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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師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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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師周
大明永興縣知縣
籍貫廣東廣州府從化縣
字號字原忠
親屬(兄)貢生李師曾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舉人

李師周(16世紀—16世紀),原忠廣東廣州府從化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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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師周是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廣東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授江陰教諭,以教化士子為己任,因母親離世回鄉,服闋後調為羅源教諭,四十五年(1566年)陞永興知縣,任內輕徭薄賦,以簡靜治理縣事,御史巡視至縣,對方不滿他供應物資不力,他說:「我怎會勞役人民以換取五斗米!」於是辭官回鄉,只與海瑞郭棐等人來往,去世後入祀永興縣名宦祠[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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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國《從化縣新志·人物志》:李師周,字原忠,師曾季弟,博綜墳典,嘉靖己酉領鄉薦,選江陰教諭,脡脯無較,以作人為己任,未幾以內艱歸,起復補羅源諭,尋陞永興令,弔死恤生、輕徭薄賦,簡靜以治,民甚安之,居一載值行部使者苛細,周供帳勿備,使者恚焉,會有謀中之者,周曰:「吾豈勞民以徇五斗哉!」遂掛冠歸,士民攀轅相送,周性骯髒多大節,不問家人生產,每見逐錐刀者輒為歎惋以故,居官勵清苦,居家絕干請,與世寡合,獨與海忠介瑞、郭光祿棐以年誼意氣相善,卒後祀永興名宦,具載《郴州志》,人謂其一門孝友可風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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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國《從化縣新志》·人物志
官衔
前任:
侯唫
明朝江陰縣教諭
1561年-1564年
繼任:
劉宗覲
前任:
宋治
明朝羅源縣教諭
嘉靖年間
繼任:
董爵
前任:
歐陽寬
明朝永興縣知縣
1566年-1569年
繼任:
陸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