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王全璋
外观
王全璋曾於2013年4月14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王全璋曾於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新闻动态”栏位。 |
本條目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内容。在移除這些資料時不受到回退不过三原则的規範。 如果您是本條目的主角,請參見關於您本人的條目及自傳。如發現條目主角編輯條目時,請參見處理條目主角所作的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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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標準評為丙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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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使用大纪元等不可靠来源
[编辑]如题。--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09:28 (UTC)
- 注意,博客与大纪元都不是可靠来源,请补充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58 (UTC)
- 支持,大纪元网站本身就具有偏见,不符合中立性准则,不应作为可靠来源使用。--本命takane(留言) 2017年11月10日 (五) 01:10 (UTC)
- 文中还留着这么多大纪元的引用,对条目客观性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马不停蹄(留言) 2018年12月27日 (四) 05:02 (UTC)
添加POV模板
[编辑]此條目的中立性有問題,過度攻擊中國政府,而傾法輪功。請盡速改善——娜娜(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23:41 (UTC)
- 這條目 是中國律師 聲援中國律師,哪裡偏向法輪功?注意您使用傀儡是否符合傀儡方針,是否揭露?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4日 (日) 00:40 (UTC)
- 請(※)注意你的用詞,我是否違規不是由你認定的;要是違規,去檢舉就是了,看你去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那麼多次,也聲明這麼多次了。也沒看你檢舉出什麼鳥來?你不煩,我也煩吶。——娜娜(留言) 2013年4月14日 (日) 00:46 (UTC)
- 最近维基突然多了好多轮子, 整个版面给弄得乌烟瘴气, 讨厌死了! 维基百科驻厦大办事处(留言) 2013年4月15日 (一) 16:05 (UTC)
- 所谓“有西律师网”乃个人网站,花个钱就能建,能算可信来源吗?还“著名”律师?——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6日 (二) 05:49 (UTC)
- 您可以Google一下 陳有西。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6:05 (UTC)
- 就算他很有名,但他的个人网站也不是可靠来源,除非他本人的条目可以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6日 (二) 06:14 (UTC)
- 在清楚回答这个问题并取得共识之前,请不要移除中立性模板,谢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30日 (二) 04:34 (UTC)
- 就算他很有名,但他的个人网站也不是可靠来源,除非他本人的条目可以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6日 (二) 06:14 (UTC)
新条目推荐讨论
- 2013年4月,哪位中國維權律師為法轮功學員辯護,遭法院當庭拘留失蹤,獲中國上百律師聯名公開信聲援後提前獲釋?
- 最近中國媒體、西方媒體高度關注的維權律師個案。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08:33 (UTC)
(-)反对:此前部分内容由不可靠来源支撑。来源删除后目前部分内容无来源,请补。--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09:08 (UTC)- (:)回應:您刪除了大紀元時報來源。九條資料來源中,留一條使用大紀元時報,引用 王全璋律師 個人微博 關於 其代理辯護的法輪功學員,遭遇公安及法院的違法對待,也並不是 大紀元方面的評論或解讀,不然前面加註「根據大紀元時報引述 王全璋律師個人微博....」。整體事件已經有多條來源支撐囉。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0:32 (UTC)
- 来源删除后目前部分内容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0:53 (UTC)
