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02
存档贰,二〇〇七年一月一日至二〇〇七年六月三十日(丙戌年冬月十三至丁亥年蒲月十六)
高朋满座主题列表
- 这套电视剧自2006年开始一直播放,于每十集的章节中也加上年份似乎有点烦。而阁下作出以上改动亦使高朋满座中剧中特别用语的部分的相关连络不能连接上。khris 09:34 2007年1月15日 (UTC)
- 对您的提醒,本人非常关注,而您反应的问题亦已修复。至于,您认为于每十集的章节中加入年份是烦的事情,这可能会给人冗长的感觉,但当此标题于几年后被人查阅时,您又否能很定他看得见标题顶的“2006年”,而知道这电视剧是可年播放,所以本人才加上这么多年份,全因想令这标题更加清楚。盼您能理解!--Jason WongJW 03:39 2007年1月18日 (UTC)
曾被5次提删后又恢复的条目--高琳琳
关于高琳琳一传奇条目,曾被5次提删,4次恢复(最新一次是我按Wikipedia:删除检讨#高琳琳中的意见而恢复的)。最初2次提删,条目均几乎一面倒支持删除。之前我一直担心若我改善了条目后仍被提删,不是变得徒劳无功?所以只是花了少少时间在收集相关的报导上,并提出待条目被确定保留后,会为条目作改善。第3次提删时,我提出条目曾被多次重建是值得考虑的因素之一,且第2次提删时Wing在没有确实共识下删除,于是条目又被重建,然后在一个小时内又被提删,但是以这个没什么内容的版本被提删当然看的人会认为没重要性。条目每一次被恢复的版本也是较简陋的,所以我便翻查一般用户看不到的纪录而恢复条目,之后在支持、移动、反对的意见相持下(第3次),条目最后以“无共识”暂告一段落,暂时保留。事隔约2、3星期后,有人再次提删条目(第4次),这次意见比较一致,因以无人作出改善为提删理由(这是我事后返查纪录而得知的),但却较少人投票,最后在4票删除,2票移动下,条目再被删除。直至最近我看到Wikipedia:删除检讨#高琳琳中有意见希望恢复条目,我认为再次投票讨论一个大家被多次提删、多次反对的条目没意义,于是我立意先恢复条目,将资料整理,然后再重写条目。故事还未结束,最近被提请快速删除了。
这次我将条目先扩写了。然而,这个版本又是否符合著目性、显著性、重要性?条目又是否应(►)移动至高琳琳事件或(±)合并到先天性横膈疝气?请大家看完条目后到Talk:高琳琳表达意见一番,踊跃提出批评及需改善地方。这次我已通知包括阁下在内曾投票此条目去留的用户,希望得到较全面的回向。Stewart~恶龙 11:38 2007年3月5日 (UTC)
- 在2006年12月18日,本人对此标题投下(×)删除一票,但经过Stewart的重写及修复后,本人认为此条目可以(○)保留,且现在的名称-高琳琳九天生命日记事件,亦毋须再作出修改。--Jason WongJW 06:32 2007年3月8日 (UTC)
条目侵权删除请求通知:向世界出发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向世界出发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其实,即使标明出处,未获原作者授权而转载内容,还是属于侵犯他人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希望您能理解。
不过,请不要担心,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意见。若否,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不需要很长的篇幅,区区两至三行的小作品已经是对维基不小的贡献。也希望您下次创建新条目的时候,继续以原创或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谢谢您的配合,也希望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 --Johnson Lau 05:56 2007年3月21日 (UTC)
- 首先,多谢您的提醒。但此条目并非由本人所创立。而本人仅支持删去侵权部分并希望保留没有侵权的部分。--Jason WongJW 07:34 2007年3月23日 (UTC)
志云饭局
林子祥一集明日播放,详情请看志云饭局网页--No1luvME 03:39 2007年3月30日 (UTC)
