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曾栻(?—?)直隶青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1]
陈曾栻早年毕业于日本明治大学。归国后,他曾任滦县县长。1935年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成立后,他参加该政府。起初该政府的秘书处长由张仁蠡兼任,后改由陈曾栻担任。[1]此后,他历任汪精卫政权华北政务委员会常委、河北省省长、农务总署督办等职务。1945年日本投降后,他于1945年被国民政府逮捕,后被判处无期徒刑。[2]
此后其生平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