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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繼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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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祀(?—?),字懋承,號震川浙江湖州府归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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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纯孝,十岁善属文,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應天鄉試舉人[1],二十九年(1601年)聯捷辛丑科進士,初任古田县知县,清田亩,苏驿站,拒开矿,建二十四堤以备蓄泄。邑有虎患,虔祷于神,次日两虎俱毙,人称神君。擢工部屯田司,值福藩之国,独建由潞达河之议,省金钱无算。管理宝泉局,时钱法坏,正课缺,继祀清厘之,得赢钱数百万,悉以补旧绌,而前事者获免。其所提辖舟车、桥梁、织造及河道税榷诸事,皆与巨璫大贾相关,继祀力裁无名之供,非分之求,无敢干以私者,禁中皆称王郎中不要钱,真铁汉!神宗闻而嘉叹。出守鳳陽府,谨护陵寝,调剂勋卫,值东省洊饥,流移其众,为捐俸赈粥,全活无算。藩璫之行盐勘田者,辄拒之,不为民扰。代署颍臬,造临淮,淮宁桥创,泗州唐公槎濬颍川西湖,筑霍丘堤闸,甃九门孔道,所至皆有惠政,立祠祀焉。擢河南兵备副使[2],致政归,里居十载,敦亲旧,周穷乏,廉橐几尽,然未尝削私牍,涉公府也,卒年七十一,祀乡贤[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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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南國賢書》
  2. ^ 万历四十六年八月,升凤阳知府王继祀为河南副使。
  3. ^ 《湖州府志》
官衔
前任:
劉曰暘
明朝古田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王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