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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talk:Urbange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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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愈留言 2013年1月13日 (日) 16:53 (UTC)[回复]

Re: 致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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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要在Talk:高雄市跟誰吵架,除了少數一兩句是個人評論外,其他都是事實陳述。謝謝!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9日 (一) 17:25 (UTC)[回复]

我也沒有要跟誰吵架,只要有人來討論,我當然會禮貌地做出回應,我說這話完全都根據事實陳述。謝謝!--Yashigano留言2013年12月10日 (二) 01:18 (UTC)[回复]
首先,我同意那樣的內容根本不該在討論頁出現。但有人提問,我只是盡我所能回答,總不能擺著不管。原本這個對話已經結束了,您要做隱藏或是灰色處理我完全同意。但您指涉我「吵架」,我就不得不回應,因為我不認為我有吵架。對方一直用情緒性語言,非我所能控制。另外也請留意,Wikipedia:討論頁指導#編輯意見已寫明「編輯他人的留言總體上是不允許的」,我的發言也不涉及例外情況。您本來就不可以移除我的留言,又說「我並不會移除」很奇怪。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12日 (四) 05:29 (UTC)[回复]
您當然沒有。但移除本來就不是您的權限,又何必說「我並不會移除」?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12日 (四) 07:36 (UTC)[回复]
一開始就用「指責態度」的人是您(涉我「吵架」),後來又自我膨脹的人也是您。我原本都不覺得我在跟User:Yashigano吵,只是跟他陳述事實,但現在卻真的覺得跟您在吵,我自己也感到可笑。這個原本已經結束的事情,您自己要「公親變事主」、攪一池春水。同樣都是地理人,可能跟您有許多共同認識的人,何必呢?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12日 (四) 07:50 (UTC)[回复]
我真的覺得您話說得很怪。什麼叫做「明知故犯」?什麼叫做「若閣下自認為沒吵架,又怎會覺得別人說的話是在指責您」?意思是不管別人說我做了什麼,只要我自己覺得沒做,都不該感覺被指責嗎?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12日 (四) 08:25 (UTC)[回复]

請問我在哪裏「造謠是非,胡亂中傷」(後者勉強還有主觀成分,但前者的「謠」在哪?),是否請您說清楚?我的觀點您可以不認同,但我說話時應該都有提出根據和理由。我確實因為您一開始就說我「吵架」而不滿,請恕我有點難將此舉視為「善意」。過去User:Yashigano有在內容移動過後感到困惑的先例,請見Wikipedia:討論頁#我之前許多問題都被拿掉,我不知道該怎麼辦?,當下我只想盡快把這個問題結束掉。您自己先用不是很善意的方式處理,又要別人用Wikipedia:善意推定。請注意「向他人高喊:『假定(我的)善意』,並不能免除你解釋自己行為的責任」。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14日 (六) 07:00 (UTC)[回复]

我確實很早就發現離題了,否則不會有這種無奈感。但您不針對我問題回答,只是一直說一些沒有根據的事,我同樣遺憾與不解。如果只是因為跟人有歧見就會被封禁,那我真是太驚訝了。接下來一天無法上網,請見諒。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14日 (六) 07:36 (UTC)[回复]
請問我在哪裏「造謠是非,胡亂中傷」(後者勉強還有主觀成分,但前者的「謠」在哪?),是否請User:Urbangeography說清楚?我的觀點User:Urbangeography可以不認同,但我說話時應該都有提出根據和理由。您自己先用不是很善意的方式處理,又要別人用Wikipedia:善意推定。請注意「向他人高喊:『假定(我的)善意』,並不能免除你解釋自己行為的責任」。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14日 (六) 07:02 (UTC)[回复]
與上述話題內容重覆,已回應。--Urbangeography留言2013年12月14日 (六) 07:38 (UTC)[回复]

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Talk:高雄市有討論出現處理上歧見該如何做比較好?到底想要表達什麼?我完全不明白。究竟是我哪裏讓您誤會,還是您想刻意扭曲事實?您現在說跟「吵架」無關,我先前也早說過「原本這個對話已經結束了,您要做隱藏或是灰色處理我完全同意。」所以我不知道「處理上歧見」到底在哪?請您明示。當初在Talk:高雄市/存檔2#MIT台灣誌介紹的高雄與我知道的高雄怎差那麼多?討論的,扣出後來就未再出現的冥王歐西里斯,就只有您我兩方及User:YashiganoUser:KolymaUser:Kolyma在您提交互助客棧之前根本沒有參與我們私下的討論,我也看不出來User:Yashigano現在跟您還有哪裏有歧見。您想說什麼、您想要什麼,是否請您說清楚?您既然知道「封禁的問題是看管理員的決定」,也知道您無權更動他人在討論頁的內容,為什麼要不停imply that(抱歉,想不到好的中文詞)這些事情有可能發生,甚或您自己有權利影響?如果這是您認為的「善意」、「提醒」,我完全不敢恭維,因為在我來看根本是威脅。我在維基百科多少年了,很清楚這跟封禁根本無關。另外,我不知道您「這其實犯不著要讓自己不來維基百科」是指什麼?但我當時是真的有一段較長的時間無法上網,不是刻意不來。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15日 (日) 23:58 (UTC)[回复]

Re: 致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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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這種事,首先我特別向閣下致歉,因為我沒想到Talk:高雄市會害到你,不過我看的出你是出於善意,我也看了你們的對話,再加上之前他對我在Talk:高雄市的交談,如此反思下來可以確實發現問題不在於你我之間,因為一個明事理的人是可以做到得饒人處且饒人,不會看見別人有錯就拼命一直往這敲,更何況我好説歹說,還將我在詢問處不能問的情況對他說,最後你也看見他是怎樣的人了吧,也不是我故意對他吵,一開始是他自己跳下來插話。搞到最後,使得我只好找一旁回應的Kolyma詢問,還好有他才讓我明白每一個地方該有什麼樣討論去交談,否則再繼續遇到Talk:高雄市這事,可能一輩子我一直手拿著問題都不知道該怎辦。看到你這樣子對我說這些話,我不會去太在意他,只是看見他遷怒於你,無論是不是我,任何人見著都會路見不平地上前理論,所以我剛也向他理論一番,看他自己説的話能不能做的到。此外,很感謝閣下的鼓勵,你也可以多寫些地理條目,這並沒有特別值得佩服之處,所以你就別太抬舉我了。--Yashigano留言2013年12月13日 (五) 14:08 (UTC)[回复]

Re:Re:Talk:高雄市有討論出現處理上歧見該如何做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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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沒啥事!人家兩人之間對彼此措詞上的意見表達完畢,心情獲得解脫就好,又有什麼值得大家討論的?我只是表達個人意見而已,如果您還是覺得此舉很有意義,那就請便吧!-Kolyma留言2013年12月15日 (日) 09:34 (UTC)[回复]

做什麼?您指關閉討論嗎?不急,這種事情先試水溫,看看反應再說。-Kolyma留言2013年12月15日 (日) 09:39 (UTC)[回复]
當然如果開版者(閣下)同意,便可立即進行。--Kolyma留言2013年12月15日 (日) 09:42 (UTC)[回复]
擺者當然也可以;但如果已經確定沒有討論價值,關閉可以更有效地管理客棧頁面秩序,畢竟一掛就是十幾天,不僅礙眼,也影響頁面開啟時間。--Kolyma留言2013年12月15日 (日) 09:5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