- 多谢您的提醒,本人在昨日编辑时并未知悉TVB的官方网页已经公怖这个消息。--Jason WongJW 06:56 2007年3月30日 (UTC)
Re: 向世界出发
有关《向世界出发》涉嫌抄袭的争议我也略有所闻。而且当我看到没有提供任何原因的删除资料,通常都会予以恢复。事实上贸然删除了有关文字,也是对贡献者的贡献的抹煞和不尊重。更理想的做法是善用{{fact}}模板,以请求参考资料来源。 另一方面,想提醒你一下,在删除条目任何资料时,请善用“编辑摘要”,写清楚删除原因,否则很易被人当作破坏处理。 -- Kevinhksouth (Talk)
- 感谢您的提醒及回复,但本人于Google搜索有关字眼,结果只有一两个BLOG或讨论区提及此事,他们的理据多是<<向世界出发>>类似<<寻找他乡的故事>>和<<星光伴我行>>,但它们的创作班底是一样的,那算接续,还是抄袭呢?而在此网页[1]中,您可以见到一篇比较中立的分析。—Jason WongJW 10:42 2007年3月30日 (UTC)
- 呵呵... 不错的文章。可以在条目中提及“与《寻找他乡的故事》和《星光伴我行》一样的创作班底创作”这个较少人知道的事实,并以此作为参考来源。当然分析性的资料就不用提及吧。 -- Kevinhksouth (Talk) 11:22 2007年3月30日 (UTC)
- 多谢您的回复,已加入。—Jason WongJW 09:20 2007年4月1日 (UTC)
- 呵呵... 不错的文章。可以在条目中提及“与《寻找他乡的故事》和《星光伴我行》一样的创作班底创作”这个较少人知道的事实,并以此作为参考来源。当然分析性的资料就不用提及吧。 -- Kevinhksouth (Talk) 11:22 2007年3月30日 (UTC)
请你自己将对我使用的不符合资格模版去掉
我编辑次数有七、八百次,创建数十条条目,帐号参与时间有数月,编辑态度一向严谨,早超过了所谓“至少为维基见习编辑或同等资格者”。你竟然在没有调查清楚地情况下就轻易对我的投票使用不符合资格模版,使我非常生气,望你能够知错能改,主动将对我投票使用的错误模版拿掉。以后请不要随便认为不申请新条目评选,不申请编辑等级,不申请维基荣誉的用户就是不用心编辑的维基人,不要随便对他人使用模版——这是非常不礼貌的。Hawyih 08:20 2007年4月11日 (UTC)
去掉了过时的话
我们和解了。那些已不必要的话也不用再存在了,问题得到了很好地解决。以后如能有交流,望不要称hawyih为阁下,实无必要,大家虽有过误会,但还是维基同志。
[2]这个工具,我是知道的,也用过,但七、八百次其实非我胡诌,盖因我并非每次编辑都会登陆。刚才有一位编辑(すぐる@武蔵)看到我们之间的争执后,给了我一个编辑资格。现看到你的留言,竟也有此善意,实在感谢;当然,我目前还没有任何宗教信仰,在此相告。如之前话语有过重之处,请勿放在心上。Hawyih 10:03 2007年4月11日 (UTC)
删除讨论
请你在参与删除页面讨论的时候,加上相关的方针或指引作为支持自己观点的理据,否则无助社群达成保留或删除的共识。删除讨论页面不是纯粹的投票,不留下理据的“投票”可能会被忽略。请参考Wikipedia:删除讨论时应避免的理由。 -- tonync (talk) 13:59 2007年4月13日 (UTC)
- 多谢阁下的提醒,但本人对某些条目的提请实在没有意见,例如:一些众人皆认为应该删除、保留或作其他的处理。而本人对这些提请亦只会表态。本人亦并非对全部的提请只作表态,在过往的提请中,本人亦有发表意见去支持自己的表态。—J.Wong 15:14 2007年4月13日 (UTC)
感谢
感谢您授予敝人维基执行编辑荣誉。——顾心阳 05:02 2007年4月16日 (UTC)
香港维基媒体协会筹备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Hello Jason, 请问你从那里知道TVB会在6月播最美丽的第七天? Thanks. —No1luvME 2007年4月29日 (日) 04:39 (UTC)
- Hi! No1luvME,此资讯由Rex2618加入众多剧集(例如:同事三分亲、师奶兵团和溏心风暴)的tvbox内。只是尚未加入无线电视剧列表 (2000年代)及翡翠台电视剧列表 (2007年)中。惟本人认为Rex2618忘记加入两个列表中,现替Rex2618加回。如需核查资料来源,阁下可向Rex2618查询。如仍有其他问题,欢迎问之。本人定当尽力解答。—J.Wong 2007年4月30日 (一) 01:07 (UTC)
为什么《向世界出发》及《七号差馆》不能显示于TVbox内?
