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統𨰥
外观
朱統𨰥(1605年4月10日—1664年7月17日[1]),號公超,明朝宗室、南明政治人物[2]。
生平
[编辑]朱統𨰥是建安簡定王朱覲鋉的後裔,獲封鎮國中尉,弘光帝即位後獲選恩貢到吏部候考。馬士英、阮大鋮陰謀驅逐姜曰廣、劉宗周,知道朱統𨰥為人無賴,阮大鋮就寫下奏疏,讓他呈上;奏疏中指出姜曰廣有異心,牽連史可法、張慎言、呂大器。上奏後,高弘圖票擬追究朱統𨰥,弘光帝坐在內殿,召來輔臣,大聲說:「統𨰥,宗室,為何上奏如此嚴重的指控?」兩天後,他彈劾姜曰廣五大罪:
- 任用東林黨的鄭三俊、吳甡等人,把持朝政,以劉士禎為通政使,阻遏章奏,以王重為文選,扶植私人
- 命令楊廷麟放走獄中的凶悍盜賊,聯同江河大俠與水陸奸官窺視南京,陰謀遷都或另立新君
- 包庇曾投靠李自成的臣子
- 收受賄賂
- 姑息養奸
請求處置他和劉士禎、王重、楊廷麟、劉宗周、陳必謙、周鑣、雷縯祚等人。朝廷百官對此大吃一驚[2]。劉士禎、袁彭年彈劾朱統𨰥誣陷大臣,弘光帝不聽。之後姜曰廣、劉宗周被罷官,他獲任命為行人,卻感到不悅,對人說:「需還我左都御史的官職。」很快他攻擊時任御史的周燦,但弘光帝不追究,也厭惡他的行為。又有說法指朱統𨰥疏劾姜曰廣後,阮大鋮意猶未盡,再找來朱統鐶彈劾其他人,之後的事並非朱統𨰥所為。隆武帝繼位,削除他的宗籍,後事不詳[3]。
家庭
[编辑]引用
[编辑]- ^ 1.0 1.1 1.2 民國《盱眙朱氏八支宗譜》·卷五:謀垔幼子 統𨰥 號公超,封鎮國中尉。明萬厯三十三年乙巳二月廿四日丑時生,清康熙三年甲辰六月廿五日□時卒,享壽六十;恭人氏許,明萬厯三十五年丁未十月初二日辰時生,清康熙九年庚戌三月廿九日巳時卒,享壽六十四,合葬桃花鄉。子一:議浜。
-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二十七·列傳第三》:統𨰥,建安鎮國中尉。安宗立,以恩貢謁吏部候考。馬士英、阮大鋮謀逐姜曰廣、劉宗周,知統𨰥無賴,大鋮自為疏,使上之。疏言曰廣定策時有異志,詞及史可法、張慎言、呂大器。疏入,高弘圖票擬究治,上坐內殿,召輔臣入,厲聲曰:「統𨰥,天潢,何重擬也?」踰二日,統𨰥復疏劾曰廣五大罪:一、引用東林死黨鄭三俊、吳甡等,把持朝政,以劉士禎為通政,沮遏章奏,以王重為文選,廣植私人;二、令楊廷麟出劇盜於獄,交聯江河大俠與水陸奸弁,日窺南京聲息,非謀劫遷,則謀別戴;三、庇從賊諸臣;四、納賄;五、奸媳。請并士禎、重、廷麟、宗周、陳必謙、周鑣、雷縯祚俱置之理。舉朝大駭。
-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二十七·列傳第三》:士禎、袁彭年劾統𨰥誣詆大臣,不聽。曰廣、宗周既去位,以統𨰥為行人。統𨰥不悅,語人曰:「須還我總憲。」尋訐御史周燦,命不究,蓋上亦厭薄之。或曰統𨰥既劾曰廣,大鋮意不厭,復募統鐶為之,再疏劾者,非統𨰥也。紹宗立,削籍。終事不詳。
- ^ 4.0 4.1 4.2 4.3 民國《盱眙朱氏八支宗譜》·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