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庆文(1955年5月—),男,汉族,辽宁葫芦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陕西地区代表。
阎庆文毕业于辽宁省委党校法学专业。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