因为TVbox中向来只列出星期一至五的重点电视剧,而《向》不是电视剧;《七》则不是重点(无线没为此剧制作“攻剧策略”)。—khris 2007年4月30日 (一) 06:27 (UTC)
- 多谢您的回复。—J.Wong 2007年5月3日 (四) 00:31 (UTC)
感谢与关注
给Wong128hk/Archive content的感谢状! 谢利孟很感谢你使水循环的内容变得更充实完整。 如果有兴趣的话,欢迎您关注相关的降水,帮助作出增补与改进的工作。 |
- You are welcome! —J.Wong 2007年5月3日 (四) 10:38 (UTC)
回应:Image:Smiley head happy.svg
留言—J.Wong 2007年5月15日 (二) 13:31 (UTC)
您好,感谢您的通知,我已经改了svg的档案了,谢谢您!→现在不啰唆的阿佳 2007年5月15日 (二) 13:41 (UTC)
- You are welcome!—J.Wong 2007年5月15日 (二) 13:45 (UTC)
Wong128hk兄台﹐ 林夕的志云饭局一集已在前几天录影了﹐各大报章已有报导。而周梁淑怡一集将会今日录影﹐明日各大报章亦将会报导。所以你请勿胡乱更改﹐多谢合作。—No1luvME 2007年5月16日 (三) 22:37 (UTC)
- 未知阁下近来有无收看无线电线的广告,广告是以志云饭局来吸引顾客去用他们的服务。而广告亦表明会以唐司长的访问打头镇。在广告中,亦有播放访问的花扎,即已拍摄完成。所以请您勿胡乱编写集数,多谢合作。—J.Wong 2007年5月17日 (四) 02:27 (UTC)
- 原来如此﹐本人并无收费台﹐所以我并不知道﹐谢谢你告诉我。每当志云饭局录影时﹐我会更新志云饭局条目﹐并且不会再编写集数﹐只是想提醒你不要删除这些新消息而已﹐谢谢你的回应。﹕)—No1luvME 2007年5月17日 (四) 03:32 (UTC)
- 但广告并非于收费电视内播出,而是于免费电视台播出的。令外,感谢您对香港娱乐界的条目所作出的贡献。希望您会于未来继续作出贡献。再次说一声多谢。—J.Wong 2007年5月17日 (四) 09:07 (UTC)
- 原来如此﹐本人并无收费台﹐所以我并不知道﹐谢谢你告诉我。每当志云饭局录影时﹐我会更新志云饭局条目﹐并且不会再编写集数﹐只是想提醒你不要删除这些新消息而已﹐谢谢你的回应。﹕)—No1luvME 2007年5月17日 (四) 03:32 (UTC)
谢谢
由于不熟习维基百科的规则和页面功能,最近才发觉J.Wong君给我留了欢迎辞,谢谢!—Xtctjames 2007年5月23日 (三) 03:29 (UTC)
- 别这样客气了!再次欢迎您的加入。如果在编辑的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欢迎问之。本人定当尽力解答。—J.Wong 2007年5月23日 (三) 03:40 (UTC)
请教
入境问禁,有事向师兄请教 ^^"
↓事缘莫史狄君的话,我不晓得是善意玩笑还是戏谑^^"
http://wikicn.playgoteam.workers.dev/wiki/Talk:%E9%BB%83%E5%AE%B6%E7%86%99
想请教,按维基的规则,我该怎回应才是?—Xtctjames 2007年5月26日 (六) 16:54 (UTC)
- 首先,希望您不要介意本人擅自为您的留言加上标题。对莫史狄君的语调,本人不会莽下判断。虽然他/她问题末并没有加上辅词,即吗、呢......但这亦不是证明他/她正在挑衅您的证据。而且在英语维基中,有一项方针叫“假定善意”,即您于维基中所见到的修改或留言/回应,也先假定这是善意而非恶意攻击或破坏。虽这于此处并非方针,但当有一定的人数去执行这个建议时,本人相信这会令维基更和谐。始终越小争执,越多善意的讨论,对维基亦会更好。
- 我建议您照他所问的问题照直回答就可以了。千万别假定恶意!
