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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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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52013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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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WP:GAME沒有任何指引規限玩弄規程,雖則有限制冗長辨論,限制「反覆強推某一明顯不獲社群共識接受的觀點」。近期,有不少編輯者嘗試利用規程上的漏洞,透過提出規程問題,阻礙共識形成。如在自己不參與討論情況下,僅在相關討論指出「這個討論目前太少人討論,所以我認為不夠共識提出公示」、在持續上線編輯情況下,提案者在第一日邀請某編輯者提出意見,但他選擇在討論公示週期最後一天提出反對意見,然後自行強行終止公示。故建議這裏增加規程問題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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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 如果有人發起投票以達成共識,試圖通過一個您不贊成的提議……
    • 理當使用合理的理據說服其他用戶,以達成共識來不通過提議。
    • 而不要自己註冊七個傀儡並利用它們全都投票支持您。
提議條文
  • 如果有人發起投票以達成共識,試圖通過一個您不贊成的提議……
    • 理當使用合理的理據說服其他用戶,以達成共識來不通過提議。
    • 而不要自己註冊多個傀儡並利用它們全都投票支持您;通過提出、製造或利用程序漏洞以阻止、妨礙或拖延其他編輯者達成共識(註:如相關提案出現能有效幫助達成共識的程序問題,可在討論中簡單提及,通知提案者或公示者修正,若然相關編輯者不願修正,請到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向管理員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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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17:13 (UTC)[回覆]

