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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韓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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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韓朝
(1955年—1957年)
韓朝太陽
(1957年)
1955年—1957年
國旗
國旗
地位秘密結社政權
首都預定首都:北京
根據地: 中國安徽省舒城縣
常用語言漢語
政府政教合一
神權政治
君主專制
國家最高領導人 
• 1955年9月-1957年4月3日
皇帝 韓必賢
國家元首 
• 1955年9月-1957年4月3日
皇帝 韓必賢
政府首腦 
• 1955年9月-1957年4月3日
宰相 程千聰
歷史 
• 建立
1955年09月
• 終結
1957年04月3日
貨幣人民幣(CNY/RMB)CNY/RMB
時區UTC+8
前身
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今屬於 中國

大韓朝,簡稱韓朝,後期改國號韓朝太陽,是指1955年至1957年期間在安徽舒城縣肥西縣等地,由韓必賢為首成立的一個秘密結社政權[1]

前期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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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初(一說1955年9月),安徽舒城縣柏林鄉下灣村韓小莊富農韓必賢生病,尋巫婆「高鬼子」為其治療。韓問:「我今後能否做皇帝?「巫婆答:「你有福氣,是天上二公子下凡,今後要做皇帝」。從此,韓必賢即利用封建迷信,公開燒香拜神,裝瘋賣傻,製造謠言,煽惑群眾,聲稱自己有帝王之相,不久將要稱帝[2]

隨後六安縣(今六安市一貫道壇主謝申余又推波助瀾,造謠稱「天子出在韓家」。因此更助長韓必賢想當皇帝的野心,遂自封「大韓朝皇帝」,企圖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在韓必賢的誘騙下,一些人參加了韓的陰謀活動,並大肆造謠:「將有大災大難來臨,過去黃巢殺人八百萬,現在皇帝出現,三人之中殺二人,與韓皇帝同夥者,可免血腥之災」。自1955年冬開始活動,秘密串聯,發展組織,並通過親友、家族、鄰居等關係,串聯發展反動組織成員46人。韓必賢等多次密會,封官選將,韓自稱皇帝,封錢信玉元帥程千聰宰相,另封有預備皇帝娘娘太子大臣駙馬等官銜職務,只缺軍師無人充任。並在群眾中散布「現在種田,是給毛大斧(指毛澤東)種的,一年累到頭,還要受罪」,「幹不干,五百三(指大人口糧供應標準為530斤)」。以此煽動群眾對政府不滿,達到拉攏、欺騙群眾,發展組織的目的[3]

1956年,韓必賢經錢懷奇介紹,結識了肥西縣龍潭鄉新豐農業社程家莊人程千雲。是年2月22日,程千雲兄弟3人為在韓必賢手下謀得一官半職(程千云為謀取所謂「軍師」職位),於夜間偷盜農民各一頭(匹),欲送與韓必賢,並編造「夜得寶馬,將來保朝」謠言。自此,程千雲亦假裝瘋癲,拒絕外人進家。因韓選「軍師」心切,便前往程千雲家,請程「出山保朝」。程千雲向韓必賢謊稱他從肥西縣馬車營」偷來「御馬」,並聲稱「夜得寶馬,特來保朝」。還聲稱其師傅是「青峰道人」,擁有「神馬寶劍」,大旗一擺千軍萬馬刀槍不入[4]。並對韓吹噓自己「會算」,「閉眼能見日月星斗」,「有師傅青峰老道撐腰,山里(舒城縣山區)有六十萬人馬可供使用」,「願保其登基坐朝」。據此,韓必賢當即封程千云為「軍師」,隨後,韓、程等頻繁接觸,密謀擴大人馬,制定暴亂計劃。1957年3月27日和29日,韓必賢等人兩次在程千雲之父程正鳳(亦作程正風)家中聚會,密謀暴亂計劃,定「韓朝太陽」作為國號。決定於3月31日,在六安、舒城、肥西的交界處發動暴亂,計劃先殺鄉、社幹部,再打桃溪、舒城,後攻合肥,繼而招兵買馬,擴充實力,打到北京去做皇帝[5]。由於韓必賢早就裝瘋,說自己要做皇帝,要親戚朋友替他「保朝」。當地基層幹部認為韓是瘋子,聽之任之。程正鳳父子4人,在暴動前10餘天就不下地生產,幹部還認為現在是按勞取酬,生產不生產由他。錢信玉在暴動前3天就把老婆送到巢縣柘皋鎮。這些反常現象,均無人警覺,無人過問[6]