- 当他以后所发表的言论,很明显是挑衅或侮辱时,千万别与他对骂。本人希望您去找任何一位其他维基人作出调解。当然本人也欢迎您找我。但本人更希望您们是理性讨论而本人则不需作出调解。—J.Wong 2007年5月27日 (日) 05:38 (UTC)
谢谢回复,我试着回应了。
在这里要学的东西太多了,请前辈们继续别客气指导小弟,以免小弟不小心逾矩。
有前辈的指导,我会感到很安心,在这里也能交流得更开心^^"—Xtctjames 2007年5月27日 (日) 10:59 (UTC)
-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本人欢迎您继续问我。在发表意见后,记住签名!!这是本人必须提醒您的。我见您于talk:黄家熙回应时,也忘了签名。—J.Wong 2007年5月27日 (日) 12:34 (UTC)
关于申请维基荣誉
4月28用户注册 4月~30 5月1~4
2007年4月29日 (日) 02:44 王喜
2007年4月29日 (日) 08:52 林家栋
2007年5月2日 (三) 01:55 酒是故乡醇
2007年5月3日 (四) 13:25 高雄 (演员)
2007年5月3日 (四) 14:31 吕颂贤
还有很多其他字很少的 我就不写了
我不懂为什么这些作品会被归类为小作品 如果真的不能申请
也拜托管理员解释一下吧 感恩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audai(对话|贡献)于2007年5月31日 (四) 22:09加入。
- 希望您不要介意本人擅自加上标题及加上内连结。本人在审核资格时是会检视您于五月五日前最后的修订。很多您现在所列出的条目已不是小作品了。但于五月五日前,它们是小作品。所以本人会维持原本的决定。希望您明白。如果您对此仍然有问题,欢迎提出,本人会尽力解答。—J.Wong 2007年6月1日 (五) 06:14 (UTC)
你好,这里正讨论福佳始终有你歌词加入NPOV的可靠性,欢迎发表你的看法。--Kevin wong 2007年6月1日 (五) 04:19 (UTC)
- 本人已回复了本人的观点。—J.Wong 2007年6月1日 (五) 06:29 (UTC)
黄家熙
我理解你保留黄家熙的原因,但是你却在讨论只是一星期多提出没有共识保留,第一,未免有人猜想你利用“拖延战术”使条目得以保留,况且条目仍然讨论中,你可以对该条目作出修改。第二,身为保留者应该不能擅自提出意见,否则就会有人猜想是“自私”的行为,希望你注意一下,再不要犯下错误。—地狱少女阎魔爱 接通地狱通信 2007年6月1日 (五) 13:08 (UTC)
- 请注意,本人从未有认为本人的决定是错的。最后一位发表有意义意见的用户是于五月三十日发表的。本人何时有利用“拖延战术”?请列举。照常理推测,“拖延战术”不是对删除立场更有利吗?更何况阁下高估了本人,本人何德何能拖延?究竟是本人拖延,还是令有其人。每一位符合资格的用户皆可投票,本人不例外地发表了自己的立场。但之后,本人只会发表言论回应一些用户的问题及对讨论作出引导。在维基中的讨论,本人相信是自由发表,是那一个方针指明保留者不可“擅自”提出意见,那本人于发表言论前是不是要向您申请?本人是怎样的自私?本人花出时间去结束一些应该结束的讨论,本人是何等的自私。本人见保留及删除争持不下,本人认为应先结束讨论,待时机成熟再提出总比现在争持不下为佳,不是吗?一直的拖、拖、拖......,讨论总应该有一个结束。一直的拖,请问有什么好处?最后,本人希望阁下以后发言时,慎言。—J.Wong 2007年6月1日 (五) 14:26 (UTC)
- 后悔请不要找我,因为我说的一言一句都是事实,都是为了维基人好,请你注意说话语气。—地狱少女阎魔爱 接通地狱通信 2007年6月1日 (五) 14:35 (UTC)
- 本人所说的也是事实。唉,忘记了向您申请,本人发表言论了。后悔,应该不会,因为我说的是事实。—J.Wong 2007年6月1日 (五) 14:43 (UTC)
- 经过了一晚的冷静期,本人再回到黄家熙的讨论,见到Jnlin的回应。本人试着寻找她回应中的十四日,结果我找不到。我却在Wikipedia:删除守则中,找到无共识结束讨论的条件。本人错了,昨日本人对阁下用了一些非常重的语调,本人在此向阁下道歉。我不知阁下有没有怒意,又会唔会原谅本人?不过,本人于此事中,仍学会了每件事都应该想清楚才去做,更应该看清楚全篇文章才用它。多谢您昨日的劝告。不过,讲真的,“拖延战术”对保留立场是没有用处的。无论如何,多谢您对维基作出的贡献。俗语云:“不‘打’不相识”。不知本人有没有机会和阁下交个朋友呢?多言了。祝编安。—J.Wong 2007年6月2日 (六) 03:48 (UTC)
