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鄧傳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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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用戶因個人或工作原因而與本條目有所關連,相關的方針指引可以參考利益衝突、自傳、中立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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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貴網站說此條目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本人是鄧傳楷條目的原作者,認為中立性不存在問題,因為鄧傳楷本身就是個像蔡元培一樣的兼容並包的人物,他為了中華民族的抗日大義,不遠萬裏,回到中國,攜眷投筆從戎;救國不忘育才,危難時期辦學,任國立英士大學校長時,把祖傳布莊的賣布所得全部貼光用於教職員工薪水不足部分,貼錢當官,當今中國國共兩黨高官中實為罕見;出席會議、或宴會赴約,必定自己口袋中取款付帳或分擔餐費,這在當今中國達官顯要很少有人做到;延長九年國民義務教育;擴大公共保險範圍;不遺餘力義務維護國寶;競選中常委,不忮不求,始終與人無爭,他的理念是“做大事不要做大官”;朋友冤枉系獄,無一人敢過問,只有他不顧一切致慰,出獄之日設宴壓驚。其大智大德大仁大義大勇之胸懷,足為世人之楷模。至今江陰市很多老人,常常談起鄧傳楷,就肅然起敬。當然,內容、語調就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這也不必為怪。為了還歷史的本來面目,文章中很多語句的引用,保持了資料來源的原樣;至於文章中多次稱呼“公”,海外華人習慣稱呼“公”,即“他”的意思,就和日本人稱呼“君”一樣,要和國際接軌,要符合海外華人的閱讀習慣,文章不僅僅是給大陸人看的,因此不能簡單地判斷為歌功頌德;當然,他的行誼,也值得歌功頌德。
- 參考或來源:
- 《鄧公傳楷先生八秩壽序》臺北市江陰同鄉會全体理监事暨江陰縣旅臺全体同鄉 1991.9.4
- 《鄧公傳楷先生逝世週年纪念册》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元月三日刊印
- 《鄧公傳楷先生溘然長逝遂爾隕落》张文彬《武進鄉訊》第四十五期 1999.3.6
- 《改革銓政嘉惠公教人員》顧錫漢撰寫 原鄧傳楷機要秘書現江陰旅臺同鄉會副總幹事 1999.
- 《感念鄧廳長》志勤撰寫《江陰鄉訊》第五十二期 1999.
- 《中外雜誌》68期專輯2000.7.
- 《僑協雜誌》第八期、第六十四期、第七十四期、第七十六期
- 《鄧氏年刊》
- 《中央日報》
- 《教育行政制度研究》中國教育學會主編
- http://news.idoican.com.cn/jyrb/html/2008-07/31/content_8921731.htm 邓传楷与奥运 - 江阴日报数字报
- 跟他的家人通信通話
改善這篇條目:現在刊登的鄧傳楷還有一定的缺陷,例如信息框模板中還出現:“{{{place of birth}}}” 本人向貴網站申請解除半保護,以便改善這篇條目。—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ashingTong(對話|貢獻)於2009年5月25日 (一) 14:54加入。
- (!)意見--若要申請解除保護,請到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Kolyma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09:34 (UTC)
有必要保留这么多分类吗?
[编辑]分类:中國人、分类:江蘇人、分类:無錫人、分类:江陰人,用四个分类有必要吗?本页码内容是个人,不是人物列表,完全不符合分类:中國人列表。--Berthe (留言) 2010年6月2日 (三) 13:01 (UTC)
- 仪陇县人是四川人的第二層級分類,理論上不用加。同理,條目被加了不少重複的分類,我剛移除了。—Altt311 (留言) 2010年6月6日 (日) 17:33 (UTC)
關於清理、維基化模板
[编辑]敬告那位鄧老先生的子嗣/親人/朋友,維基百科並不會每事收錄——這裡不是供貴方宣揚鄧老先生所有大小事蹟的地方。現時條目的格式和內容急需清理,清除所有瑣碎或評論鄧老先生的內容,以達到維基百科的收錄標準。—Altt311 (留言) 2010年6月6日 (日) 17:42 (UTC)
請勿將維基當成族譜
[编辑]若想要添加家族樹,請參考馬英九、陳水扁條目,填寫近親即可,不要將維基當成您家的族譜。--Kolyma(留言) 2012年4月16日 (一) 14:23 (UTC)
本條目的參考文獻不符合維基常規
[编辑]本條目的參考文獻通通指向「著作」,而非內文中,不符合維基常規。--Kolyma(留言) 2012年4月23日 (一) 14:50 (UTC)
請停止添加沒有必要的顏色設定
[编辑]如題。--Kolyma(留言) 2012年5月3日 (四) 11:57 (UTC)
趙麗雲的文章未提到「將會名讓給大陸」
[编辑]如題,而且如此寫法也與時局不符,故刪除。--Kolyma(留言) 2013年3月18日 (一) 13:11 (UTC)
經歷與獎項整頓
[编辑]由於這兩個部分太雜亂,因此先存放在討論頁面,等整理後放回。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7年3月7日 (二) 14: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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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外交部亞洲司第一科科員
(1933.-1937.8.) - 中華民國駐美國西雅圖總領事館隨習領事
(1934.7.-1936.12.) - 中華民國駐巴拿馬公使館隨員
(1936.12-1937.8) - 第九戰區政治部上校組長(1938.-1940.)
