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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奇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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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成端顺王朱奇浈(1454年—1533年),[1]明朝庆成温穆王朱锺镒的嫡长子。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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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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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四年(1491年)十一月,朱奇浈代理王府事。他亲近太原右卫指挥佥事李学等人,盗用军粮、银绢等物,军人刘珏、金荣、陈贤与小旗沈清图谋诉讼,百户黄玺唆使李学抓刘珏等下狱,诬告刘珏等曾盗发河东郡君坟墓,各杖一百。刘珏等越狱逃窜,陈贤及其同党朱进、总旗汪脱、王伦被捕后被扑杀,李学又诬陷沈清盗取祖庙祭器,沈清逃匿,就抓捕其妻齐氏及佣人郝朗妻傅氏,炮烙,以竹签钉其手指,傅氏死。沈清与其子去朝廷告状,李学又唆使庆成王诬奏沈清,从京师抓回来,棰其子致死,又令人缢杀沈清。金荣越狱而出,与其弟金通奏李学等诬杀人命,及其家子弟与王府婚配失伦等不法事。李学抓金通下狱棰死。死者家都去告官,有司据实上报,诏命认为朱奇浈听人摆布,棰死无辜七人,革去冠带,令带头巾读书,不许理府事,并降敕切责庆成王婚配失序,李学等十一人都判处决,暴横、侵盗钱粮、吓抢财物的仪宾等官项伦等三十一人纳米赎罪、革去冠带闲住,百户臧縺等七人各降一级调四川茂州卫食粮差操,总旗陈子成等十人各降一级,与军人周敬等十三人都押往狭西凉州卫,转发沿边墩台守哨。[2]

庆成王多次奏称朱奇浈自革去冠带后渐知悔悟,请求再令他恢复冠带代理府事。弘治七年(1494年)五月,孝宗认为自己已经从轻,庆成王仍然不停奏扰,不允。[3]九年(1496年),庆成王去世。朱奇浈母妃陈氏屡次奏请让朱奇浈袭封,十一年(1498年)三月,孝宗准。[4]十二月,遣怀柔伯施瓒、成安伯郭宁、武平伯陈勋、彰武伯杨质、崇信伯费柱、宣城伯卫璋、长宁伯周彧、建平伯高霳持节充正使,翰林院侍讲张芮、尚宝司司丞崔璇、鸿胪寺右少卿杨瑢、吏科给事中吴蕣、礼科给事中马子聪、兵科给事中张弘至、中书舍人韩琏、户部员外郎胡经充副使册封朱奇浈为庆成王,[5]夫人侯氏为庆成王妃。[6]

袭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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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奇浈的叔父鎮國將軍朱鍾鏘有庶子朱奇漖等五人,最年幼的叫朱奇溢。朱鍾鏘死后,诸子驱逐朱奇溢及其母王氏,夺其府第。盲人楊瑀善讴歌,朱奇漖等经常引入府中宴樂,王氏因而和他私通。久后事泄,王氏与杨瑀夜奔平陽。有司逮捕相关人员治罪,都服罪。弘治十四年(1501年)十月,孝宗命楊瑀處决,王氏自盡,朱奇漖等四人姑且宽恕,各革祿米三分之一,敕朱奇浈嚴戒告諭,教授陳貴、楊經等由山西巡按御史逮捕治罪。[7]

弘治十五年(1502年)三月,朱奇浈奏称因伯父晋庄王朱锺铉薨逝,请求亲诣太原祭奠。礼部说无前例,且庆成王居汾州,去太原三百余里,往返不便,请求令本府教授等官代往致祭,获准。[8]

弘治十七年(1504年)三月,朱奇浈奏称本府革爵庶人朱奇潡先前因挟制王府酷害人命革职,后来又违禁滥听凶人充伴当,听其摆布打死平民。事下巡抚、巡按等官勘问得实,刑部覆奏,孝宗命姑且从轻处置,遣内官押赴凤阳居住看守祖陵,并告谕朱奇浈。[9]