1957年3月31日晚7時許,程千雲在家備好酒菜香燭,聚集暴徒,準備盟誓行動。此時,肥西縣龍潭鄉新豐農業合作社主任唐光元、生產大隊副隊長程千業和縣公安局幹事張必義等3人第三次到程千雲家調查盜馬案件情況(此前肥西縣公安局調查新豐社災民失馬案件,災民檢舉,馬為程千雲所盜,派去的幹部三次到程家正面查問,第一次去時,被程千雲用扁擔趕跑,第二次去時,適逢程不在家),正趕上程家正聚集黨羽飲酒燒香,策劃暴動,前去程家時,發現門口燒香燒紙,屋內燈火明亮。唐光元等人以為是一般迷信活動,沒有在意,便說明來意。程千雲等人誤認為陰謀敗露,於是程家父子4人凶相畢露並一起動手,抄起扁擔大刀榔頭等器具欲行兇,唐光元等人見勢退出。程千雲、程千仙鐵鍬斧頭緊追砍傷唐光元,又在油菜地里砍死程千業,張必義因寡不敵眾,撤離現場。程千雲知事不妙,當夜把家裡牲口殺光吃盡,燒掉糧食,連夜去舒城縣柏林鄉韓小莊與韓必賢聚會。於午夜逃到韓必賢家,決定立即暴動,韓必賢在秘密集會中宣稱:「要勇往直前,打到桃溪、舒城、攻下合肥城,然後擴充勢力,打到北京去,登上金鑾殿……」。次日,上街買來黃布,製作黃旗一面,鑲有紅邊,旗之中心,做了個紅太陽,右上方寫「韓朝太陽」四個大字,稱:「共產黨的旗幟是五角星,太陽一出來,星就不亮了」,以示「韓朝太陽」稱為「國號」[7]

韓必賢封官賜號列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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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號 姓名
皇帝(主子) 韓必賢
右先行、右帥 錢懷倫
開路將軍、成神不下田 韓同巧
大臣 張孝元
大元帥、駙馬 朱克友
大元帥、元帥、駙馬 廖德雲
內事臣 韓同江
外事臣、無敵大臣 錢懷其
四水娘年、水利大帝娘娘 高鬼子
八賢王 韓同台
真主、太師 程正鳳
皇姑 韓同貞
真龍、丞相、預備皇帝 韓同湖
預備皇帝 韓同海
預備皇帝 韓同高
娘娘 韓必賢妻
先生、玉先生、帥、軍師、大臣、元開國大臣 程千雲
元帥、相爺 程千宣
元帥、大元帥 錢信玉
元帥、大元帥、宰相 程千聰
大元帥 段其法
王爺 程千福
大元帥 程千德
元帥 董思文
元帥 張孝祥
右先行 嚴大才

龍潭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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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4月1日上午9時許,以韓必賢為首,糾集其子韓同高韓同湖,侄子韓同台等14名暴徒,打著「韓朝太陽」的杏黃旗,各自手執大刀、斧頭、鐵鍬、扁擔等武器,從韓小莊出發返回肥西,公開暴亂[9]。為煽動群眾參加,沿途瘋狂叫囂:「跟我們幹,有好日子過!」當暴徒竄至肥西縣廖家渡時,與聞訊從舒城縣前來平亂的民警民兵和當地群眾100多人相遇。程千雲、程千仙等人一哄而上,砍死副班長羅四弟、警士陶方余,砍傷警士周走科、農業社主任周茂生,奪去卡賓槍2支,湯姆槍1支,步槍1支,子彈50餘發。暴徒行至龍潭鄉袁店街,搶走供銷社球鞋6雙、電筒6支、香菸10餘條,並割斷魯光社電話線。下午1時,韓必賢等人竄到新豐鄉孔橋郢,煽動群眾參加暴亂,糾集暴徒20餘人,安營紮寨。這時,周圍民兵自動組織起來,沿孔家橋南北之線包圍暴徒。當天下午4時10分,安徽省公安廳崇副科長帶公安廳保衛隊,肥西縣公安局副隊長鄭芝鼎率縣公安局公安隊分別趕赴八里崗。縣公安隊隊沿孔家橋以東一線、省保衛隊沿孔家橋東北一線,對孔家橋的暴徒實施半面包圍,展開圍殲。韓必賢一夥見勢不妙,分為兩股,一股向孔家橋東面縣公安隊正面吶喊衝擊,一股沿公安隊陣地左翼後側向後迂迴。由於東線公安隊的機槍發生故障。當部隊撤至董小郢子以東90米處時,韓必賢等搖旗吶喊,蜂湧而起,砍傷民警張國勝(後因傷勢過重犧牲),搶去湯姆槍1支,子彈70餘發。東線公安隊陣地左側後的暴徒,與趕來參戰的桃溪民兵遭遇。雙方展開槍戰,民兵擊斃、擊傷暴徒各1人,奪回步槍1支。兩股暴徒退回孔家橋固守。下午6時左右,暴徒衝出舒城民兵防地,逃到舒城縣戴家渡,化整為零分散向山區逃竄。這時,安徽軍區內衛42團派出的2個排兵力,趕到孔家橋投入圍剿戰鬥。下午7時,部分暴徒被抓獲,其它暴徒經謝河,逃往舒城境內。4月1日夜至2日,肥西、舒城兩縣公安機關,在肥西、舒城、六安、廬江4縣邊境地區,發動民兵和群眾,控制交通要道,清查戶口,封山搜捕。至4月3日凌晨,參加暴亂的31名暴徒,被擊斃2人,擊傷3人,首犯程千雲在山林中畏罪自縊身亡,韓必賢等30餘人全部被抓獲歸案。在平息這場暴亂的過程中,舒城、肥西、六安及地、省共1.5萬人參加,奪回被暴徒搶去的衝鋒鎗3支、步槍3支、子彈140餘發[10]

