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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台灣團結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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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tit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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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自Talk:台湾团结联盟

表達的語氣有違NPOV的傾向。與繁體版本的內容可以合併一下。--Samuel (talk) w 02:46 2004年4月18日 (UTC)

合併了。--Jusjih (talk) 04:44 2004年10月7日 (UTC)
移動完畢

編輯了參拜靖國神社的事件,以示公平.資訊來自各大報.真實事求是 17:25 2005年5月1日 (UTC)

  • 再加入一些資料,歡迎大家盡力改動.我工作繁忙,不常上來
沒必要那麼多評論性語言吧 -- Moses   17:34 2005年5月1日 (UTC)
建議刪掉「據說此行是台聯精神領袖李豋輝的意思,李登輝曾說過中日有爭議的釣魚台列嶼是日本的。在此之前,世界上還沒有發生過被屠殺的民族自願參拜加害者的事件,台聯此舉破了全球人類的紀錄.」這兩行--愛國者 17:37 2005年5月1日 (UTC)
「有人認為此行是台聯精神領袖李登輝的意思,但李登輝沒有承認過.」這句話無從查證起,建議最好刪掉--愛國者 17:46 2005年5月1日 (UTC)
李登輝是承認過自己是「日本人」。李登輝加入過共產黨,後來叛變了。又加入國民黨,後來也叛變了。他說過自己是中國人,又說自己是日本人,接着說自己是台灣人。呵呵--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東德亡,德國統一;中共亡,中國統一 中華民國地圖 中國旗幟 中華民國軍歌 08:29 2006年3月9日 (UTC)

「政策白皮書」、「政策綱領」全文照登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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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白皮書」、「政策綱領」等等內容全文照登,條目落落長,這不應該是一則百科全書條目的寫法。政黨的政策,擇要說明即可。也可以外部連結的方式,導引讀者前往閱讀完整的版本,但條目中不應該全文照登。Kleistan (留言) 2008年1月30日 (三) 17:55 (UTC)[回覆]

李登輝名字前面不需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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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扯了吧,李登輝名字前面還空一格抬頭。什麼時代了還這樣寫。--Kleistan (留言) 2008年10月17日 (五) 03:26 (UTC)[回覆]

第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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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華民國直轄市議員及縣市議員選舉亦為全國第三大黨

台聯有九席,親民黨也有九席,連陳清龍有十席,為何稱台聯第三大?--水水留言2015年3月1日 (日) 23:40 (UTC)[回覆]

  • 依該次選舉選票,台聯獲224,904票,得票率1.85%
親民黨獲190,107票,得票率1.56%
更重要的是看全國性中央層級的國會選舉,2012年台聯獲1,178,797票,得票率8.96%
親民黨獲722,089票,得票率5.49%
立法院現在只有三個參與政黨協商的黨團: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台灣團結聯盟。
台聯在2012-2016年是臺灣全國第三大黨的地位非常明確。--WildCursive留言2015年3月2日 (一) 00:32 (UTC)[回覆]

《中國人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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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指出中華民國不可能通過這樣名字的法律,且目前立法院並未有正式提案,有人說這是「原創研究」。本人認為這只是指出必要的常識和事實以防政治宣傳誤導讀者。Bigtete留言2015年10月12日 (一) 15:08 (UTC)[回覆]