- (:)回應:請容恢復該條大紀元來源,在條目中明示「大紀元時報 引述 王律師個人博客....」的說法,係可查證之內容。另外,E君 您不應逢大紀元必砍,E君(即User talk:BlackLotux)您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官媒 常不列明來源,讓讀者不易 從報導媒體 判斷 內文 之信度與校度,在下 每次都列明來源,此條目 9來源 包括BBC、台灣中央社 等媒體,僅1條使用大紀元係引述 律師個人博客說法 亦非無法查證。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1:25 (UTC)
- 正文内容只字未除,我只是说你写的正文没有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21 (UTC)
- 至少,您兩次刪除小標題,只因為您個人認為「沒有必要加小標題」?.....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00 (UTC)
- 从来没见过加分号的小标题。--Numenor(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5:11 (UTC)
- 早期条目有这种格式,也算是维基的一种标题方式。但新近建立的条目已经很少用这种分号标题了。问题是他那个位置本身不宜再加入标题,他既 然强调要加入那就让那里继续加好了,反正这样做降低质量。--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5:42 (UTC)
- 从来没见过加分号的小标题。--Numenor(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5:11 (UTC)
- 至少,您兩次刪除小標題,只因為您個人認為「沒有必要加小標題」?.....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00 (UTC)
- 正文内容只字未除,我只是说你写的正文没有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21 (UTC)
- (:)回應:請容恢復該條大紀元來源,在條目中明示「大紀元時報 引述 王律師個人博客....」的說法,係可查證之內容。另外,E君 您不應逢大紀元必砍,E君(即User talk:BlackLotux)您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官媒 常不列明來源,讓讀者不易 從報導媒體 判斷 內文 之信度與校度,在下 每次都列明來源,此條目 9來源 包括BBC、台灣中央社 等媒體,僅1條使用大紀元係引述 律師個人博客說法 亦非無法查證。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1:25 (UTC)
- 来源删除后目前部分内容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0:53 (UTC)
- (:)回應:您刪除了大紀元時報來源。九條資料來源中,留一條使用大紀元時報,引用 王全璋律師 個人微博 關於 其代理辯護的法輪功學員,遭遇公安及法院的違法對待,也並不是 大紀元方面的評論或解讀,不然前面加註「根據大紀元時報引述 王全璋律師個人微博....」。整體事件已經有多條來源支撐囉。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0:32 (UTC)
- (+)支持--我認為User talk:BlackLotux所質疑的部份是可查證的,故以支持。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3年4月10日 (三) 11:11 (UTC)
- (-)反对,不可靠来源被重新加入了。--CHEM.is.TRY 2013年4月10日 (三) 11:37 (UTC)
- (!)意見:任何不可靠来源都不应该作为DYKN条目的内容来源,否则我会认为此条目不合格。同时我认为,对此条目投下支持票的维基人,如果 不是新手,就是对维基百科方针做出破坏。--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27 (UTC)
- (!)意見:請問「您認為」等於維基百科的方針如此認為?--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3年4月10日 (三) 12:38 (UTC)
- 不要紧,你的这个问题自然会有人解答。--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42 (UTC)
- (:)回應:E君(黑雪姬的本尊)關於您在本人討論頁上的「警告破壞」的留言。由於您在此公開宣稱「投支持票就形同破壞」,因此請容在下於此回應如下:
- 您的作為 可能涉及破壞。隨意刪除其他用戶 所列的中性標題,將不符自己意思的媒體來源 以「非可靠」直接刪除,而不考慮該條來源本身是可查證的。因此,您的警告,在下視為「不符方針」的無效警告,在下無從接受。您認定「大紀元」絕不可用,那 麼「新華網」是否亦絕不可用?
- 最近,中國Lens雜誌報導「馬三家勞教所」的酷刑,震驚了中國社會,這兩天中共中宣部又下令不能報導、不能轉載,BBC記者發現雜誌報導 link也被取下了......。。根據美聯社報導,該酷刑報導內容,與十年前法輪功方面提出的指控(聯合國2001人權報告)是相符 的,大紀元過去也報導了相關酷刑案例、聯合國報告內容。請問,當您因為 大紀元時報積極報導法輪功的立場,就全面否定大紀元、認定絕不可用....您的立場是否適當?我認為,您的作法不符 維基百科的精神與方針。依照您的標準...是否 一貫否認 中國存在「網路言論管制」、否認「新聞管制」的 新華網報導,一概都不可用呢?
- 同時,在下提醒您的編輯行為 恐怕並不適當,應該多理性溝通,而非一味的強勢刪除。一旦不符您的意思,就「掛爭議模版」,明明有9條來源,只因為一條是大紀元?那新華網的怎麼辦?
