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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廷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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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廷憲(16世紀—17世紀),秋岳福建泉州府同安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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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廷憲是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福建鄉試舉人,授沙縣教諭,勤於教導學生,諸生為他在學宮右邊興建生祠;陞任桐鄉知縣,在當地清慎執法,淘汰羨耗、打擊奸人,餘暇就和諸生講課,賞識多位名士,魯王朱以海監國後不久他就辭官歸里,桐鄉人建祠在於皂林驛祭祀,死後也入祀鄉賢祠[1][2][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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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嘉慶《同安縣志·卷三十一·人物》:劉廷憲,字秋岳,天啟辛酉舉人,初署沙縣教諭,新文廟、勤月課,人文蔚起,諸生為建生祠於學宮之右;陞桐鄉令,清慎執法,汰耗鋤猾,每簿書暇即與諸生講學課文,所賞識多名士,歸官後桐人建祠於皂林驛祀之,卒祀鄉賢。
  2. ^ 民國《沙縣志·卷十一·人物》:劉廷憲,同安人,由舉人署沙庠諭,勤於課士,立祠祀之。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三·列傳第五十九》:時浙江外吏之可考者:……劉廷憲,字秋岳,同安人。天啟元年舉於鄉。桐鄉知縣,清慎執法,汰耗鋤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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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慶《同安縣志》·卷三十一·人物
  • 民國《沙縣志》·卷十一·人物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三·列傳第五十九
官衔
前任:
陳瑜
明朝沙縣教諭
崇禎年間
繼任:
任本大
前任:
黃徽胤
明朝桐鄉縣知縣
1643年-1645年
繼任:
張如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