「中國人權法草案」dyk討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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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過的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回應--@Bigtete您好,在下已回覆過,1.立法院提案後,不同黨派可能提不同法案名稱,以後說不定也會改名,但目前草案名稱就是如此。2.台灣是一個言論自由、各自主張的社會,台聯取這名字,目前也就是尊重。但此條目議題確實是值得關注的。@Patrickov您好,謝謝您參與交流意見。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10月8日 (四) 09:42 (UTC)[回覆]
(:)回應--@Bigtete
  1. 在下理解您對「名稱」的意見;但這是草案名稱。如果今天國民黨提出相對草案,取其他名稱,例如「大陸地區人權法草案」,那在下也樂於使用此作為條目名稱。問題是,國民黨目前未提案。
  2. 或者,請問Bigtete意見,您覺得有適合的條目名稱方案嗎?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10月8日 (四) 11:06 (UTC)[回覆]
(:)回應我對「名稱」本身沒有意見,名稱違憲,如此而已。這個條目應該刪除,故用什麼樣的題目都沒有關係,不過這件事情的題目應該是「台聯宣稱將推動《中國人權法》」,到目前為止沒有證據證明有中國人權法草案這個東西。Bigtete留言2015年10月9日 (五) 03:23 (UTC)[回覆]
(!)意見--@Bigtete您好,(1)您說「沒證據證明有草案」。但是,幾篇報導裏面都明確提到「起草了草案」、「草案規劃....」具體規劃都有了。立法院新會期不久後將開始,完整草案全文屆時在網絡上大概就可搜尋到了。(2)依照您的看法,若有一個「台灣新憲法草案」條目,被您質疑法理台獨,您是不是也要刪除?再者,若有人在歐洲提出一項條約草案,但未必符合各歐洲國家憲法,還涉及主權讓渡等等,難道該條約草案就該刪除?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10月9日 (五) 04:18 (UTC)[回覆]
(:)回應:騙子吹噓皇帝的新衣如何漂亮並不是新衣存在的證據。立法院早已經開議,按規定法律案提案要15名立委聯署,台聯只有3名立委,蔡英文既然聲稱要遵守憲法體制,民進黨根本不敢有立委參加聯署。所以常識判斷本會期立法院根本不可能有這個提案。Bigtete留言2015年10月9日 (五) 04:46 (UTC)[回覆]
(!)意見--@Bigtete您好,謝謝提醒,在下筆誤了一點,立法院目前是在會期中,報導中有說台聯打算在近期邀集跨黨派立委提出此草案。重點是「草案實質內容與意義」,國民黨、民進黨若屆時對草案名稱有意見,他們會去磋商調整;若此草案在立法院過不了,那也會有媒體報導,屆時加進此條目即可。此條目的關注度等確實有,此草案也確實存在。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10月9日 (五) 04:53 (UTC)[回覆]
(:)回應--謝謝@Kaiger意見,已調整中立性。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10月8日 (四) 09:58 (UTC)[回覆]
@小躍您好,能否請您移駕看看提刪模板的理由,若您認為有道理,在下尊重您的看法與投票。否則,以後只要強加個模板,不管有沒有道理,都可以阻擋DYK了。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10月8日 (四) 09:52 (UTC)[回覆]
(:)回應--@蘇州宇文宙武您好
  1. DJY在此議題何以不能用?那麼建議所有跟中國議題相關的,「利益攸關」、「受到當局審查的」中共黨媒與官媒請全面退位,請蘇州先生首先開始做,如何?
  2. FLG怎麼利益衝突?在下看不懂。「外媒」記者去採訪法輪功人權律師團律師,該律師受訪表達對法案的意見,在下這部分引用的是外媒,這哪裏利益衝突?
  3. 是不是政治作秀?您以此否定,是否涉及「原創研究」?此法案雖尚未完成立法,但已有足夠關注度,也勢必會在立法院討論,若沒過關也可以把討論內容放進條目。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而不是「法典」。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10月8日 (四) 09:42 (UTC)[回覆]
        • 你看不懂就對了,看懂了也就不會囉嗦了。DJY的不可靠性眾人皆知,偏偏主編者本人「疑似」FLG愛好者,所以有利益衝突是很正常的,其他的不要多扯。要說官媒黨媒,起碼新華社是世界知名通訊社,很多國外報道都會引用新華社報道,並不因為它是官媒黨媒而有所迴避。相比之下DJY算什麼?不要自取其辱了拜託。這條目都要刪了,等決定不刪再來這裏接受考驗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10月8日 (四) 09:59 (UTC)[回覆]
(:)回應--確實看不大懂,共產黨下的中國大陸很多「你懂的」的消息--看政治風向、還不能說清楚;但維基百科不該存在些「說不清楚」的潛規則,麻煩您說清楚。在下其他回應如下:
