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丰郡,中国三国时设置的郡。
曹魏黄初元年(220年)析庐江郡置安丰郡,属豫州,治所在安风县(今安徽省霍邱县西南二十里)。统五县:安风、雩娄、安丰、蓼、松滋,1100户。辖境相当今安徽省金寨、霍邱等县西南部及河南省灌河流域以东地。东晋末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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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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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漢 炎興元年( 263年)、孫吳 天紀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証的郡、國。标“*”者為曾置後廢的郡、國。標“#”者為特殊政區。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注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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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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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晉 建興四年( 316年)(此前已淪陷者列出淪陷前的名稱)及東晉 義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國。帶#者為《晉書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體字者為西晉所廢置的州、郡;下劃線者為東、西晉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於史無記載其封國何時被撤銷,其封地在西晉末的建置仍按“國”處理),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東晉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注「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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