- 没问题,以及还望继续指教。—地狱少女阎魔爱 接通地狱通信 2007年6月3日 (日) 12:01 (UTC)
- 多谢您的回复,昐以后多多指教。维基中,总应有用户担当观察者。多谢您及欢迎您继续以观察者的身份对维基作出贡献。令,感谢您的原谅。—J.Wong 2007年6月3日 (日) 13:01 (UTC)
本人已帮Chainsawriot申请维基见习编辑了
你好,本人已帮Chainsawriot申请维基见习编辑了,麻烦你去查看,谢谢。--DoraConan 2007年6月2日 (六) 02:00 (UTC)
- 谢谢,您令本人的工作量减少了。而本人亦已授予了荣誉给Chainsawriot。—J.Wong 2007年6月2日 (六) 03:06 (UTC)
- 不用客气。--DoraConan 2007年6月2日 (六) 03:12 (UTC)
- 本人说真的,不用再互说客气说话,一齐努力协助那些应该得到荣誉的维基人得到荣誉吧!—J.Wong 2007年6月2日 (六) 03:18 (UTC)
- 好的!--DoraConan 2007年6月2日 (六) 03:25 (UTC)
- 多谢您的帮忙及回应。毋须再覆了,就按上面的办。—J.Wong 2007年6月2日 (六) 04:03 (UTC)
- 好的!--DoraConan 2007年6月2日 (六) 03:25 (UTC)
- 本人说真的,不用再互说客气说话,一齐努力协助那些应该得到荣誉的维基人得到荣誉吧!—J.Wong 2007年6月2日 (六) 03:18 (UTC)
- 不用客气。--DoraConan 2007年6月2日 (六) 03:12 (UTC)
re:授予维基执行编辑荣誉
谢谢你,我会更加努力的```—Ak48 2007年6月3日 (日) 09:16 (UTC)
恭喜您荣昇,但我相信这是您应得的。—J.Wong 2007年6月3日 (日) 09:22 (UTC)
关于上传的图片的问题
鄙人于今晨(6月4日)为条目“桂纶镁”上传的图片000.jpg已被网友列入等待删除的名单,理由是“仅用来描述长相的电视画面”;因本人目前尚未彻底明了关于图片使用的各项细节,故不理解此话之具体含义。使用这张图片只是觉得相较此前的图片该图片更加动人且版权属性与前者类似,如有不当且需处理处请诸君自便。 Miezekatze
- 早前,维基媒体基金会向其下的计划的管理员及会员发布一项关于图片版权的指引。在指引中规定,用来形容在生人物的非自由版权图片于指引发布后,不可再上载至计划中。而原本已存在的图片亦会被删除。阁下所上传的图片是非自由版权及是用于在世人物,所以被提请删除。至于Image:1976 Late Summer Front.jpg,其实用此图作介绍,亦是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但此图是可以用作介绍专辑。而原本的图片(glm.jpg)亦已被删除。特此向阁下解释。如仍有其他问题,欢迎提出,本人会尽力解答。
- 令外,请于发表意见后,按下编辑页中的工具列中的,以便于意见后签署。即四条~~~~。
- 最后再一次欢迎阁下的加入。—J.Wong 2007年6月5日 (二) 10:43 (UTC)
inuse
inuse 模板不是只准挂两小时的, {{inuse|一星期}}这样写就可以挂一星期, 最重要是不过分. --Kevin wong 2007年6月9日 (六) 22:44 (UTC)
- 首先,多谢您的解答。唯“最重要是不过分”,这句实在可圈可点。希望可得到您的解释。—J.Wong 2007年6月11日 (一) 01:50 (UTC)
- 其实维基没有硬性规则, 反而更重视 IAR [3], 例如inuse 虽然叫人不要编辑, 避免编辑冲突, 但如果对方数天没有更新, 这个 inuse 模板已成为提升文章的障碍, 那就 IAR--- ignore all rules, for the overall quality of wikipedia。 --Kevin wong 2007年6月11日 (一) 04:32 (UTC)
- 多谢您的回复及指教。—J.Wong 2007年6月12日 (二) 05:37 (UTC)
有匿名人在溏心风暴<收视>一栏蓄意破坏, 我加上了半保护, 本人在此向你备案。—No1luvME 2007年6月13日 (三) 13:43 (UTC)