輔國將軍朱奇㵬先前以私出禁城,革祿米三分之一。又有逃軍藏匿在朱奇㵬家,倚勢撲人於市,官员使人捕之,被朱奇㵬怒殴打断右脛;朱奇㵬又因宿忿,打断軍餘黃挺的大腿,投石打黄挺弟黄琛的家門,且持刀追逐,被黄琛傷及头部。朱奇浈上奏法司,請加切責,获准。五月,孝宗革除朱奇㵬全部俸禄,命朱奇浈嚴禁之。[10]

八月,因朱奇浈所请,赐其书院额为尚贤,并赐《五经大全》等书。[11]

庆成王府的南海郡君的儀賓李實因包攬錢粮獲罪,弘治十八年(1505年)十二月,郡君私自入京擊鼓訟冤,禮部請求遣中使送回,仍敕朱奇浈約束,究治教授、守城官罪。明武宗以郡君出城訴訟有违禮法,命法司商议。朱奇浈亦奏郡君及將軍朱奇滔、朱奇浙、朱表桄、朱表桹、朱表梗、朱表槆諸不法事,於是禮部及法司商议朱奇滔等等候勘查处理,仍申明禁例,凡越例私奏者都不处理其奏请。武宗说將軍、中尉、郡縣主君等多入京奏訴,近期已成風,騷擾道路,貽辱宗室,立即移文各王府省諭禁約,如还有违反的要治罪。朱奇浈奏本府辅国将军朱奇滔因小忿擅自赴京奏事,劳烦中官送回,之后有类此者,应该令外衙门遣官押送,以不违祖训。事下刑部,覆奏称将军、中尉由部寺属官押送,庶人由办事官押送,郡县主君仍以中官押送,武宗下旨今后将军以下越级诉讼者不必款待、送礼,只令办事官送回本府严加管束。[12]

正德元年(1506年)九月,奉國將軍朱表槆因通奸逼死人,都察院上其罪狀得旨,朱表槆依法當逮捕治罪,姑且從輕奪其冠帶祿米閒住,仍敕令朱奇浈約束。[13]

正德二年(1507年)六月,朱奇浈奏本府原赐侍卫官军近来改隶属太原右卫,供役缺人,请求取回本府管束,换其他人去大同操备。兵部提起朱奇浈过去的罪行,才导致孝宗只留正军百人为校尉,其余改隶属太原右卫,认为不可允准朱奇浈所请,但武宗准了朱奇浈所奏。[14]

正德三年(1508年)二月,朱奇浈奏本府宗支人多,各將軍所生子女有冒報歲數的,無可查考,请求令各將軍府查報。禮部商议,武宗说宗支事重,朱奇浈既然有奏,应该集收生人等及宮眷研審,如果有朦朧,就追究罪,今後須保勘奏報,仍通行各王府一體遵行。[15]

十二月,朱奇浈奏堂侄奉國將軍朱表桗先前聘娶典仗所餘丁田林的女儿,因祖父去世未婚,如今服闋,上疏請求。武宗说王府子女禁止与本府軍校之家選配,如何违反,应该另选婚配,以後有違者被禮部查出,就停婚,被選之家戍邊卫不宽恕。[16]

正德四年(1508年)六月,因朱奇浈所请,給其弟故鎮國將軍朱奇淵宮眷飬贍米每年五十石。同月,慶成王府儀賓雷景聱、李經因毀詈法官,被朱奇浈拘押治罪仍不服,谪戍遼東寧遠卫;輔國將軍朱奇泠、朱奇瀾因詈辱法官、不服朱奇浈戒諭,革除祿米三分之二,賜勑切責。[17]

正德五年(1510年)五月,朱奇浈和永和王朱表桻请求恢复侍卫官军,下兵部商议,认为二府典仗正校足以充使令,不宜奏扰,请求怪罪辅导官不能谏阻之罪。武宗诏令给正军百名,改为校尉,不为成例,辅导官免追究。[18]

正德六年(1511年)正月,因朱奇浈奏请,命每年给故輔國將軍朱表杆夫人劉氏等食米五十石。[19]

正德八年(1513年)五月,朱奇浈奏儿子镇国将军朱表杜不遵训诫,朱表杜的禄米被革去三分之一。[20]

