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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珍」。
李慧珍(1937年9月—),女,汉族,广东南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吉林省委员会主任委员,吉林省政协副主席,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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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1月-2002年12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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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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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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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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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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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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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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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陈抗甫、韩启德在九三学社十届四中全会上被增补为中央副主席;韩启德同时被增补为中央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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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007年12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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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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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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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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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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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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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洪绂曾、金开诚、闵乃本在九三学社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辞去中央副主席、常委、委员职务,开始担任中央顾问
- ^ 注2:贺铿在九三学社十一届二中全会上被增补为中央副主席。
- ^ 注3:王志珍、邵鸿在九三学社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被增补为中央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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