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适婚年龄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法定结婚年龄

适婚年龄,是指一个人有权利(或经过父母同意或以其他形式)结婚的年龄,例如法定最低结婚年龄,又称法定结婚年龄。法定结婚年龄的标准因为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异,不过通常而言一般在18岁左右,但也有的国家或地区在有父母同意和/或法律许可或怀孕的情况下,允许人们在更年轻的年龄结婚。法定结婚年龄不一定等同於法定成年人年龄最低合法性交年齡、或某些地区的实际初次结婚年龄

1962年,55个缔约国签署《关于婚姻的同意、结婚最低年龄及婚姻登记的公约》,该条约要求各方通过立法明确规定结婚最低年龄,从而凌驾于习惯法宗族部落的法律[1]

历史和各地文化

[编辑]

在历史上,世界各地通常认为,一个人是否可以结合,取决于家族的决定或部落的习俗。各地傳統文化對適婚年齡有許多不同的風俗。例如漢人在以前帝制時期12歲便可以結婚,而再小的結婚則以童養媳的形式存在,然而 Rendille 文化的男性則要到25~39歲之後才能結婚。在許多文化中,適婚年齡决定于人类青春期的一些特征,如女子来月经或男子开始射精或长阴毛[2],一般而言女性的適婚年齡低於男性。

伊斯兰教规未涉及适婚年龄(参见:伊斯蘭婚姻法學)。一般认为伊斯兰教的先知穆罕默德在等待三年后,与9岁的妻子阿伊莎圆房。虽然历史学家对阿伊莎的年龄有争议,认为圆房时,她应该是14岁左右。但阿伊莎的结婚年龄仍对伊斯兰世界产生了重要影响。直到2015年,仍有穆斯林组织(如坎沙旅)宣称女性的合法结婚年龄为9岁。

目前世界主流的18~21歲定義源自17世記的西北歐,並透過人權宣言兒童權利公約等制度確立為普世價值

歐洲文化

[编辑]

古罗马,女子在青春期到来后很快就结婚生子的现象非常普遍。

在古日尔曼部落中,新娘新郎年龄大致相同,而大于古罗马时期,如塔西佗就曾经说过[3]

他们是迟婚的,所以有着充沛无比的精力。女孩子也并不很早就结婚,男女都要到达同样的年龄和身材发育到同样的程度以后才结为配偶,因而子女长大后也有着与父母同样充沛的精力。

亚里士多德认为,男子37岁,女子18岁是结婚的最佳年龄,而在7世纪的《西哥特法典》中,认为男子和女子在20岁时处于黄金时期,因此可以推测大多数当时的日尔曼妇女跟她们的丈夫一样,至少在20岁时结婚[4]

允许结婚年龄的最早记录可以回溯到800年前的英格兰:1275年,英格兰发布《威斯敏斯特第一法案》,其中关于强奸规定中,其是否构成强奸,不是出于少女自愿与否,而是出于该女子的年龄是否不超过一定的年龄[5]。法学家爱德华·科可(17世纪英格兰人)认为,过了“一定的年龄”即表示女子可以结婚,在当时,这个年龄为12岁。[6]

中世纪欧洲,12世纪格拉提安提出了《格拉奇教令》,允许人们在12岁至14岁时结婚,但同时也认为如果当事人大于7岁,那么这一婚姻亦可以允许。除非在未到青春期前双方取消婚约,或者他们已经结婚,那么这一婚姻就是有效。值得注意的是格拉提安因为允许小于7岁的儿童结婚而受到尊敬,尽管他曾经说过:“有记录显示,有人在2至3岁时就结婚。”[2]

尽管如此,在西北欧的大多数地区,在非常小的时候就结婚仍然是非常罕见的。在1619年至1660年坎特伯雷大主教管辖范围内的1000例结婚事件中,仅有一个新娘13岁,4个15岁,12个16岁,17个17岁,而其他的966个新娘在结婚时至少19岁。教会规定,在没有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新娘和新郎必须至少21岁方可以结婚。在那1000例结婚事件中,新娘通常在22岁左右,而新郎通常在24岁左右,平均结婚年龄则为新郎27.75岁,新娘24岁。[7]尽管在当时有欧洲贵族女子结婚非常早,但那毕竟属于少数群体[8]。据坎特伯雷的婚姻记录显示,哪怕是贵族,在非常早的年龄结婚同样是非常罕见的。[7]