輔國將軍朱奇潡因杀人被幽禁鳳陽,其子朱表榍奏请代父受过不获准。六月,朱表榍與弟朱表榾赴京自奏,刑部商议其罪,武宗下詔逮問諸守門巡捕及左右從人,姑且宽宥朱表榍、朱表榾之罪,令庆成王府嚴格管束。[21]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三月,因查实庆成王府宗室多有作恶、朱奇浈以修家庙为名科敛族属财物又与仪宾陈宾多蓄校卒骚扰地方,有违祖训,柳祥等六人处死,邹廷玺等四十三人发戍边卫,朱奇浈弟镇国将军朱奇瀶降庶人,辅国将军朱表檬、镇国将军朱奇溼革禄米三分之二,朱奇浈弟镇国将军朱奇𧇦、镇国将军朱奇洏、辅国将军朱表桐、朱奇溼子辅国将军朱表栿、镇国将军朱奇㵬、朱表𣝉革禄米三分之一,镇国将军朱奇濣、朱奇潘、朱表檊、辅国将军朱奇湋、朱奇浹、朱奇沇停禄米半年,朱奇浈嫡长子镇国将军朱表𣡵姑且宽宥,陈宾杖八十革为民,庆成王府校卒仅留下五十人,其余皆还隶原卫。[22]

最初山西郡王以下禄米按例三分之二折为银两,其余给米。庆成、永和二王府取用很多米,交米的百姓为之所苦。刑部侍郎张纶等讯问二府狱情,归因上报,户部商议令二府禄米都折为银两,其余郡王及将军中尉仍旧。四月,准奏。[23]

慶成王府陰館郡君生子徐锜、徐林,徐林死后,郡君的堂弟也是朱奇浈的弟弟鎮國將軍朱奇涇想娶徐林的遗孀为妾,贿赂郡君的同胞兄弟輔國將軍朱奇况。朱奇况强迫徐锜接受聘礼,徐锜愤怒,手刃了舅舅朱奇况及其子奉國將軍朱表樜。事发,由鎮巡官按問,正德十二年(1517年)六月,徐錡擬斬監候,朱奇涇因其他事曾革祿米,令朱奇浈切責。[24]

正德年间,朱奇浈因贤孝闻名,得到赐敕褒奖。嘉靖初年,尚书王琼告诉朝廷朱奇浈有子七十人。[25]

嘉靖二年(1523年)闰四月,辅国将军朱奇涏因淫縱不檢為巡按御史王秀所劾,朱奇浈切責之,治誘引撥置者之罪。[26]

五月,因朱奇瀶和辅国将军朱奇𤁦曾受贿私选犯罪人为仪宾尚六合郡君,命夺禄米各三分之一,朱奇浈也因失察代奏被降敕谴责。[27]

六月,朱奇浈弟鎮國將軍朱奇澆因盜支官銀,為巡撫都御史胡錠參奏,明世宗敕朱奇浈切責之,奪其祿米三分之一。[28]

八月,应朱奇浈所请,赐御制文集、《历代臣鉴》各一部。[29]

朱奇浈年老称病,请求由朱表𣡵代理府事。十月,准奏。[30]朱奇湞喜歡與士大夫交遊,朱表𣡵則深居簡出,朱表𣡵的庶长子朱知燫常年侍奉祖父,內贊決府事,外應酬賓客。[31]

嘉靖三年(1524年)六月,朱奇浈以府内宗人违法,请求下敕禁约,世宗准奏,告谕朱奇浈正己律人,不得假此徇私,以负朝廷和睦宗族之意。[32]

嘉靖五年(1526年)四月,庆成王府輔國將軍朱奇淘因藏匿大盜获罪,詔革祿米三分之一,仍敕令朱奇浈嚴加禁治。[33]九月,慶成王府奉國將軍朱奇洏因淫縱不法為巡按御史馬錄所劾,詔奪祿米半年,敕令朱奇浈切責。[34]十月,慶成王府奉國將軍朱奇汍因淫縱不法获罪,詔削奪祿米三分之一,敕令朱奇浈戒飭。[35]

嘉靖七年(1528年)正月,山西巡抚都御史江潮举朱奇浈孝行,诏赐玺书银币以为旌表。[36]

