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刘明祖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明祖(1936年9月—2022年12月28日),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1960年,供职于山东省威海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1967年,任山东省威海市革委会办事组副组长。1970年,改威海市委办公室主任。1974年,升任市委副书记、书记。1979年,改任中共山东省乳山县县委书记[1]。1982年,升任中共山东省烟台地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部长[2]。1986年,改中共山东省临沂地委书记。1988年,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1993年,兼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994年,改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3]。1997年,兼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4]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刘明祖. 新华网. [2012-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2. ^ 原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刘明祖向市档案馆捐赠珍贵文献. 威海市档案局. [2012-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03). 
  3. ^ 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赞亚太森博循环经济. 慧聪印刷网. [2012-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14). 
  4.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书记刘明祖简历. 新浪网. [2012-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8).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王群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书记
1994年8月-2001年8月
繼任:
储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前任:
高德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十届
2003年3月-2008年3月
繼任:
王云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前任:
甘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1993年1月-1995年1月
繼任:
赵富林
前任:
王群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1997年1月-2003年1月
繼任:
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