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伯倫財
外觀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4年2月23日) |
韋伯倫財(英語:Veblen Good),又稱炫耀財,為一經濟學名詞,指財貨需求與財貨價格成正向關係的正常財,違反需求法則。這種財貨能滿足人類的虛榮心,是財富與地位的炫耀,故稱為炫耀性消費(Conspicuous consumption)。
起源
[編輯]此名詞源於其概念提出者托斯丹·韋伯倫(Thorstein Veblen)。[1]
證據
[編輯]價格高昂的寶石、名車、名牌精品等奢侈品皆為韋伯倫財的例子。
反對看法
[編輯]根據香港經濟學家張五常教授分析,炫耀財沒有違反需求法則。他解釋,如果將炫耀視為經濟財,則人們消費炫耀財,也是購買「炫耀」。假如有一手錶價值50000元,有10單位炫耀(一單位炫耀價值5000元),同時,另一手錶價值70000元,有50單位炫耀(一單位炫耀價值1400元),依據需求法則,一些購買能力高而且只考量炫耀的人會因一單位炫耀價值下降,傾向售買70000元手錶而非50000元手錶。正常的價格機制仍在作用。
參考
[編輯]- ^ Banuri, Sheheryar; Nguyen, Ha. Borrowing to Keep Up (With the Joneses): Inequality, Debt, and Conspicuous Consumption. SSRN Electronic Journal. 2020. ISSN 1556-5068. S2CID 233752235. doi:10.2139/ssrn.3721084. hdl:10986/34351 (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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