- 最後,您竟然認為「投支持票」就是破壞??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43 (UTC)
- 断章取义的事情我不解释。--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46 (UTC)
- 誰在斷章取義呢?相對於 您經常掛在嘴上的「不解釋」,在下 總是耐心的一一回覆,為何您不在道理上說呢?希望彼此能善意理解他人的編輯。您「不解釋」卻又堅持己見?那您上面寫的、您的編輯行為又該怎麼辦? 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05 (UTC)
- 你的话重重复复,但一直回避问题核心,那段话没有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12 (UTC)
- 這情況倒與思源埡口爭議滿像的,也都是因為wp:可靠来源受到質疑,對方卻避重就輕地堅持使用受到質疑的來源。--36.232.213.191(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18:16 (UTC)
- 你的话重重复复,但一直回避问题核心,那段话没有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12 (UTC)
- 誰在斷章取義呢?相對於 您經常掛在嘴上的「不解釋」,在下 總是耐心的一一回覆,為何您不在道理上說呢?希望彼此能善意理解他人的編輯。您「不解釋」卻又堅持己見?那您上面寫的、您的編輯行為又該怎麼辦? 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05 (UTC)
- (!)意見:請問「您認為」等於維基百科的方針如此認為?--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3年4月10日 (三) 12:38 (UTC)
- 大纪元是不可靠来源是不成文的共识,如行政菲菇所做的这笔编辑:/index.php?&diff=11659461&oldid=11659425,等等。 --CHEM.is.TRY 2013年4月10日 (三) 13:07 (UTC)
- 不是成文与否,是本来就是;不是人所共知的共识,是事实。--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10 (UTC)
- (:)回應--「『不成文』的共識」?維基百科對於「共識」及「方針」的定義是什麼呢?如果說「事實」,新華網 報導的「事實」......在下建議,應該回歸 條目本身的討論。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12 (UTC)
- (!)意見:好吧回归条目,那段话没有可靠来源。--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3:16 (UTC)
- (-)反对,不夠中立。--Mandylau1988(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4:38 (UTC)
- (+)支持我出於道義原因支持中國大陸的維權事業。剛來維基不久,順便提個問題。大紀元是否可靠,我不置評。但是人民日报有人盡皆知的撒謊 歷史(“畝產万斤”、64“沒有殺人”等等)。是否人民日报是“不可靠來源”在這裡也是共識?{玄明子}< /span>♖[流言中心] 2013年4月10日 (三) 21:50 (UTC)
- 人民日报说谎与否,与条目那段话没有可靠来源没有关系。这就像张子强杀人,与曾荫权说谎没有关系一样。 --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0:28 (UTC)
- (+)支持--来源很多事实俱在,我觉得很中立.真不知道说这条目不中立的使用什么特别的焦距,有人无非是一见大纪元就那"不可靠"的眼神.大纪元 引述该人博客内容,该人还没说不可靠呢.与那段话来源可靠有直接关系.不可靠之说,与此条目所用正確内容来源没关系.我从沒跟誰“共识大纪元 不可靠”,不过是在某些条目上考虑各种人口味暂时各让一步的共识,前提还得是"各让"共识.不管怎样大纪元是国际大媒体,还有美国法律管着,他要是没信誉 就很难生存。那是国内专门拨款养着的替党吆喝的小党媒无法比的。关于那一段文字是否真实,看看陈有西学术网站文章下面,王律师自己的对话 [/BlogShow.aspx?itemTypeID=147b3043-95bc-4824-9f02-9bf0010d25e7& itemID=f13787a1-3382-4ec7-afed-a19900c7346a&user=10420|王全璋事件透视:律师辩护不 应设禁区],要是以“博客不可靠”为理由,连王律师自言都不可靠了,那是不是钻空子歪解维基原则呢?--維基準天使 Gretchen(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6:41 (UTC)
- (:)回應--樓上好,在下會將 您提供的資料加註到條目中。謝謝。Wetrace(留言)
- (!)意見--在這個 王全璋 DYK投票中,User:Aistsana(User:娜娜小妹妹傀儡的本尊)又在試圖以不當手段影響投票,罔顧事實在他人帳號後面加註SPA(單一用途帳號),標籤化扣帽,涉及人身攻擊。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 diff=26143745&oldid=26143737 2013年4月11日 (四) 08:55 114.27.67.174(讨论) (45,558字节) (+33)(→王全璋: some people
- diff=26143737&oldid=26143720 2013年4月11日 (四) 08:52 114.27.67.174(讨论) . . (45,525字节) (+41) . . (→王全璋: {{spa}} is missing a username and/or IP.)