為什麼使用「七個傀儡」這種具體的數字,註冊6個不就繞過了?--Kethyga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0:44 (UTC)[回覆]
可能是忘記改了。--既然朝鮮可以稱韓國為傀儡韓國那大陸可也可以稱台灣為台灣偽政權--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15日 (二) 01:34 (UTC)[回覆]
香港例子過於地域中心,要麼換成冗長辯論,要麼用維基百科本地的說法不對提案進行實則性點評的意見、並非正當合理的意見,以及與提案本身無關的意見,皆不視作此條文所指的「新留言」與「相關意見」WP:CON)--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2:51 (UTC)[回覆]
冗長辯論是主要說明「無限制演講」,不主張打程序戰。而香港立法會的做法是程序戰,把整個討論的重心放在規程問題(如清點討論人數及刻意透過程序問題拉長討論週期至會期結束,迫使政府放棄提案。),本人認為一切規程問題應交給管理員處理,而不應透過程序問題擾亂整個討論。討論重點應以達成共識為核心,而不是不斷提出規程問題。
WP:CON僅主張無視規程問題,專心做討論達成共識,但沒有說明惡意提出規程問題的後果。--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3:58 (UTC)[回覆]
修訂內容過於冗長,現行版本規定應已足矣。另外,本無規定不應在最後一天提出實質異議,否則所謂一定之「公示期」即淪為空談;不能假定所有編者有空即時參與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6日 (三) 01:54 (UTC)[回覆]
通過提出、製造或利用程序漏洞以阻止、妨礙或拖延其他編輯者達成共識。
提案明文僅新增此句,不明白為何過於冗長。我相信大部分編輯者也知道什麼是玩弄規程,上方討論已充分反映,及以關閉玩弄規程的討論。唯目前並沒有後果針對程序戰的行為,WP:CON僅主張無視程序戰,專心做討論達成共識,但沒有說明作出程序戰的後果。
又例如, 雖則「無規定不應在最後一天提出實質異議」,但是,如果有證據(舉證責任在投訴者)顯示某人不斷重複提出已獲解決的問題/不斷提出不獲社群認可的論點/僅提出程序問題而不參與討論(特別是相關行為出現在公示週期最後一日),而導致整個討論因某人的發言而妨礙或拖延其他編輯者達成共識,甚至把共識成文化。
管理員應擔負「剪布」的責任,不能任由討論偏離提案核心。--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0:07 (UTC)[回覆]
看起來冗長,實際上只是增加「也不要」半句話(見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7日 (四) 03:33 (UTC)[回覆]
(+)贊成提案。另修飾語句:「
  • 而不要自己註冊多個傀儡並利用它們全都投票支持您;也不要提出、利用乃至製造程序漏洞以阻止、妨礙或拖延其他編輯者達成共識[1]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6日 (三) 16:16 (UTC)[回覆]
@Ericliu1912@Kethyga@Nostalgiacn@甜甜圈真好吃@自由雨日:無意見的話就於三日後公示自由雨日的表達方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0:50 (UTC)[回覆]
  • (-)反對,很明顯,這樣是在僵化理解現有的示例,示例下面的「而不要花一天時間提交上百條無需刪除的條目到刪除投票頁」,那難道提交90條無需刪除的條目就可以了嗎?7個傀儡當然不代表6個傀儡就行,理解這些示例時勞煩用一下常識。同理,如果衹是玩弄程序而沒有實質點評參與討論,那按Nostalgiacn的說法用CON來應對已經足夠,違反CON本來就可招致封禁。Ericliu1912君所說的冗長應該是想說Wikipedia:避免說明氾濫,敝人意見同Ericliu1912,現在的版本應已足夠,不認為有修改的必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0月20日 (日) 13:07 (UTC)[回覆]
    同上,(-)反對將七個修改為多個。改成六個或八個我沒意見。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40 (UTC)[回覆]
    囧rz……沒注意到「7個」被改成「多個」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0日 (日) 18:53 (UTC)[回覆]
    我看了一下,我認為這個提案是針對你來提的,你或許可能需要考慮一下管理人員避嫌的相關規定。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21日 (一) 04:48 (UTC)[回覆]
    他又不是拿管理員身份來討論的,跟避嫌沒一點關係好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1日 (一) 12:05 (UTC)[回覆]
    比較尷尬的是他當時直接終止了HK5201314的公示,我不清楚這算不算運用了管理員的裁量權。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21日 (一) 12:21 (UTC)[回覆]
    該話題多次提前為普通使用者暫停公示,所以大概無涉「裁量權」問題。另本人審視討論,認為其暫停公示理據本身亦屬正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3日 (三) 05:29 (UTC)[回覆]
    我要先澄清,是次提案並不是為街燈管理員而設,街燈管理員只在我的提案中為一個版本暫停多次,玩規程的是粉字素菓霖及航站區。
    ——
    當中航站區曾發表下列言論:
    • 還是無法苟同,個人認為還需要更加廣泛討論,討論人數不夠,且共識性並不強。
    • 約定俗成十幾年了,豈能是十幾個人一兩個月內所達成所謂的「共識」,並強加於「代表」整體使用者,很多使用者根本不知道還有這個方針討論,個人認為廣泛對使用者釋出通知,在更大範圍內召集使用者討論所達成「共識」。
    這則討論已浪費社群資源,不少管理人員及候選人在看到這則討論後對航站區說教。假設該提案準備開始公示程序(包括7日無新留言),突然間有第三人質疑整個討論不夠共識。作為提案人,由於他可能提出新意見,無論如何也要陪他玩一會兒。於是,整個討論的重心由提案變成方針研究。他的政治訴求可能因此達成(不讓公示,從而不用成文化,那我依然可以我行我素地按基本方針進行編輯)
    ———
    而粉字素菓霖是喜歡在每次公示最後一刻多番強調「閣下的解釋並無解答我的疑問。」於是仿效街燈管理員的首次操作,中斷公示。請注意,我在她質疑後馬上回答問題,根據WP:共識計算7日無新發言即可公示,而公示7日後即可成文。而「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不用重復回應,本人在回覆後也ping他跟進。在版本8,航站區及甜甜圈已透過回應確認相關論據正當合理。
    由此可見,本人已經盡力確保討論要求,唯他不看前方版本討論( 無視這句「已獲解決的意見若被任何使用者重複提出,可提示該使用者相關意見已獲解決,除此以外無須另作回應。 」),惡意中止公示,試圖利用程序漏洞阻止提案成文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3日 (三) 09:25 (UTC)[回覆]

Sanmos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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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 如果有人發起投票以達成共識,試圖通過一個您不贊成的提議……
    • 理當使用合理的理據說服其他用戶,以達成共識來不通過提議。
    • 而不要自己註冊七個傀儡並利用它們全都投票支持您。
提議條文
  • 如果有人發起投票以達成共識,試圖通過一個您不贊成的提議……

我思考了一下,我認為此處舉的例子應當是general而非specific的,因此我嘗試把HK5201314打算加入的部分總結一下,我認爲大體的意思應該是不要遊戲維基規則(雖説這個概念比起HK5201314原本的概念來得更廣泛),因此我提出了上面的這個版本。@Cdip150Ericliu1912HK5201314KethygaNostalgiacn甜甜圈真好吃自由雨日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21日 (一) 09:41 (UTC)[回覆]

這個可以,但是也應說明遊玩規則的目的是妨礙或阻止討論。避免規限過於廣泛。--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3日 (三) 09:27 (UTC)[回覆]
然而我覺得無可否認的事情是任何形式的遊戲維基規則本來就是被禁止的,因此我是否加入如此説明本身並不會導致規限的範圍產生任何的變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10:40 (UTC)[回覆]

參考資料

  1. ^ 但若相關提案確有能有效幫助達成共識的程序問題,可在討論中簡單提及,通知提案者或公示者修正;若相關編輯者不願修正,請到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等處向管理員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