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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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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是一個組織財務管理的工具,也是一份財務管理文件,其內容預先列出該組織在指定期間活動的收入支出預算。是一份用貨幣數字量化表達的文件。它相對於財務報表財務分析文件,它們有先後之間的互聯關係。它的出現,可以加強該組織財務管理的監察能力,及提高透明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4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央财政分为中央一级、二级、三级预算单位,预决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监督。以下机构列入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序列:

香港特别行政區財政年度是由4月1日至第二年的3月31日,而財政預算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剛過去的一年的財政報告與來年的各種計劃(例:撥款作基建、創造臨時職位或提高福利等)。

財政預算案由當任財政司司長香港回歸前為財政司)制訂及發表。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年度是由1月1日至同年的12月31日,而財政預算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剛過去的一年的財政報告與來年的各種計劃(例:撥款作基建、創造臨時職位或提高福利等)。

財政預算案由當任經濟財政司司長(澳門回歸前為經濟協調政務司及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制訂及發表。

馬來西亞財政年度是由1月1日至同年的12月31日。財政預算案由當任財政部長制訂及發表,並需獲得國會上議院下議院過半議員投票支持方可通過。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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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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