案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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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六安專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判,肥西縣人民法院依法對30名暴徒進行公判,判處韓必賢、韓同台、程正風(程正鳳)、程千宣、錢信玉等14名首犯和主犯死刑,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於1957年10月18日被分別押赴肥西縣龍潭鄉及舒城縣、六安縣執行槍決。共犯韓同元廖德雲等5人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董必應梁則榮等10人被分別判處3至15年有期徒刑,1人教育釋放。其中10年以上徒刑6人,3年以上徒刑4人[11]

1957年10月18日,肥西縣人民法院在龍潭鄉柿樹崗廟召開了有2000多群眾參加的宣判大會,當場判處錢懷其、程正風等8名反革命武裝暴亂分子死刑並執行槍決。至此,所謂的「韓朝太陽」宣告覆滅[1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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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發帖者:水平分層下行垮落. 1955年一个中国农民的皇帝梦(地方+县志). 鐵血網>鐵血軍事>鐵血歷史論壇>中國歷史. 2008年4月5日 [2008年4月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5月20日) (中文(簡體)). 
  2. ^ 來源:安徽省情網. 第二节 打击现行破坏活动>一、镇压反革命暴乱>平息“韩朝太阳”暴乱. 安徽省情網>志書名:12公安志>一級目錄:第三篇 社會治安(下)>二級目錄:第二章 社會主義改造時期社會治安.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4月26日) (中文(簡體)). 
  3. ^ 來源:安徽省情網. 第四节 建国后刑事审判>一、反革命案件的审判>镇反后反革命案件的审判. 安徽省情網>志書名:13司法志>一級目錄:第五篇 審判>二級目錄:第二章 刑事審判.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4月26日) (中文(簡體)). 
  4. ^ 來源:安徽省情網. 第二节 内卫勤务>剿匪与肃特. 安徽省情網>志書名:01合肥市志>一級目錄:卷二十二 公安>二級目錄:第八章 內衛與警衛.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12月2日) (中文(簡體)). 
  5. ^ 來源:安徽省情網. 第三节 战备执勤>三、平息反革命武装暴动>平息肥西、舒城县反动道会门武装暴乱. 安徽省情網>志書名:18軍事志>一級目錄:第七篇 民兵>二級目錄:第四章 建國後民兵.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4月26日) (中文(簡體)). 
  6. ^ 作者:武宜三. (历史文件)安徽省公安厅关于肥西、舒城两县结合部发生的反革命暴乱事件的报告. 倍可親·海外·中文門戶>日誌>武宜三>日誌. 2012年8月2日 [2012年8月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11月25日) (中文(簡體)). 
  7. ^ 來源:安徽省情網. 第一节 公安>附:重大案例一则>“大韩朝”暴动. 安徽省情網>志書名:38舒城縣誌>一級目錄:第十八章 公安 司法>二級目錄:第一節 公安.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2月24日) (中文(簡體)). 
  8. ^ 來源:大象公會;文:韓寧寧. 1954-1984,山东出了 217 个皇帝. 搜狐網>歷史>正文. 2018年1月5日 [2018年1月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5月20日) (中文(簡體)). 
  9. ^ 來源:《安徽省志》;責任編輯:詹燕南. 1956年安徽省大事记>4月1日. 新華網:安徽頻道>建國60周年大事記(安徽篇)>1956年. 2009年4月15日 [2009年4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12月14日) (中文(簡體)). 
  10. ^ 來源:安徽省情網. 第七节 案例>二、龙潭暴动案. 安徽省情網>志書名:03肥西縣誌>一級目錄:第二十三章 公安>二級目錄:第七節 案例.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4月26日) (中文(簡體)). 
  11. ^ 來源:六安市人民政府網. 第三节 审判. 六安市人民政府網>走進六安>六安史志>第二十章 公安司法>閱讀正文. 2007年4月19日 [2007年4月1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9月11日) (中文(簡體)). 
  12. ^ 作者:董世一. “韩朝太阳”覆灭记. 安徽省肥西縣人民政府網>走進肥西>肥西輝煌.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12月24日)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