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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talk:小家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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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創建的條目岳路平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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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创建的条目被认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文字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无法获得授权者;
  • 申诉 - 这可能只是个误会。

谢谢您的合作。—Nivekin請留言 2011年5月12日 (四) 15:44 (UTC)[回复]

似乎您所加入的内容来自百度百科等其他网络百科全书。由于它们的版权协议并不符合维基百科版权的有关规定,在未授权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暂时隐藏您编写的内容。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中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或者如果您是条目的原创者,请阅读百度百科的版权问题。感谢您的配合,祝编辑愉快。—Nivekin請留言 2011年5月12日 (四) 15:44 (UTC)[回复]

经过两年多的词条编辑,原先的词条内容已经改变,原有的版权争议已经基本不存在,目前的版本甚至跟之前认为有版权争议的版本已经大幅度改变。小家碧玉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10:52 (UTC)[回复]

您創建的條目岳路平/temp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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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创建的条目被认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文字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无法获得授权者;
  • 申诉 - 这可能只是个误会。

谢谢您的合作。—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5月12日 (四) 16:17 (UTC)[回复]

似乎您所加入的内容来自百度百科等其他网络百科全书。由于它们的版权协议并不符合维基百科版权的有关规定,在未授权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暂时隐藏您编写的内容。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中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或者如果您是条目的原创者,请阅读百度百科的版权问题。感谢您的配合,祝编辑愉快。—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5月12日 (四) 16:17 (UTC)[回复]

请补充檔案File:Yue Luping.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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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Yue Luping.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Wing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14:36 (UTC)[回复]

JPG文件早已不存在,此问题已经不存在。小家碧玉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10:53 (UTC)[回复]

请补充檔案File:Yueluping.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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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Yueluping.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Wing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14:50 (UTC)[回复]

请补充檔案File:PINPIN.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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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PINPIN.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Wing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15:17 (UTC)[回复]


File:Yueluping.jpg快速删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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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2月30日 (五) 00:50 (UTC)[回复]

争论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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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阁下注意,阁下对岳路平条目的编写行为有可能触发编辑战,建议到对方讨论页或者是条目讨论页讨论以达成共识,请参阅WP:EW。--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28日 (六) 11:08 (UTC)[回复]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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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停止一切毀損性編輯。如閣下繼續破壞維基百科(如閣下於岳路平的編輯),閣下將會遭受封禁。--Lanwi1(留言) 2014年6月28日 (六) 17:14 (UTC)[回复]

这是对您的最後警告
如果您再次破壞維基百科(如閣下於岳路平的編輯),閣下將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Lanwi1(留言) 2014年6月28日 (六) 17:22 (UTC)[回复]

由于破坏,您已被禁止一星期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于您自己的讨论页页顶加入{{封禁申诉}}并写下您要求复审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Lanwi1(留言) 2014年6月28日 (六) 17:26 (UTC)[回复]

有關岳路平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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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在岳路平條目添加大量不符維基格式的內容,敬請前往改善。--Kolyma留言2014年7月6日 (日) 02:44 (UTC)[回复]

对岳路平词条编辑争议的几点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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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阁下近期反复修改岳路平词条,删除了原有百科上的大量内容,疑似破坏,并且我对阁下创建编辑的岳路平词条存在疑问,可能存在误会,建议阁下予以说明澄清:1、经维基百科系统标注,阁下编辑的岳路平词条内容与百度本科等其他网络词条内容雷同,我查阅后发现百度百科词条编辑者中有与阁下类似的名字,且该编辑跟阁下一样多次添加编辑岳路平词条,请问是否跟阁下属于同一人,如不是,阁下可能已经涉及侵权行为,请阁下予以说明;2、岳路平词条的部分编辑者在词条上宣称:“岳路平先生自己为自己创建词条,自我宣传美化。”和指出阁下疑似为岳路平先生本人的问题,请阁下予以解释,岳路平先生并非历史人物和公认的知名人士,很少有普通网友为一位非著名人士编辑创建词条,而且阁下在编辑词条的过程中搜集寻找了大量网络链接证明,也不像一般网友所谓,阁下在创建岳路平词条中使用了大量非中立性措辞,疑似过多表达对岳路平先生的赞美,致使我对阁下的编辑本词条的目的性有疑问,阁下是否与岳路平先生存在利益关系或为岳路平先生本人。3、阁下宣称的部分内容缺乏权威性的依据,词条中部分宣称性内容缺乏来源说明,如阁下在词条中宣称岳路平先生为岳飞后代,是否有相关权威性证明,如岳飞公认后代的证明或者公信度较高媒体的报道。经我发现网络上关于岳路平先生为岳飞后代的宣称仅为阁下编辑的岳路平词条一则,缺乏其他佐证,而且岳路平先生本人在个人官方网站和微博上也未有相关表述。4、阁下提供的相关网站链接大多为失效链接,无法正常打开,建议阁下更换有效性链接供网友查阅。5、阁下指出有人雇佣公关公司对岳路平先生进行攻击,如确为属实,我建议阁下向当地警察局报警,以维护阁下和岳路平先生的合法权益。

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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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滥用编辑权限,据维基百科的封禁方针回退不过三原则,您已被禁止2周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户讨论页加入{{封禁申诉}}并说明您申诉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一个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广雅 范 2014年7月8日 (二) 10:16 (UTC)[回复]

您似乎在岳路平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請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請參閱争议的解决。--ZLC.lclc 2014年7月28日 (一) 09:37 (UTC)[回复]

若再无视讨论页直接回退条目,您将被进行更长更严厉的封禁。请注意。--广雅 范 2014年7月28日 (一) 14:22 (UTC)[回复]

抱歉,不知道如何进入“讨论页”。

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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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每个人都可以对维基百科做出建设性的贡献。但是讨论页的作用是记录讨论。即使是善意地改写别人的意见或投票,正如您在Talk:岳路平所做的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您可以在欢迎页面了解到更多注意事项与编辑技巧。谢谢您的合作!--广雅 范 2014年7月28日 (一) 14:36 (UTC)[回复]

谢谢提示,先认真了解规则。小家碧玉留言2014年7月28日 (一) 15:33 (UTC)[回复]

您好,您可能还不了解,当您在所有讨论页或开头是“Wikipedia:”的页面中“参与讨论”时,例如Talk:岳路平,您应该在您的留言结尾加入四个波浪号标记(~~~~,可使用按鈕)来签名,以使得系统自动将您的用户名或IP地址以及发表评论的时间加入到页面中。这些信息在参与讨论时对其他维基人尤为有用。谢谢合作。 --JuneAugustRe: 2014年7月28日 (一) 15:25 (UTC)[回复]

谢谢提示,学习中。。。小家碧玉留言2014年7月28日 (一) 15:33 (UTC)[回复]

您好,您可能还不了解,当您在所有讨论页或开头是“Wikipedia:”的页面中“参与讨论”时,例如User talk:小家碧玉,您应该在您的留言结尾加入四个波浪号标记(~~~~,可使用按鈕)来签名,以使得系统自动将您的用户名或IP地址以及发表评论的时间加入到页面中。这些信息在参与讨论时对其他维基人尤为有用。谢谢合作。 --JuneAugustRe: 2014年7月28日 (一) 15:30 (UTC)[回复]

已经学会,谢谢提醒。小家碧玉留言2014年7月28日 (一) 15:3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