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陈自强 (南宋)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陈自强(?—1208年),勉之福建闽县(今福州市)人。

早年家貧,屢試不中。绍兴三十年(1160年),應承宣使韓誠之聘,擔任其幼子韓侂冑的启蒙师。淳熙五年(1178年),登姚颖榜进士第。庆元二年(1196年),入都待铨选。当时韩侂胄当权,因其曾为韩侂胄童子师,历任太学录秘书郎右正言御史中丞,僅四年即官至签书枢密院事。历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

嘉泰三年(1203年),任右丞相,历封祁、卫、秦国公。创立国用司,自为国用使,搜括民财。开禧三年(1207年),韩侂胄北伐失败被杀,陳自強被迫罷相。[1]貶為永州(今湖南雪陵)居住。嘉定元年(1208年)四月,贬韶州(今广东韶关)安置,籍没其家產,不久,再贬雷州(今广东海康),卒於貶所。

注釋

[编辑]
  1. ^ 周密《齊東野語》卷三《誅韓本末》載:“是夕,史彷徨立候門首,至曉猶寂然,至欲易衣逃去。而宰執皆在漏舍 以俟。既而侂冑前驅至,傳呼太師來。錢、李疑事泄,皆戰栗無人色。俄而寂不聞聲,久之,夏震乃至,白二公曰:‘已了事矣。’錢參政乃探懷中堂帖授陳自強曰:‘有旨,太師及丞相皆罷。’陳曰:‘何罪?’錢不答,於是揖二公,是夕,使侂冑不出,則事必泄矣。”

参考资料

[编辑]
前任:
謝深甫
南宋右丞相
1203年—1207年
繼任:
史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