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用忠(16世紀—17世紀),字藎臣,浙江嘉興府嘉善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戈用忠自歲貢出身,崇禎十三年(1640年)成特用出身,獲授隰州知州;他個性敦厚,判刑平允,用杖時會哭泣。之後他因為母親逝世回鄉,不再出仕,杜門著書,八十二歲去世。兒子戈元頴擅長詩文,但早逝[1][2]。
- ^ 1.0 1.1 嘉慶《嘉善縣志·卷十四·人物志二》:戈用忠,楊志(云)字藎臣,歲貢,崇禎庚辰特恩。授隰州守,性敦厚,決獄平允,用杖則流涕;丁內艱,攀轅載道歸家,杜門著書,郡邑當事不輕投一刺,年八十二卒。子元頴,字長鳴,工詩古文,早世。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傳第六十五》:(同潘士遴)時嘉湖屬遺臣:……戈用忠,字藎臣,崇禎十三年特用。官隰州知州,為政平允,用杖輒流涕。憂歸,杜門。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傳第六十五
- 嘉慶《嘉善縣志》·卷十四·人物志二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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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綦廷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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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隰州知州 1641年-崇禎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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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楊祖訓 清朝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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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賜特用出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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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特用出身 共26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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