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
外观
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简称:AICHR),于2009年10月成立,是东南亚国家联盟的一个协商机构。在《东盟宪章》(第1.7条、第2.2条和第14条)以及其他东盟重要文献中都提及了人权,而该委员会成立的宗旨就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用以促进、保护人权,同时加强成员国在人权领域的合作。按照规定,每个成员国在委员会内都有一个代表,由各国政府任命,任期三年,最多可连任一次。此外,每个成员国都拥有否决权。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现有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共10个成员国。[1]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每年至少会举行两次会议。[1]
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有14项任务,主要涉及人权意识的促进及保护、能力建设、建议与技术援助、資訊收集以及与国家、区域及国际性机构接触。[1][2]委员会其中一项任务便是拟定东盟人权宣言[3] , 但该宣言于2012年11月被正式采用时受到了其它人权组织的批评,指责其内容暗示“因为每个人都应对他附近其他的人、社区和社会负责,所以能否获得人权取决于其本人是否尽职尽责”。[4]在印尼首都雅加达举行的会议上[5],当地一些非政府组织就东盟人权宣言一事上书提出不满。[6]
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的地位亦遭到一些人或团体的质疑:美国《华尔街日报》认为该委员会本身并没有“实权”。[6]然而,在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成立之际,前东南亚国家联盟主席阿披实·威差奇瓦曾表示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的权利将在未来越来越大,但在该委员会成立6年之后,仍有人指责委员会尚未采取任何行动来保护它理应代表的、公民最基本的自由。[7]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ASEAN Secretariat (2012) AICHR: What you need to know, ISBN 978-602-7643-18-5
- ^ Terms of Reference of AICHR (PDF). [2019-11-2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1-10-30).
- ^ ASEAN Human Rights Declaration. [2019-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2-30).
- ^ United Nations comment on Declaration. [2019-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4).
- ^ NGOs to report rights abuse cases to AICHR. The Jakarta Post. 2010-03-29 [2012-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7).
- ^ 6.0 6.1 Asean's Toothless Council. Wall Street Journal. 2009-07-22 [2012-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1).
- ^ Ganjanakhundee, Supalak. Asean’s shameful silence over Thai rights crisis. The Nation. 2016-05-18 [18 May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