- 在编辑时,遇到编辑冲突实在非常常见。在本人的角度来看,匿名用户的举动亦并非全心破坏。本人建议阁下于匿名用户的对话页或在溏心风暴的对话页与对方先达成共识,再行整理收视点等数据。阁下和匿名用户亦并非故乱编辑,各持一些资料来源。有机会是,他误解了所得的资料。而有可能阁下所持的资料来源是正确,同时也有机会是错误的。既然如此,本人鼓励阁下先和匿名用户达成共识后,再行修改溏心风暴的内容。例如:可向匿名用户查询资料来源等。
- 令外,除非是破坏,否则不应因为编辑冲突而对一条条目作出保护或是半保护,因这会不利编辑。详见页面保护方针。
- 更重要一点是,如阁下认为条目需被半保护,应先往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作出申请。
- 本人会先行移除模板,并对此页作出监视,如本人认为匿名用户有破坏的行径,本人则会代为申请。如是编辑冲突,本人愿意作为调停人,以协助两位觅取共识。—J.Wong 2007年6月14日 (四) 16:05 (UTC)
关于蜘蛛人3
谢谢提醒。在下以后会留意。—Dapang 2007年6月16日 (六) 13:39 (UTC)
- 感谢您接纳本人的意见。—J.Wong 2007年6月17日 (日) 13:56 (UTC)
信任机制的讨论
唏, 客栈里正在讨论一个重选方案, 请看看有没有错漏之处。谢谢!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构思:取消罢免机制,以重选代之 --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20:11 (UTC)
- 感谢您的通知,本人已初步发表了意见。—J.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03:48 (UTC)
编辑资格
J. Wong兄, 请问有什么方法去 check 一位用户是否已符合维基编辑的资格呢? 而现在我应该符合哪类编辑名衔呢? 我记得有个网页可以看他的编辑次数, 加入年份等等, 请问是怎样做呢? 我想看看早前在信任机制的讨论中, 表达意向的人有多少已符合投票资格啊。--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9:16 (UTC)
- 您可以到这页得知获得编辑荣誉的资格要求。
- 要check一位用户的编辑次数,注册后何时做了第一次编辑等资料可到这页。
- 您编辑次数为2307次,新条目推荐为12个,第一次的编辑于2006/09/03 11:00:29。
- 根据以上的资料,您应获得维基执行编辑(C)的荣誉。但您于6月1日自行移除了荣誉的模板,本人不知授予会否违反您的意愿,所以本人暂不会授予您维基执行编辑荣誉。如无,请知会本人,让本人授予此荣誉给您。
- 希望以上的资料能够帮助您。—J.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07:19 (UTC)
- 谢谢!我之前还担心未符合投票资格,如果可以的话,请向在下授予执编的资格,以免将来点票人要翻查我的投票是否合规定。--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4:23 (UTC)
- 已授予维基执行编辑的荣誉。恭喜您荣昇!—J.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4:35 (UTC)
- 多谢多谢! --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4:39 (UTC)
- You're welcome!—J.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4:40 (UTC)
- 多谢多谢! --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4:39 (UTC)
- 已授予维基执行编辑的荣誉。恭喜您荣昇!—J.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4:35 (UTC)
- 谢谢!我之前还担心未符合投票资格,如果可以的话,请向在下授予执编的资格,以免将来点票人要翻查我的投票是否合规定。--Kevin wong 2007年6月20日 (三) 14:23 (UTC)
