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仙桥
董仙桥(1895年2月—1990年3月22日)原名董海云,吉林省榆树县人,中国共产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中共佳木斯市委书记、市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吉林省政协常委、副秘书长[1]。
生平
[编辑]1895年农历二月初九日,董仙桥生于榆树县大坡西郝家屯一个贫困家庭。 1906年入私塾学习。1909年入本乡官办小学学习。1914年考入吉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后因家贫而辍学。因在校期间品学兼优,被推荐到榆树县文华中学当教员。1923年7月,考入吉林法政专门学校。1924年秋,转入北京中国大学法律系。1927年毕业后,应聘到吉林省立第五中学任教,1930年任该校代理校长。在此期间,因营救遭当局逮捕的学生而被撤职[1]。当时他因言论而被怀疑为共产党。此前在1928年夏,董仙桥的朋友李恩举全家迁居佳木斯,李恩举应聘到西门小学教书并任校长。被撤职的董仙桥乃携全家到佳木斯投奔李恩举[2]。随后董仙桥到佳木斯桦川中学任教[1]。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军侵占中国东三省。1932年农历四月,日本军舰开进佳木斯,当时正任佳木斯女子师范教员的董仙桥和其他教员宣传抗日救亡[2]。
1933年6月,中共河北省委特派员苏梅和党员李向之来到佳木斯,秘密建立中共地下组织,组织抗日义勇军。董仙桥和妻子李淑云经这两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1933年10月,董仙桥在佳木斯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佳木斯第一个中共基层组织“西门外小组”的组长。西门外小组成立后积极发展党员,后发展到11人[2]。1934年春,在西门外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佳木斯西门外支部,董仙桥任支部书记[1][2]。当时支部设在董仙桥家里,成为地下党组织的秘密联络点。1936年10月,中共下江特委决定将西门外支部改成佳木斯特别支部,董仙桥负责宣传工作[2][3]。
1937年1月,佳木斯特别支部、桦川中学党支部合并,成立中共佳木斯市委员会,董仙桥任市委书记。市委在他领导下,党员发展至60多人,先后成立6个支部[1][2][3]。他还掩护和输送中共地下党员加入东北抗日联军。八女投江中的队长冷云就是董仙桥的学生,经董仙桥安排参加了抗联。为给抗联提供情报,他将中共地下党员派到敌人内部,掌握敌人动向。根据中共北满临时省委批示,他为抗联三军、六军筹集军需物资。仅1937年就筹集服装600余件,油印机4台和大批药品、宣传品等[1]。
1938年春,满洲国日伪警察和特务机关加紧搜捕抗日人员。3月15日,日伪军队、警察、宪兵、特务出动千余人实施大逮捕,史称“三·一五”事件,三江地区的中共地下党组织被全部破坏。同日拂晓,董仙桥和30多名中共党员、抗日救国会会员等被捕。董仙桥被捕后宁死不屈、拒不招供,后被押到哈尔滨高等法院审判。1939年4月,哈尔滨高等法院以颠覆满洲国的罪行判处董仙桥有期徒刑20年,关押在哈尔滨市道里监狱。1942年6月,转押到满洲国新京(今长春)。在狱中,董仙桥秘密成立了中共狱中党支部,发展党员,与敌斗争。1945年8月,日本在投降前准备枪杀董仙桥等大批政治犯,但苏联红军突然轰炸新京的监狱,董仙桥等人死里逃生[1]。
1945年日本投降,董仙桥出狱。随后回到佳木斯市,任合江省政府秘书长兼教育厅长。1945年底,中共合江省工委派他担任中共领导下的佳木斯市政府首任市长(副市长为孙西林,不久即遇刺身亡),并任市委常委[3][1]。他担任市长直到1948年5月[2]。任内面对日伪留下的乱摊子,他发动群众建立基层政权,组织私营工商业者恢复生产,打击特务活动,安定社会秩序[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董仙桥历任合江省人民法院副院长,松江省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办公室主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吉林省政协副秘书长(1956年任),第二至四届吉林省政协常委[3][1]。1956年经中共吉林省委安排参加民革,成为中共和民革的“交叉党员”,历任吉林省民革第一至三届常务委员,1980年当选吉林省民革第四届副主任委员[1]。
“文化大革命”期间,董仙桥受到批判和迫害。粉碎“四人帮”后,董仙桥获得平反,重返工作岗位。当时他年过八旬,已不能每天上班,但坚持每天听广播,看报纸,读文件。1980年代,董仙桥抱病多次应邀到佳木斯市,参加回顾佳木斯党的斗争历史的座谈会[1]。
1990年3月22日,董仙桥病逝,享年95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