嘉靖九年(1530年)四月,因朱奇浈和山陰王朱成鍪所请,各赐《明倫大典》一部。[37]

十二月,因肃王朱贡錝、堵阳王朱同鉣、南川王朱申锯、长阳王朱恩钠、陵川王朱诠𨮒、襄陵王朱徵钤、朱奇浈都年逾七十,命赐玺书及给羊酒币帛,令各府进表官带上致以问候。[38]

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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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二年(1533年),朱奇浈去世,谥端顺。葬汾州孝臣里。[39]

朱表杜性貪戾,曾经率惡少跳墙乘夜入府藏,偷窃朱奇浈的金子,丧父后又想趁喪劫夺其遺物未遂;朱奇浈另一子镇国将军朱表樤收父婢為妾,與其子也入府藏偷金,為母妃侯氏所奏。明世宗调查后,于嘉靖十三年(1534年)十一月削朱表杜为庶人,夺朱表樤及其子輔國將軍朱知烐禄米三分之二。[40]

嘉靖十四年(1535年)十二月,册封朱表𣡵为庆成王。[5][41]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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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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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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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妃侯氏

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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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嫡长子:镇国将军→庆成恭裕王朱表𣡵
  • 子:镇国将军朱表杜,嘉靖十三年(1534年)十一月革为庶人
  • 第五子:镇国将军朱表榽,弘治二年(1489年)十二月赐名[42],嘉靖十三年(1534年)十一月在世
  • 子:镇国将军朱表楓,嘉靖十三年(1534年)十一月在世[40]
  • 庶七子:镇国将军朱表樤,弘治十六年(1503年)二月赐名,[43]嘉靖十三年(1534年)十一月夺禄米三分之二,三十六年(1557年)六月夺俸禄一年[44]
    • 子:輔國將軍朱知烐,嘉靖十三年(1534年)十一月夺禄米三分之二[40]
    • 子:輔國將軍朱知𩇭,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六月夺俸禄半年[45]
  • 庶八子:镇国将军朱表梇,弘治十六年(1503年)二月赐名[43]
  • 孫:輔國將軍朱知燯[46]
    • 子:奉國將軍朱新堤[46]

轶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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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盛事》载庆成王有百子,都长大成人,长子袭封,其余都封镇国将军,彼此都未必认识,都长着高鼻梁。《明外史》认为此庆成王就是朱奇湞。

注释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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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弇山堂别集》卷034
  2.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五十七》
  3.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八十八》
  4.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三》
  5. ^ 5.0 5.1 《明史》卷一百表第一诸王世表一
  6.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五》
  7.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
  8.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五》
  9.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九》
  10.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二》
  11.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五》
  12.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八》
  13.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十七》
  14.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七》
  15.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五》
  16.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五》
  17.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一》
  18.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三》
  19.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一》
  20.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
  21.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一》
  22.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五》
  23.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六》
  24.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五十》
  25. ^ 《明史》卷一百一十六列传第四诸王
  26.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十六》
  27.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十七》
  28.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十八》
  29.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十》
  30.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十二》
  31. ^ 武登雲. 慶成安穆王夫神道碑. 三晉石刻大全 呂梁市汾陽市卷. 三晉出版社. 2017: 1725. ISBN 9787545715446. 
  32.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十》
  33.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六十三》
  34.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六十八》
  35.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六十九》
  36.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八十四》
  37.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二》
  38.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
  39.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338卷
  40. ^ 40.0 40.1 40.2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九》
  41.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二》
  42.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三》
  43. ^ 43.0 43.1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九十六》
  44.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百四十八》
  45.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百三十七》
  46. ^ 46.0 46.1 武登雲. 施錢功德主芳名碑. 三晉石刻大全 呂梁市汾陽市卷. 三晉出版社. 2017: 298. ISBN 9787545715446. 施錢功德主……慶成王府輔國將軍知燯男奉國將軍新堤慶成王府儀賓張維城……峕大明萬曆肆年歲次丙子秋七月二十二日㒰誌 
前任者:
父温穆王朱锺镒
明慶成國國王
1499年-1533年
繼任者:
子恭裕王朱表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