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培
外觀
李浩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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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大清上海 | 1906年7月6日
逝世 | 1997年11月6日 荷蘭海牙 | (91歲)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職業 | 法學家 |
知名作品 | 《李浩培文選》 |
李浩培(1906年7月6日—1997年11月6日),男,上海人,中國國際法學家。國際法研究院院士。
生平
[編輯]1928年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律系。1936—1939年在英國倫敦經濟政治學院研究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及比較民法。回到中國後歷任武漢大學教授(1940年1月至1947年10月)和浙江大學教授兼法律系主任、法學院院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先後擔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局委員、國際關係研究所研究員、外交部顧問、北京大學兼職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兼職研究員、中國國際海事仲裁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理事等職。1993年,李浩培作為世界知名的國際法專家,被選任為南斯拉夫特設國際法庭法官。
死亡
[編輯]1997年11月6日,在荷蘭海牙一名女護士Lucia de Berk被控告殺害中國法學泰斗李浩培。[1]該護士2001年被荷蘭警方逮捕,2003年被判處終身監禁,她不服上訴。2006年阿姆斯特丹高院維持原判將她關押進監獄。2007年案件發生重大逆轉,哲學學者Ton Derksen挺身而出拿出材料呼籲檢察院重審此案。2010年護士被無罪釋放。[2]
著作
[編輯]主要著作有《國際私法總論》、《國籍問題的比較研究》及《條約法概論》等書。主要譯作有《國際法》、《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刑法典》、《美國刑法的反動本質》及與他人合譯《法國民法典》、《拿破崙民法典》等。其主要著作都收錄於《李浩培文選》一書中。
李浩培主張採用比較方法研究法學,國際私法應有以研究衝突法為主要內容的特定範圍,並肯定一般法律原則是國際法的淵源之一。
參考文獻
[編輯]- ^ 5年沉冤 中国法学泰斗海牙遭变态女护士毒杀.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5).
- ^ 荷兰“杀人天使”绝处逢生的启示. 荷蘭一網.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22).
外部連結
[編輯]- 李浩培先生追憶錄之一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