- diff=26143720&oldid=26143716 2013年4月11日 (四) 08:49 114.27.67.174(讨论) . . (45,484字节) (0) . . (→王全璋: 調整格式、排版)
- diff=26143716&oldid=26143594 2013年4月11日 (四) 08:48 Aistsana(讨论 | 贡献) . . (45,484字节) (+13) . . (→王全璋:{{AfdAnons}}
- 在此警告User:Aistsana(User:娜娜小妹妹傀儡的本尊) 勿再違反維基方針標籤化他人。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7:02 (UTC)
- (!)意見:非常赞同Wetrace对大纪元系列网站的不可靠性共识的认同,先条目已由其自己修改来源,传送门在此。感谢Wetrace等大纪元媒体爱好者对自身见解的修正。--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7:25 (UTC)
- (:)回應:(1)黑雪姬您好,您誤會了,我仍然認為 大紀元時報 是可以用的、不違反方針。我是先加上另筆來源,因為不想呼應您挑起的「編輯戰」,因此請您絕對放心,在下一定會加回去的。不會讓維基百科變百度。(2)另外您恐怕已經違反3RR回退不過三原則。(3)您編輯條目,引用中共官方媒體常不標註「來源」,日讀者無從判斷、形式上就不符合「可靠來源」,但您對 大紀元 卻是一反到底...您的意圖與想法 令人難以理解。因此,您所持理由與警告,在下皆無法接受。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7:36 (UTC)
- 倒不如说,你们 这些 大纪元爱好者的 意图,实在是 容易理解。--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05 (UTC)
- 使用某媒體來源,就被稱做「某媒體愛好者」,看不慣歧視 就被當做被歧視者群體;那麼,您很愛用 中共官方媒體,您是否「共產黨愛好者」?「新華社愛好者」?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28 (UTC)
- 请你找你的好友hanteng统计一下,我使用你指出的“中共官方媒體”来源次数,谢谢。--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59 (UTC)
- 使用某媒體來源,就被稱做「某媒體愛好者」,看不慣歧視 就被當做被歧視者群體;那麼,您很愛用 中共官方媒體,您是否「共產黨愛好者」?「新華社愛好者」?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28 (UTC)
- 倒不如说,你们 这些 大纪元爱好者的 意图,实在是 容易理解。--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05 (UTC)
- (-)反对:还需要改进。--海音(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12:21 (UTC)
- (+)支持:GalaxyNexus(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8:41 (UTC)-— GalaxyNexus(討論)在本主題以外只有很少或沒有編輯。
- (+)支持:越被大陆封锁说明越接近真相!--Huandy618(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17:03 (UTC)
- (!)意見:虽然我也认为轮子相关的不算可靠来源中,不过可以考虑到这个条目和轮子的相关,是否可以在条目中用,据轮子的大纪元网站资料这种描述来折中?(猛然想起要手动签名)-孙学(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17:30 (UTC)
- 可以,但是这样的话我认为这个条目没有资格上首页。--CHEM.is.TRY 2013年4月11日 (四) 21:37 (UTC)
- (+)支持,鼓勵一下!—An Macanese 2013年4月11日 (四) 19:58 (UTC)
- (?)疑問,"我是先加上另笔来源,因为不想呼应您挑起的“编辑战”,因此请您绝对放心,在下一定会加回去的。不会让维基百科变百度。",wetrace先生,您说的这句话我可否理解为“当前为了在DYK评选中赚取赞成票和避免反对票,所以暂时把争议来源撤下以避风头,等投票结束了再写上去也不迟?”--耶叶爷♥VC XC 2013年4月11日 (四) 22:58 (UTC)
- (:)回應--user: yhz1221您好,謝謝您的疑問,回應如下:
- 既然在下寫明會加回去,就不存在您說的「赚取赞成票和避免反对票」,因為大家都看到在下的說明。此外,依據在下經驗,樓上有幾位一貫反對的用戶,在過去即便條目改善了,反對理由不存在,那幾張反對票也不會撤銷。
- 在下看到黑雪姬已經違反3RR編輯戰,在下這次不想檢舉他,因此暫緩加回去。
- 若在下真意圖迴避,那一開始在編寫時,就學 黑雪姬本尊E君 在引用中共官方媒體來源時 常不列名來源只Show標題的作法...那不是更乾脆?而且 黑雪姬本尊E君 過去不列來源送DYK,除了在下提醒外,也未曾有人提出反對....但我認為 不列明來源 如何能讓讀者判斷 該段論述的媒體力場呢?該作法從形式上就不符合「可靠來源」方針。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1:12 (UTC)
- (!)意見:违反3RR?搞笑了。--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1:24 (UTC)