当时还属于英國海外領土的美国,延续了英国的传统和法律规定,如玛丽·哈撒韦(弗吉尼亚州,1689年)在9岁时嫁给了威廉·威廉姆斯。爱德华·科可明确地说:“女子在12岁时就结婚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在这个年龄,如果一个女孩在9岁时成为男人的妻子,那么她就有权利继承丈夫的财产——哪怕她的丈夫只有四岁。[2]

关于人们实际结婚年龄的数据很难找到,如在英格兰,近代唯一可靠的结婚年龄数据来源于本人死亡后的记录。困扰并不仅限于数据的匮乏,还限于那些当事人的年龄——越完整的记录,方能越可能揭示早婚的确切年龄。此外,在20世纪和21世纪,历史学家有时不愿意接受相关早婚的数据,认为这些数据属于伪造的数据。[2]

童婚

[编辑]

1993年6月14日至25日維也納舉行世界人權會議時通過《人權宣言暨行動綱領》,敦促締約國廢止歧視女童和對女童造成傷害的現行法律、條例、習俗和慣例。根據《兒童權利公約》,「兒童係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對其適用之法律規定成年年齡低於18歲」。因此,聯合國CEDAW委員會1994年就《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公布「第21號一般性建議」中提及,委員會仍認為男女結婚的最低年齡皆應為18歲。男女結婚時承擔重要的責任,因此不應准許其達到成年和取得充分行為能力之前結婚,也不宜就男女而分別有不同的結婚年齡規定。此外,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觀點,未成年人,尤指少女結婚生育,對其健康會造成不利影響,同時妨礙其學業,導致其經濟自立也受到侷限。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童婚非常普遍,並且即使在已開發國家,亦非沒有童婚的問題。以美國為例,根據調查,2000~2010年共有近25萬名18歲以下兒童被父母親安排婚事,成為童婚的受害者,其中多數是年輕少女被父母安排嫁給年長甚多的男性[9]

各国家和地区法定结婚年龄

[编辑]

非洲

[编辑]
国家 法定结婚年龄 备注 参考
男性
女性
 阿尔及利亚
21
18
如果根据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度降低年龄要求。
 埃及
18
18
2008年,女性年龄由16岁提升至18岁。
 衣索比亞
18
18
 肯尼亚
16
16
 利比亞
20
20
 马达加斯加
18
17
 马里
18或15
18或15
 摩洛哥
18
18
在农村地区,许多女子在18岁以下结婚
 尼日尔
15
15
 奈及利亞
18
18
 塞内加尔
20
16
 索马里
18
16
需经监护人同意。法院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判定豁免最低结婚年龄
 南非
18
18
2006年允许同性结婚
 苏丹
青春期
青春期
需双方当事人同意。
 南蘇丹
18
18
需双方当事人同意。
 坦桑尼亚
18
15
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允许在14岁时结婚。当地刑法典规定,按照当地风俗且不是出于宗教目的,女子可以在12岁以下结婚。
 突尼西亞
20
17
如果根据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度降低年龄要求。
 辛巴威
18
16

