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素通阿
外观
瑚素通阿(1757年—1808年),初名瑚圖靈阿[1](满语:ᡥᡡᡨᡠ᠋ᡵᡳᠩᡤᠠ,穆麟德轉寫:hūturingga),鄂濟氏,号霞莊,满洲正白旗人,清朝官员,同進士出身。陕甘总督宜綿之子。
乾隆丁酉举人,丁未进士。
乾隆五十五年,任刑部主事。乾隆五十七年,升任刑部員外郎、翰林院侍講。乾隆五十八年,任侍讀[2]。嘉慶元年,任侍講學士、詹事、通政使。嘉慶二年,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兼公中佐領。嘉慶四年,任盛京戶部侍郎;次年改盛京刑部侍郎[2]、奉天府府丞。嘉慶五年,任刑部右侍郎;次年改正黃旗蒙古副都統、鑲紅旗滿洲副都統、署理藩院左侍郎。嘉慶六年,任右翼監督。次年改刑部左侍郎[3]。嘉慶七年,任光祿寺管理寺事大臣[3]。嘉慶七年,任吏部左侍郎;次年改理藩院侍郎。嘉慶八年,任正黃旗護軍統領、正黃旗滿洲副都統。嘉慶十年,任內閣學士、刑部右侍郎[2]、正白旗漢軍副都統。嘉慶十二年,署工部右侍郎、任刑部左侍郎[2]。有子阿爾祜達[4]。
參考
[编辑]-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113177號
- ^ 2.0 2.1 2.2 2.3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1156號
- ^ 3.0 3.1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56156號
- ^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345):“子 瑚素通阿 ,初名瑚圖靈阿。乾隆五十二年進士。由刑部員外郎改翰林院侍講,累遷左副都御史。嘉慶初,疏陳關稅、鹽課積弊;又請卻貢獻,停捐納。居官有聲,擢盛京刑部侍郎。宜緜遣戍, 瑚素通阿 以父老請代行,未允。在盛京,劾將軍琳寧寬縱番役及私葠、官吏分肥事,侍郎寶源查辦不實,寶源、琳寧並黜罷。內調刑部侍郎,赴河南讞獄,漏洩密封,降筆帖式。後起用,終刑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