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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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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繁縣

新繁縣,中国旧县名,在今四川省成都市境内,前身为蜀郡所辖的繁县,县治在今彭州市濛阳镇[1]

劉禪繁縣加「新」字置,或謂北周繁縣置,或謂前蜀改,县治在今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西北新繁街道隋朝開皇三年(583),廢入成都縣[2]

唐朝武德三年(620)復置,次畿[3][4]。宋代仍屬成都府[5]。元代屬成都路,為下縣[6]

明朝洪武十年(1377)五月,新繁县又省入成都縣。十三年(1380)十一月又復置[7]。清仍屬成都府,康熙元年(1662年),省彭縣入新繁縣。雍正六年,復設彭縣[8]

共和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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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8年-1959年曾撤銷併入彭縣新都縣。具體時間不詳,後又復置。
  • 1960年2月15日,兩縣又在新繁城關合署辦公。4月29日,國務院第100次全體會議通過“恢復新繁縣,撤銷新都縣,將原新都縣的行政區域劃歸新繁縣”的決定。7月28日,原新都、新繁兩縣人民委員會共同討論,決定從會議之日起撤銷新都縣,將原新都縣的行政區域劃歸新繁縣。
  • 1962年10月20日,國務院117次全體會議通過決定,批准恢復新都縣制,以合併於新繁縣的原新都縣行政區域為新都縣的行政區域,縣人民委員會駐新都城關鎮。11月20日新都縣正式下文,對外公布恢復新都縣建制,並同時開始辦公和啟用印信。12月29日在新繁縣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提請審議通過,予以追認。
  • 1965年3月27日四川省人民委員會同意並報經國務院第154次全體會議批准,決定撤銷新繁縣,將新繁縣的行政區域劃歸新都縣。6月23日,新繁縣召開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進行討論,全體代表完全擁護國務院的決定,一致通過於1965年7月1日正式撤銷新繁縣治。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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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新繁县”秦汉时排位比“新都县”还高 两千多年起落分合留下颗颗明珠. 成都晚报(成都). 2017-03-10 [2018-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0). 
  2. ^ 蜀郡:舊置益州,開皇初廢。後周置總管府。開皇二年,置西南道行臺省,三年,復置總管府,大業元年府廢。統縣十三,戶十萬五千五百八十六。成都縣:舊置蜀郡,又有新都縣。梁置始康郡,西魏廢始康郡。開皇初廢蜀郡,并廢新繁縣入焉。十八年,改新都縣曰興樂縣。大業初置蜀郡,省興樂入焉。舊置懷寧郡晉熙郡宋興郡宋寧郡四郡,至後周並廢。有武檐山。……」《隋書》卷二十九 志第二十四/地理上/梁州/蜀郡
  3. ^ 成都府:隋蜀郡。武德元年,改為益州,置總管府,管益州綿州陵州遂州資州雅州嘉州瀘州戎州會州松州翼州巂州南寧州昆州恭州十七州。益州領成都縣雒縣九隴縣郫縣雙流縣新津縣晉原縣青城縣陽安縣金水縣平泉縣玄武縣綿竹縣等十三縣。又置唐隆縣導江縣二縣。二年,分置邛州眉州普州榮州登州五州,屬總管府。又置新都縣什邡縣二縣。三年,罷總管,置西南道行臺。仍分綿竹縣導江縣九隴縣三縣立濛州陽安縣金水縣平泉縣三縣立簡州,割玄武縣梓州,又析置德陽縣新繁縣萬春縣三縣。……新繁:漢繁縣,屬蜀郡。劉禪時加「新」字。」《舊唐書》卷四十一 志第二十一/地理四/十道郡國 四/劍南道/成都府
  4. ^ 「成都府:蜀郡,赤。至德二載曰南京,為府,上元元年罷京。……縣十。……新繁,次畿。……」《新唐書》卷四十二 志第三十二/地理六/劍南道/劍南採訪使/成都府蜀郡
  5. ^ 「成都府,次府,本益州,蜀郡,劍南西川節度。太平興國六年,降為州。端拱元年,復為劍南西川成都府。淳化五年,降為益州,罷節度。嘉祐五年,復為府……新繁,次畿。漢繁縣,前蜀改。……」《宋史》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地理五/成都府路/成都府
  6. ^ 成都路,上。唐改蜀郡為益州,又改成都府。宋為益州路,又為成都府路。元初撫定,立總管府,設錄事司。至元十三年,領成都府嘉定府崇慶府三府,眉州卭州隆州黎州雅州威州茂州簡州漢州彭州綿州十一州,後嘉定自為嘉定路,以眉州雅州黎州卭州隸之。二十年,又割黎州雅州吐蕃招討司,降崇慶府崇慶州隆州併入仁壽縣,隸本府。戶三萬二千九百一十二,口二十一萬五千八百八十八。至元二十七年數。領司一、縣九、州七。州領十一縣。……新繁,下。……」《元史》卷六十 志第十二/地理三/四川等處行中書省/成都路
  7. ^ 「成都府元成都路。洪武四年為府。領州六,縣二十五。……新繁:府西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成都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西北有沱江。又西有湔㳛口。」《明史》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地理四/四川/成都府
  8. ^ 「成都府:衝,繁,難。明,府。成緜龍茂道治所。光緒三十四年裁總督。布政使、提學使、提法使、鹽運使,巡警道、勸業道,將軍、副都統、提督駐。舊領州六,縣二十五。順治十六年,省羅江縣德陽縣,省彰明縣緜縣。康熙元年,省崇寧縣郫縣,省彭縣新繁縣。九年,省華陽縣成都縣。雍正六年,復設華陽縣,升緜州茂州二州及資縣並為直隸州,以德陽縣緜竹縣安縣緜州直隸州汶川縣保縣茂州直隸州資陽縣仁壽縣井研縣資州直隸州,又省威縣保縣。六年,復設崇寧縣雙流縣彭縣彰明縣四縣屬府。七年,以彰明縣龍安府。……。領州三,縣十三。……新繁:繁。府西北五十六里。西北:五龍、平陽。北:曲尺山。沱江即北江,自郫縣入,逕城南,入成都。北:清白江,即古湔水,自彭縣入,東入新都。錦水河亦自彭縣入,東流逕城南,都橋河自彭縣西南分清白江,東流逕城北,俱入新都。……」《清史稿》卷六十九 志四十四/地理十六/四川/成都府
  9. ^ 「新都、新繁兩縣分合的回顧」,吳光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都市新都區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編,《新都文史 第十八輯》,2002年11月,第120-1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