- 中央訓練團浙江省訓練團教務處長
(1940.-1942.) - 江蘇省黨部執行委員(1942-1949.5.25)
- 國民政府教育部蘇浙巡迴教育團主任(1944.10)
-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青年部秘書(1944.10.)
- 私立上海法學院教授(1945學年度)
- 中訓團教育人員訓練班上海班副主任(1945.)
- 國民政府上海市參議員
(1946.3.-1949.5.25) - 國民黨上海第十八(提籃橋)區黨部常委(1946.5.-10.)
- 國民政府教育部上海師資訓練所主任(1946.)
- 民國政府教育部總務司司長
(1948.12.-1949.3.) - 民國政府國立英士大學校長(1949.3.-8.25)
- 中央改造委員會第二組督導員(1950.9.29)
- 中央改造委員會第一組副主任(1950.11.17)
- 中國國民黨中國青年救國團首任副主任(1952.10.31-1973.5.31)
- 臺灣省政府委員、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廳長(1953.4.15-1954.6.3)
- 中國國民黨臺灣省党部主任委員
(1953.4.15-1954.8.18) - 中國國民黨7屆4中~8屆5中中央副秘書長(1954.8.18-1955.3.3-1955.10-1956.5.8-1957.3.7-1957.10.26-1958.5.19-1959.10.2-1961.11.16-1962.11.15-1963.11.21)
- 16届世運.8屆冬運會.17屆世運中國團團長(1956.9.14;1960.2.18;1960.7.21)
- 聯合國中國同志會理事
(1957.5.年度-1958年度-1960年度) - 中國國民黨8~12届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1957.10.10-1963.11.21-1969.4.8-1976.11.17-19981.4.3-1988.7.12)
- 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理事長、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1957.12.-1961.2.24)
- 東京第三屆亞洲運動會中國代表團團長
(1958.3.6-5.16.20:00~6.2下午) - 中華民國教育部政務次長
(1961.3.3-1963.12.21-1968.12.5) - 故宮博物院、中央博物院共同理事會理事(1961.11.4第六屆,1964.3.7第七屆)
- 中國國民黨中央知識青年黨部六屆主委(1965.12.1)
- 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首任委員(1967.7.28-1969.9.9-1971.7.28)
- 中民首位童子軍遠東區主席.財務會主席(1968.10.-1970.)
- 國民黨中央(設計)考核紀律會主任委員(1968.11.27-1972.5.15-1977.4.14)
- 華僑協會總會監事、常務監事、監事長(1973.)
- 世界鄧氏宗親總會理事長、名譽理事長(1974.2.)
- 總統府國策顧問
(1976.11.16,1984.8.29-1996.5.19) - 中華民國考試院第五届、第六屆銓敘部長
(1977.4.15-1978.9.1-1984.9.1) - 中華倫理教育學會首屆常務理事(1981.x.1)
- 《中央日報》常駐監察人(1984.9.)
- 中國國民黨13~15次全國大會中央評議員(1988.7.12-1993.8.18-1997.8.-1999.1.3)
- 暨南大學同學會常務理事
- 江陰縣旅臺同鄉會理事長
- 江蘇省長江兩岸十八縣市敦睦聯誼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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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戰勝利勳章(1945年10月10日)
- 一等(特種大綬)景星勳章(1961年)
- 一等實踐獎章(1966年9月9日)
- 一等(特種大綬)景星勳章(1968年9月)
- 美國最高榮譽獎銅豹獎章(1971.3.5)
- 泰國國王頒勳(1972年11月29日)
- 三等實踐獎章(1973年4月)
- Bronze Wolf 世界銅狼獎章(1974年6月)
- 服務獎章(1984年6月28日)
- 2619次院會通過褒揚銓敘部故前部長鄧傳楷案(1999/3/11行政院新聞歷年88年10頁[1]
- 總統褒揚令-鄧傳楷
(總統府網新聞稿~1999/03/26>褒揚令)[2]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廿七日中央日報載) - 總統暨行政院長明令褒揚(1999.4.7)
(1999/3/26總統暨行政院長華總褒字790號)
(總統府網公報查詢第6268期>總統令)[3]
參考文獻
[编辑]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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