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容量單位)
外观
(重定向自公石)
日本室町到江戶時代,一石是52.5公斤稻穀,與明清兩代不同,脫穀折算糙米約廿多公斤或不到廿公斤白米,日本歷史上,則以稻穀石高數,分判諸侯的經濟實力,石高制是生產毛額並非租稅淨值,為一領地生產毛額,抽稅後由眾多人領取,非領主一人所得,不容易與中國官員作比較。日本的1石米大約相當於現在150公斤米,一個成年人一年消耗的米量最少需120公斤白米。石高(生產量)有時是以錢換算(豐收時1石約0.4贯錢,飢荒時1石有時會高達5至10貫),有時又以其他的出產(如礦物、特產、漁獲、商業收益等)來估計,但不論如何,它都是衡量當時經濟生產的單位。明治19年,改一石為180.39公升。
中華民國《度量衡法》曾明文规定:公石为容积單位,1公石为100公升[1]。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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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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