  1. 如蘇州所說,新華社卻是世界知名---新聞審查非常有名。加拿大總理辦公室,還指中共官媒駐外記者涉嫌拍攝總理維安人員資訊。官媒記者在海外被質疑從事間諜行動,非常有名。新華社或人民日報報導的訊息,錯誤與造假的有多少,那也有不少討論。
  2. 建議蘇州直接回應在下,而不是避重就輕、不回答實質問題。
  3. 關於利益衝突,蘇州自稱是「愛黨」者,請問蘇州現在是否有「利益衝突」?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10月8日 (四) 10:05 (UTC)[回覆]
呵呵,弄得好像外國在中國沒有間諜似的。我的態度擺在這裏,看得懂也好,看不懂也罷,是不是真的看得懂,誰知道呢?我沒有義務向你解釋任何事情,你也不需要白費心思勸我改票。另外我何時自稱是共產黨員,麻煩你給出證據,我怎麼自己都忘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10月8日 (四) 10:17 (UTC)[回覆]
(:)回應-
  1. 在下沒有說外國在中國沒有間諜,只是我們討論的是「媒體」。
  2. 若您仍然不實質回覆,那在下也是「看不懂」。原來維基百科的編輯可以用「你看不懂就對了,看懂了也就不會囉嗦了。」作為方針之一?
  3. 您不是共產黨員?在下也忘了在哪。在下改為「愛黨」者好了,如您目前討論頁所寫。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10月8日 (四) 10:27 (UTC)[回覆]
    • (+)支持,這種題材是值得關注的(至少比在下近日寫的一些偏門條目更值得關注),此外投反對票的以大陸貢獻者佔多數,在下認為這些人的意見有頗受大陸的官方思維影響,反映了一些大陸貢獻者的質素實在可議。不過就條目改善方面亦有(&)建議希望作者考慮,就是關於針對北韓的人權法律的事項,與該提案本身關係不十分直接,建議改在分節中敘述,其他的都可以了。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5年10月8日 (四) 01:41 (UTC)[回覆]
(:)回應--@Patrickov您好,謝謝您的建議,對北韓類似立法例的部分已往下挪移分節。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10月8日 (四) 10:00 (UTC)[回覆]
      • 大陸的人權問題當然值得關注,這也是本人會看這個條目的原因。如果看了,卻看不出如此明顯的常識性的問題,甚至投支持票,這樣的編輯,不管來自哪裏,素質實在可議。這個條目以及相關報道,之所以會提到北韓,從宣傳的角度,無非是要把大陸比作北韓。如果稍微認真,看一下美國的《北韓人權法案》的介紹,就會明白台聯搞的這個東西只是一個政治秀和宣傳,根本不是真正關心大陸的人權。Bigtete留言2015年10月8日 (四) 03:48 (UTC)[回覆]
        • 大陸跟北韓難道不是在互相學習嗎?金正恩在學中共搞經濟改革了、習近平也在學朝勞越來越鐵腕了。台聯的用心是台聯的問題,美國跟日本也不見得很真心,還是先回到關注度的問題,等個一兩天再看看其他政團有何反應再說吧。總之條目有適當的關注度、有一定參考的描述、符合標準,就可以支持,現在又不是推它到特色條目。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5年10月8日 (四) 04:06 (UTC)[回覆]
(:)回應--@Bigtete您好,維基百科不審查言論。那「台獨」條目怎麼辦?有些人覺得台獨是不可能實現的,只是政治作秀...。台聯是否真心關心中國的人權,跟共產黨比比看,您覺得呢?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10月8日 (四) 09:42 (UTC)[回覆]
(!)意見--關於此法案草案內容,是不是可行?臺灣有可能討論嗎?是不是政治作秀?
  1. 如果這只有政治作秀的意義、而不具其他價值,在下建議提刪此條目的用戶,可以考慮一併提刪《反分裂國家法》條目。
  2. 在下舉出中華民國立法院的兩個決議,這項草案要做的,也許可以說是這兩項國會決議的延伸落實法案化。
    1. 【決議禁止嚴重違反人權的中共高幹入台】:2010年12月由中華民國立法院全數無異議表決通過,要求主管機關(法務部、陸委會、移民署)詳查申請來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官員及中共高幹,有無嚴重違反人權情事,一旦發現,應即列為不受歡迎人物,不發予入境許可、不准許入台;中華民國政府並應通令要求各級政府機關及民間組織,對該等人士「拒絕邀訪、不歡迎、不接待」,以踐行「人權立國」之國策、維護民主法治之國際形象(立法院公報紀錄1立法院公報紀錄2)。台灣至少有16個地方縣市議會,包括新北市、桃園縣、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亦通過此決議案。
    2. 【決議促政府營救中國大陸良心犯】2012年12月11日,中華民國全體無異議通過決議,要求中華民國政府關注被關押的4033名中國大陸良心犯,並要求政府應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以制定相關國內法令予以救援及協助,以落實兩公約實踐及順應國際潮流,並譴責活摘器官天理難容(立法院公報決議全文)。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10月8日 (四) 10:20 (UTC)[回覆]
知道為什麼像你這樣的FLG愛好者寫條目必然會遭到強烈反對,而我這位你口中的共產黨員寫條目不會麼?第一,政治作秀;第二,長篇大論;第三,死纏爛打;第四,東拉西扯。就這麼簡單。如果這四樣不改,FLG及其愛好者恐怕在這裏永無出頭之日。好自為之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10月8日 (四) 10:24 (UTC)[回覆]
