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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棟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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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棟隆(1575年—?),原名林德龍无过浙江宁波府鄞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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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年(1575年)十月二十八日生,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浙江乡试举人,曾任太平县教谕,历六次会试皆下第,最后一次下第后,他梦见祖上持币帛来贺,便改德龙名为栋隆,四十七年(1619年)成己未科進士,初授漳州府推官,天啓七年行取入京,十二月授江西道御史,陈六事:一曰重票拟、一曰伸公论、一曰惜爵赏、一曰严核实、一曰慎言路、一曰审机权[1],逆珰魏忠贤招致门下,栋隆不应,改授职方主事,回籍。崇祯元年(1628年),召为湖广道御史,发督师王之臣私交魏忠贤及受贿之事。五年巡按苏松[2]。崇祯末历官至刑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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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祖述,字道卿,万历十四年进士,历官贵州参议,以子贵赠刑部右侍郎。

弟林岳隆,字视公,淡于荣利,耻由兄干进,故为诸生四十年,终不得一第,丙戌以次当贡,弃之。张煌言招之至幕府,叹曰:天所废莫可支,徒死卒无益。遂隐居不出。次弟林祚隆,字永如,崇祯中以孝秀徵至京,因兄嫌辞归,晚避居剡源九蜂山中。子宏珪亦承父志不试,工诗。次林奕隆,字万叶,少工度曲,乱后家徒壁立,时时填词为变徵之音,竟潦倒而卒[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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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长编卷之五》:崇祯元年正月,江西道御史林栋隆陈六事:一曰重票拟、一曰伸公论、一曰惜爵赏,劾朱国盛躐登八座;徐四岳滥窃清卿;一曰严核实、一曰慎言路,三月先考者正月截俸,八月考选者五月截俸,仍遇急缺,风宪具题行取,不必拘定三年;一曰审机权。下所司酌覆。
  2. ^ 《崇祯长编卷之六十六》:崇祯五年十月丁亥,遣御史林栋隆巡按苏松。
  3. ^ 《鄞县志》
  • 宁波大学学报2019年5月第三期《家国末路:明季鄞人林栋隆宦迹考》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