- (!)意見:请不要挂提删讨论模板。--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1:24 (UTC)
- (:)回應--(1)您有沒有違反3RR,您自行查詢,昨天在下到您的頁面留言提醒、也在此提醒,只是不想檢舉,善意看待。(2)「提刪討論模版」是User:Aistsana(User:娜娜小妹妹傀儡的本尊)加上的。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1:32 (UTC)
- (!)意見--再一次嚴正警告,User:Aistsana(User:娜娜小妹妹傀儡的本尊),再一次在王全璋的DYK投票中試圖以不當手段影響投票,罔顧事實在他人帳號後面加註SPA(單一用途帳號),標籤化扣帽,涉及人身攻擊。且 在馬三家女子勞教所條目DYK,也用同樣手法在試圖干擾投票。
- (!)意見:您有沒有違反3RR,您自行查詢,昨天在下到您的頁面留言提醒、也在此提醒,只是不想檢舉,善意看待。欢迎检举。我因为你们这些爱好者被关小黑屋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1:37 (UTC)
- (:)回應:(1)這裡是維基百科,不是百度,歡迎提出多元不同意見,在維基方針前提下大家交流。(2)黑雪姬您的本尊E君(User:Edouardlicn)過去多次指控不同意見者破壞、標籤化他人、在互助客棧公開號召抵制其他用戶及議題...請問「誰在關誰小黑屋?」請您別把自己關進去。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2:09 (UTC)
- (:)回應:話才剛說完,黑雪姬就學習User:Edouardlicn,很快地去 指控在下干擾破壞[錨點失效],您所提理由是否可能有「誣告」之嫌疑?這是不是您所說的「關進小黑屋」?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2:13(UTC)
- (+)支持:遇法輪功、大紀元即反,有那嚴重嗎?在大陸官方是的,但這是自由維基,事實重於意識形態,怎辯也是雞同鴨講。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04:46 (UTC)
- (-)反对:有维护模板,不中立。——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2日 (五) 06:08 (UTC)
- (+)支持:除了兩個陌生的中國網站,其他七個都是合理來源。--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11:02 (UTC)
- (-)反对:现有版本仍不中立。—Snorri(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13:00 (UTC)
↑該帳號被證實是Mandylau1988的本體,而該傀儡已於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 (+)支持:内容中立,但可进一步丰富。小莲庄处士 2013年4月12日 (五) 17:42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13年4月12日 (五) 17:49 (UTC)
- (-)反对,条目内容我不评论。
但鉴于上面投赞成票的某个人是明显一次性用户,此票用来抵消。另外,鄙人对DYK讨论演变成战场感到十分失望。纵观现状,正反两方都有拉票嫌疑,所以撤回该理由。但反对意见不改,因为该dyk争议性甚大,讨论之前几近失去控制,不适合上首页引起更大争议。--耶叶爷♥VC XC 2013年4月12日 (五) 17:56 (UTC) - (-)反对,做宣传么?--Cindyleigh(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05:20 (UTC)
- (+)支持----段估(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14:41 (UTC)
- (-)反对:不应该在首页展示。--落碧云(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19:42 (UTC)
- (+)支持--能在短时间内整理出这样的与刚刚发生事件相关的栏目,结构简洁,内容已经比较充实。值得鼓励!Rende 仁德君子爱华夏 2013年4月13日 (六) 23:28 (UTC)
- (-)反对:不符合NPOV方針,疑似政治宣傳。——娜娜(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23:34 (UTC)
- (+)支持--提名票。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4日 (日) 00:58 (UTC)
- (+)支持--陽光與微風(留言) 2013年4月14日 (日) 15:44 (UTC)
- Snorri、Mandylau1988、落碧云、湛蓝海岸为同一用户,仅保留一有效投票。--GZWDer(留言) 2014年6月16日 (一) 02:07 (UTC)
遭酷刑对待
[编辑](1)来源《自由亚洲电台》引用了其妻子的话,怀疑受到虐待,但是并没有列出证据表明确实受到虐待,以及受到了什么程度的虐待。所以不能肯定的说“受到酷刑”
(2)”受到虐待“与“遭遇酷刑”是否等同
(3)受到什么程度的虐待等于酷刑
(4)由于受酷刑患上高血压是否成立
(5)看守所是否等同于监狱(看守所的级别普遍低于监狱)
综上,我建议改为“疑似遭到虐待”或“疑似遭到不公正待遇”。
Leiruitw(留言) 2020年4月7日 (二) 13:42 (UTC)leirui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