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县,明朝时设置的县。在今福建省永安市。
景泰三年(1452年),析沙县、尤溪县地置,属延平府。清朝仍属延平府。民国初年,属建安道。1950年1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永安县,此后历属永安专区(1950-1956年)、龙岩地区(1956-1961年)、三明市(1961-1963年)、三明专区或三明地区(1963-1983年)。1983年起,隶属于三明市(地级市)。1984年9月,撤县设市,即今永安市(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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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直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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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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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行政督察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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