会议。1948年,任国立清华大学政治系教授。同年4月,任行政院参事。翌年,赴台编辑农村复兴委员会总报告书。1950年,受命派驻日本中国代表团。1955年,奉国民政府派任出席世界道德重整大会。1956年,任中华民国驻温哥华总领事。1961年8月,任驻新西兰使馆参事并代理馆务。1963年6月,任驻新西兰大使,1966年5月去职,旋受聘为美国麦金诺学院政治系教授兼主任。1969年,调驻联合国代表团大使兼高级顾问[1]

1974年退休,应中国文化学院(后改制中国文化大学)邀请,至该校创办“中美关系研究所”,后改制为“美国研究所”。同年,创办并主编《中美关系英文季刊》。2005年3月5日逝世[2]

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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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勋章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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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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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民国人物大辞典. 河北人民出版社. : 2515页. 
  2. ^ 方惠宗; 庄之渊. 前外交大使、文大美國研究所創所所長劉毓棠教授5日辭世. 华夏导报. 2005-03-11 [2021-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7). 
  3. ^ 總統令. 总统府公报 (总统府第三局). 1966-03-25, 第1734号: 1页 [2021-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