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帝国海外旅券 (台湾)
外观
日本帝国海外旅券(日语:日本帝国海外旅券〔日本帝國海外旅券〕/にっぽんていこくかいがいりょけん*/?)是台湾日治时期实施的护照制度。
简介
[编辑]1894年甲午战争结束,大清帝国与大日本帝国签订马关条约,福建台湾省割让予日本。
1895年起,日本人经台湾渡航中国并不需旅券,但由于福建出现许多从事不法之日本浪人,于是台湾总督府于1897年1月15日颁布《外国行旅券规则》,严格规范渡航清国之日本本籍人的旅券发放,最初乃在防止日本流氓及丑业妇渡清。同年5月8日后,规范的范围扩及内地人(日本人)及本岛人(台湾人)直接由台湾出境至清国或其他国家。从留存之日本帝国海外旅券可见,详细记载旅券拥有者之户籍、个人资讯,以及叙明渡航理由;并记有“该氏名(原因)任凭旅行无阻如有紧要事即请沿途各官加意照料善为保佑”之说明[1]。
该旅券虽统由日本外务大臣签发,其核准与其他事务主管却是台湾总督府。旅券的使用,以与清国之交通最为常用。 [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详其内容,除了位置不同的骑缝加注内容外,与日本外务省颁布的日本护照几乎相同。
由于该旅券核发之过程严格繁琐,1907年7月,总督府表示:“今后内地人(日本人)往清国或香港,应否申请旅券,可由本人任意选择。”
参见
[编辑]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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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编辑]- ^ 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 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日本帝國海外護照. 斯土斯民展品列表 - 斯土斯民-台湾的故事. 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 [2018-0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05).
参考文献
[编辑]- 川岛真著、锺淑敏译,《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馆藏台湾人出国护照相关资料之介绍-1897年至1934年》,1999年,台湾史研究学术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