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辰洲
蔡辰洲 | |
---|---|
中華民國第1屆立法委員 | |
任期 1984年2月1日—1985年2月18日 | |
選區 | 臺灣省增額選舉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1946年9月13日 中華民國臺灣省新竹縣竹南區竹南鎮 |
逝世 | 1987年5月14日 臺灣臺北市大安區國泰醫院 | (40歲)
國籍 | 中華民國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配偶 | 陳藤枝 |
父母 | 蔡萬春(父) |
親屬 | 蔡辰男(兄) |
學歷 | |
經歷
| |
著作
|
蔡辰洲(1946年9月13日—1987年5月14日),臺灣苗栗縣竹南鎮人,妻子是陳藤枝。臺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理事主席蔡萬春之子,患有輕微小兒麻痹症,淡江文理學院(今 淡江大學)畢業,歷任國泰塑膠營業員、國鼎塑膠總經理、來來百貨董事長、立法委員等職。1985年十信案爆發,被判刑合計六百餘年。1987年癌症病卒。
簡介
[編輯]1957年,蔡萬春因大量投資土地引起臺北十信資金流動困難,於是發起「一元開戶」運動,臺北十信存款在短短數月內突破新臺幣一億元,使臺北十信成為全國75家信用合作社中規模最大與營業量最多的單位。1979年蔡萬春中風退休,產業交由蔡辰男、蔡辰洲掌管。
蔡辰洲通過蕭政之介紹拜王昇為義父,由王昇、蔣彥士介紹加入中國國民黨,經當年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關中提名,1982年蔡辰洲以高票當選增額立法委員,在立法院組成「十三兄弟」派系,成員包括劉松藩、王金平、洪玉欽、謝生富、李宗正、李友吉、林聯輝、蔡勝邦、吳梓及蕭瑞徵等,來來香格里拉大飯店(台北來來大飯店)17樓俱樂部為活動大本營,經常邀宴財經官員,利用人頭貸款。1984年5月,立法院審議《銀行法》修正案,十三兄弟聯手通過草案,准許信託公司動用短期信託資金。蔡辰洲向官方遊說合作社理監事可無限制連選連任,以及信託公司可承辦銀行業務等。蔡辰洲也將大量資金投入房地產事業。
1985年,蔡辰洲被台北地檢署以違反《票據法》收押,累計刑期達670年,這是台灣金融史上最著名的「十信案」[1]。十信案發生後,蔡辰洲悄悄將他豢養的七隻大丹狗悉數放生,做好入獄準備。
1987年3月蔡辰洲因病至醫院診斷,4月因病重送至台大醫院診斷;法務部不理解「代償不全」診斷書,不准蔡辰洲保外就醫[來源請求]。1987年5月12日,蔡辰洲獲得保外就醫,主動辦理出院返家。蔡辰洲最後在判刑前夕,於1987年5月14日因肝硬化併發細胞癌病故於國泰醫院。臺灣民間普遍傳言,蔡辰洲假死脫罪。[1]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張辰漁、莊岳燊、曾沅芷、許雅玲、吳昌峻、陳力航. 社會事.權勢者的勝利手冊. 前衛. 2021-12-28: 76-79. ISBN 978-957-801-994-2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