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捨五入修憲
外观
四捨五入修憲 | |
朝鲜语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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諺文 | 사사오입 개헌 |
汉字 | 四捨五入改憲 |
四捨五入修憲,指1954年11月大韓民國憲法第2次修憲中的一次事件[1]。
1954年时的大韓民國憲法規定,總統任期四年一任,可連任一次,李承晚到1956年任期屆滿不得連任,欲成為終身總統,故提出修憲。
當時有議席204席,在籍議員203人,賛成修憲135名,反對修憲60名,棄權6名、無效1名,缺席1人
當時規定修憲要有2/3議員同意才可,欠1票才夠票數通過,國會副議長崔淳周宣布修憲不獲通過,但是總統李承晚和他的自由党用數學上的四捨五入作通過依據,稱203票的2/3是135.3333,根據四捨五入原理,即是135票,可以通過[2]。
翌日,國會副議長撤回“修憲未通過”言論,反對黨議員退出國會,只有執政的自由黨在場,修憲獲通過。
参考资料
[编辑]- ^ 四捨五入改憲とは - わかりやすく解説 Weblio辞書. Weblio辞书. [2024-11-07].
- ^ 荒山徹. 朝鮮戦争の「その後」~知っているようで知らない朝鮮半島の事件史. WEB歴史街道. [2024-11-07] (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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