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善寺及魁星閣
外观
廣善寺及魁星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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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廣元市元壩區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182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廣善寺及魁星閣位於四川省廣元市元壩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廣善寺(含魁星閣)位於四川省廣元市元壩區柏林溝鎮向陽村1社,廣善寺現存建築為清乾隆七年(1742)復建,主要由前殿、彌勒殿、慈祥殿、大雄寶殿、左右廂房組成,占地面積864.8m2,建築面積約為460m20寺內現存鏤空雕刻九龍碑、秦漢磚瓦、明清木刻五福臨門、乾隆碑記等遺存。魁星閣亦稱鐘古樓、財神樓,建築面積119平方。現存樓閣為清乾隆七年(1742)復修,三層木結構建築,高15公尺,設計精湛,造型別致,雄偉古樸,平面呈八角狀,八角攢尖頂,穿斗式梁架。頂樓塑奎星像,中樓為戲臺,底樓為過街通道。廣善寺(含魁心閣)歷史悠久,風格獨特,手法細膩,用材考究,具有較高的歷史、藝術和科學研究價值,對於研究該區域的建築類型、特點及人文歷史等提供了寶貴的實物材料。2001年,廣善寺(含魁呈閣)被元壩區人民政府公佈為區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