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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大利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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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共和国宪法
Costituzione della Repubblica Italiana
临时国家元首恩里科·德尼科拉于1947年12月27日根据第XVIII条签署《宪法》。
批准日期1947年12月22日
生效日期1948年1月1日
政体以劳动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共和国
政府架构
政府分支三名(立法,行政,司法); 总统不属于任何一个,独立于之外
国家元首总统礼仪性元首,由选举团选举产生
立法机关两院制:共和国参议院和众议院
行政机关部长会议,由部长会议主席领导
司法机关宪法法院,最高上诉法院,审计法院和意大利国务委员会
国家结构否,但是地区享有自治权
选举人团是,由议会和区域委员会的三名代表组成
刚性条款1
制定历史
修宪次数16
最近修宪日期2022年
义大利总统恩里科·德尼科拉签署宪法

义大利共和国宪法义大利语Costituzione della Repubblica Italiana)是1947年12月22日由义大利国民代表大会以453票支持、62票反对通过的宪法。迄今为止已经基于1947年12月27日《义大利公报》上公布的初版修订过16次,1948年1月1日该宪法正式生效,取代了一个世纪之前创立的阿尔贝蒂诺宪章[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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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inaudi, Mario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Italian Republic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42 no. 4 (pp. 661-676), August 1948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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