感谢授予维基助理编辑荣誉
最近忙于参与删除讨论投票,没能回复您的贺函,请见谅。— SEEDER 议 2007年6月20日 (三) 21:52 (UTC)
- You're welcome!—J.Wong 2007年6月21日 (四) 02:28 (UTC)
建议
你提早结束了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6月24日#2007年香港贺岁烟花汇演的讨论,将之快速保留。其实讨论并非完全一致无争议,无必要提早结束讨论。再者如今中文维基百科社群流行搞政治问责,干啥都得想如何避嫌,你在讨论表明了支持保留,再自行决定快速保留的话,未必理想。祝好! -- tonync (talk) 2007年6月27日 (三) 06:15 (UTC)
- 首先感谢阁下对本人作出的建议,在往后的日子,本人会更为紧慎。但好彩,暂时未有因此以被炮轰。至于现在中文维基社群是否喜欢了政治问责,本人则未觉有此问题。当然早前有几个删除讨论是被政治化,但又不算经常发生。—J.Wong 2007年6月27日 (三) 06:24 (UTC)
- 不客气,大家明白就好了。也提醒一下“谨慎”二字的正写。 :) -- tonync (talk) 2007年6月27日 (三) 06:32 (UTC)
- 真是,连“谨慎”也打错了。多谢您的提醒。—J.Wong 2007年6月27日 (三) 06:37 (UTC)
图像转移
hi,从wikipedia或其他wikimedia计划转移图像到commons,建议使用commonshelper工具,这样可以提供最为详尽的版权资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28日 (四) 02:41 (UTC)
- Hi! 好的,多谢您的提醒。—J.Wong 2007年6月28日 (四) 03:10 (UTC)
甜孙爷爷主题曲
歌名系<幸福家庭>, 收录于方力申的"Be Good"大碟". http://global.yesasia.com/b5/PrdDept.aspx/aid-33392/section-music/code-c/version-all/pid-1004007439/ —No1luvME 2007年6月28日 (四) 05:46 (UTC)
- 早前,本人于甜孙爷爷中见到主题曲名为〈幸福之家〉,且本人之前听得较多是叫〈幸福之家〉,所以便误会两列表出错。至于歌曲是后来改了名,还是原本的名字便是〈幸福家庭〉,本人则不在此考究了。对阁下带来不便,本人深表歉意。祝编安。—J.Wong 2007年6月28日 (四) 06:22 (UTC)
- 当甜孙爷爷首播时, TVB播过了剧集MV, 歌名也是<幸福家庭>. 本人也听闻过歌名<幸福之家>, 我相信是来自网上误传出来.
MV可在这里收看: 幸福家庭MV—No1luvME 2007年6月28日 (四) 07:15 (UTC)- 本人相信是误传吧!—J.Wong 2007年6月28日 (四) 07:24 (UTC)
- 当甜孙爷爷首播时, TVB播过了剧集MV, 歌名也是<幸福家庭>. 本人也听闻过歌名<幸福之家>, 我相信是来自网上误传出来.
- 我做了一点修改,请看看那样改好不好? --Kevin wong 2007年6月28日 (四) 20:30 (UTC)
- 感谢协助,这样的改法不错呀!再次感谢协助执行讨论的结果。—J.Wong 2007年6月29日 (五) 01:55 (UTC)
感谢阁下授予助理编辑及关于点算编辑次数的方法
先就阁下授予本人助理编辑致万二分感谢! 另外,请问如何可准确点算编辑次数?我再数了一遍,也发现是550(?),祝编安。—RockLi§内殿 2007年6月29日 (五) 14:35 (UTC)
- 本人是以工具[4]及[5]对阁下的编辑次数作统计及审核。两个工具的统计准则并不一样且工具二在向数据库提取数据时更有延误,但这两个工具在维基中是深受认同的,而准确性也不低。对于两个数字的不一样,本人会作进一步的了解。盼在了解后向阁下解释清楚。最后再一次恭喜阁下荣昇。—J.Wong 2007年6月29日 (五) 15:00 (UTC)
- 其实我是人手点算的,有差误也不为奇(害羞一笑)。有劳了。—RockLi§内殿 2007年6月29日 (五) 15:0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