誰是法輪功愛好者?--Antigng留言2015年10月8日 (四) 10:27 (UTC)[回覆]
諸君自明,在此就不一一點名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10月8日 (四) 10:31 (UTC)[回覆]
(!)意見--
  1. 這又是一次給不同意見者「扣帽子、貼標籤」了,違反文明方針(在下幾年前曾看過一個人權消息,大陸某地民眾上街頭進行環保抗議,結果地方當局威脅:上街遊行的,比照法輪功處理。要給人扣帽子是很容易。)
  2. 蘇州您質疑這條目是政治作秀、甚至主張刪除此條目;然後又對在下扣帽子、貼標籤。那麼,總得容在下一一具體解釋說明。但卻成了您口中的「長篇大論;第三,死纏爛打;第四,東拉西扯」?如果您不這麼講,別人需要解釋嗎?而在下幾次解釋之後,蘇州您是否能「就事論事」具體回應在下?請別期待在下---「你看不懂就對了,看懂了也就不會囉嗦了。」在下確實看不懂。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維基百科的編輯也要依據方針論理。
  3. 如果編輯這些人權條目、中國共產黨不喜歡的內容,在下就會被「部分用戶」強烈反對---那一來,正這說明維基百科交流的優點、發揮了多元包容的作用;二來,在下很高興能有這西交流討論。共產黨不也說要辯證嗎?但是,在下來維基兩年多,覺得越來越多用戶透過來源與內容的實質討論、在過程中相互理解,應是正向的發展。
  4. 至於蘇州用戶您說「(大意)您的編輯,何以沒遭到強烈反對」-----一來,在下覺得也要看題材,只要在下不是編輯人權條目、中國共產黨不喜歡的內容時,在下印象中似乎也未曾遭遇「部分用戶」強烈反對。二來,維基社群用戶彼此交流包容,對不同立場與背景,累積更多善意理解了。
  5. 在下沒有想在維基百科「出頭」、得到什麼成就,在下只是想貢獻分享。有人喜歡物理、外交、文學、歷史,而在下剛好對人權等領域有興趣而已。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10月8日 (四) 10:36 (UTC)[回覆]
(!)意見--感謝這麼多用戶參與交流。在下編寫此類條目是拋磚引玉,因為偶然看到新聞報導,覺得這是重要議題,歡迎其他用戶加入其他適當來源編寫。在下無意「個人性、情緒性」論戰,謝謝所有不同背景用戶的指教。而在下自知個人缺點不少,例如編輯寫作技巧有待進度、對方針的掌握理解、個人修養在面對批評時的平靜理性還不夠,感謝各位用戶的包涵與指教。該解釋回應的已做,除非有需要回應的,否則在下不多說了。謝謝大家最寶貴的時間。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10月8日 (四) 11:12 (UTC)[回覆]
    • (+)支持:符合DYK標準。如果現在有人大代表提議,槍斃犯人後,犯人親屬應向公安機關繳納子彈費;抄家以後,被抄家者應該向執行機關繳納來回的汽油、辛苦費,這樣的法案應該不大可能通過,但是,這種事情卻會馬上激起高度關注,讓許多人知道,原來槍斃犯人後收取子彈費,抄家後收取汽油費,曾是為人民服務的新中國通行數十載的標準。這樣的提案即便是作秀,其條目又如何能夠刪除。--7留言2015年10月9日 (五) 01:25 (UTC)[回覆]
    • (+)支持:符合標準。-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5年10月9日 (五) 12:26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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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台灣團結聯盟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6月23日 (五) 23:10 (UTC)[回覆]

關於政治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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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是「台獨左派」,確定?--JohnGao留言2018年8月13日 (一) 03:04 (UTC)User:JohnGao[回覆]

反正是英文翻譯過來的 謝謝留言留言2021年6月14日 (一) 07:46 (UTC)[回覆]

台聯過去確實有左派屬性,200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時也以「中間偏左」自居,但近年明顯轉為右派政黨。其於在202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刊廣告主張「反一例一休、反二例」、「反廢死」、「本外勞脫鈎」,說明自身與其他泛綠偏左政黨的區別,(「綠營大團結But黨票要區別」廣告),甚至曾稱「反對左傾害經濟」(「輸給新黨台聯收攤」廣告)。以上足證台聯不論是主張或是自我認同都已經不是左派政黨。Ernestnywang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8:4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