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曆》是中国古代曆法,北周甄鸾制订。
北周武成元年(559年)议造周历,天和元年(566年),采用甄鸾《天和曆》。规定1太陽年= 365 5731 23460 {\displaystyle 365{\frac {5731}{23460}}} 日、1朔望月= 29 153991 290160 {\displaystyle 29{\frac {153991}{290160}}} 日。闰周用391年有144闰,与祖冲之《大明曆》闰法一致。施用至宣政元年(578年),共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