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法令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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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法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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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议会 | |
本法令關乎巴布亚新几内亚实现独立 | |
御准日期 | 1975年9月9日 |
施行日期 | 1975年9月9日 |
相關法例 | |
1949年巴布亚及新几内亚法令 | |
現狀:已施行 |
《1975年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法案》(英語:Papua New Guinea Independence Act 1975)是澳大利亚议会通过的一项法令。該法令取代了《1949年巴布亚及新几内亚法令》,改變了巴布亚新几内亚领地的领土地位,使巴布亚新几内亚得以獨立。该法令将1975年9月16日定为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独立日,并终止了澳大利亚在该国的所有剩余主权和立法权[1]。
参考资料
[编辑]- ^ Papua New Guinea Independence Act 1975. www.legislation.gov.au. [2021-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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