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大区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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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
區域為丹麥本土的一級行政區劃單位。丹麦本土划分为五个大区[1],其再下分为98个市镇。另外丹麦王国还包括法罗群岛與格陵兰两个自治领。現行的行政區劃制度於2007年1月1日起生效,此前丹麦本土被分為13個郡、2個郡级市镇、1個大区市镇,共277市镇。
另外Ertholmene群岛不属于任何大区或市镇,而是由丹麦国防部来管辖。
大区列表
[编辑]大区 | 行政中心 | 最大城市 | 人口 | 面积(km²) |
---|---|---|---|---|
首都大区 | 希勒勒 | 哥本哈根 | 1,636,749 | 2,561 |
中日德兰大区 | 维堡 | 奥胡斯 | 1,227,428 | 13,142 |
北日德兰大区 | 奥尔堡 | 奥尔堡 | 576,972 | 7,927 |
西兰大区 | 索勒 | 羅斯基勒 | 816,118 | 7,273 |
南丹麦大区 | 瓦埃勒 | 欧登塞 | 1,189,817 | 12,191 |
参考文献
[编辑]外部連結
[编辑]- 世界政區 - 丹麦(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