亚洲

[编辑]
国家/地区 法定结婚年龄 备注 参考
男性
女性
 阿富汗
18
16
大多数女子在16岁以下结婚。
 亞美尼亞
18
17
 阿塞拜疆
18
17
在特殊情况下,男女可以在17岁和16岁时结婚。
 孟加拉国
21
18
虽然有时法院会许可在低于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结婚,但此通常会被认为无效。
 文莱
没有规定最低结婚年龄
 澳門
16
16
「男女雙方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澳門居民須年滿18歲,年滿16歲但未滿18歲者須經父母或監護人同意,或經法院許可才能結婚;其他國家或地方居民則須跟隨所持證件的所屬國家或地區的規定。」
 中華民國
18
18
2023年1月1日起,男女均可以於18歲時結婚,且無須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
22
20
2020年5月新通過且訂於2021年施行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第1047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根据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制定变通条例的有关规定,果洛[32]、凉山[33]、阿坝[34]、玉树[35]海南藏族[36]、海北[37]、甘孜[38]等自治州,大通[39]、马边[40]、峨边[41]等自治县,对特定人群规定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
 格鲁吉亚
18
18
在父母同意下,可以在16岁时结婚。
 香港
16
16
滿十六歲而未足二十一歲者,須向登記官出示有關人士的同意書。
[45][46]
 印度
21
18
如果双方中有一方结婚时年龄小于此年龄,则可以宣布该婚姻无效。按法律规定,16岁以下的婚姻是无效的,而16岁至17岁的婚姻则是可撤销的。2012年,印度最高法院宣布,穆斯林妇女可以在15岁时结婚。但有调查显示,在印度,童婚现象非常普遍,而且未被法院宣布无效。
 印度尼西亞
19
16
经父母同意,可以在再小的年龄结婚。
 伊朗
18
16
 伊拉克
18
18
如果身体健康、体质允许,且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15岁时结婚。
 以色列
18
17
 日本
18
18
日本2018年民法修正,2022年4月1日之前女性為16歲,之後為18歲。
 约旦
16
15
女子低于18岁结婚时,需要丈夫年龄不低于20岁。
 哈萨克斯坦
18
18
在特殊情况下,经由父母同意,可以在16岁时结婚。
 韩国
19
19
在父母同意下,可以在18岁时结婚。
 朝鲜
18
17
 科威特
没有规定最低结婚年龄
 吉尔吉斯斯坦
18
18
 黎巴嫩
18
17
 马来西亚
21
21
经父母同意可以在18岁时结婚,当地伊斯兰教允许16岁以下的穆斯林少女结婚,其中一些14岁的少女结婚也是被许可的。
 馬爾地夫
15
15
15岁是由当地习俗所决定,但当地政府提倡16岁以后结婚。
 尼泊尔
21
18
经父母许可,男女可以在18/16岁时结婚。
 巴基斯坦
18
16
 巴勒斯坦领土
16
15
 蒙古国
18
18
 菲律賓
18
18
其中一方年仅在18至20岁且未曾父母同意时,政府可以取消或者阻止此婚姻。穆斯林可以在15岁时结婚。
 俄羅斯
18
18
特殊情况下可以降至16岁。在许多地区实行不同的标准。
 沙烏地阿拉伯
未定
目前正准备立法为18岁。
 新加坡
21
21
经父母同意,可以在18岁时结婚,低于18岁的,需要特殊结婚证
 斯里蘭卡
18
18
穆斯林可不执行此规定
 叙利亚
18
17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降至男子15岁,女子13岁。
 泰國
17
17
 土耳其
18
18
如果父母同意,可以在17岁时结婚。特殊情况下,16岁。
 乌兹别克斯坦
18
17
特殊情况下,男女可以降至17岁和16岁。
 越南
20
18
 葉門
未定
女子可以在任意年龄结婚,但在“适宜发生性行为的年龄”前,不得与之发生性行为。

欧洲

[编辑]
国家 法定结婚年龄 备注 参考
男性
女性
 阿尔巴尼亚
18
16
 亞美尼亞
18
17
 奥地利
18
18
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16岁结婚。
 阿塞拜疆
18
17
特殊情况下,男女可以分别在17/16岁结婚。
 白俄羅斯
18
18
 比利时
18
18
在父母同意和司法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在16岁时结婚,但仅限于出现怀孕。
 保加利亚
18
18
在父母同意下,可以在16岁时结婚。
 克罗地亚
18
18
在父母同意下,可以在16岁时结婚。
 賽普勒斯
18
18
 捷克
18
18
在父母同意下,可以在16岁时结婚。
 丹麦
18
18
在得到皇室豁免的情况下,可以降至15岁。
 爱沙尼亚
18
18
经过父母或法院允许,可以在15岁时结婚
 芬兰
18
18
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允许18岁以下结婚,而不必需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法國
18
18
 格鲁吉亚
18
18
在父母的同意下,可以在15岁时结婚。
 德国
18
18
在父母同意和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在17岁或16岁时结婚。
 直布罗陀
18
18
 希腊
18
18
在父母同意和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在17岁或16岁时结婚
 匈牙利
18
18
经父母同意可以在16岁时结婚。
 冰島
18
18
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内政部可能允许在更年轻的时候结婚。
 愛爾蘭
18
18
法院可允许在更年轻的时候结婚。
 義大利
18
18
经法院许可,可以在16岁时结婚
 拉脫維亞
18
18
在法院许可和/或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16岁时结婚
 立陶宛
18
18
法院可以允许15岁时结婚,只有在怀孕且经法院许可的情况下,方可以15岁以下结婚
 荷蘭
18
18
在特殊的情況下,可以在16岁时结婚,16岁以下结婚需经由女王同意。
 挪威
18
18
特殊情况下,经由县长批准和父母同意,可以在16岁时结婚。
 波蘭
18
18
经司法批准,女子可以在16岁时结婚
 葡萄牙
18
18
经父母同意,可以在16岁时结婚,如父母不同意,法院也可以批准。
 羅馬尼亞
18
18
经区行政委员会批准,可在以16岁时结婚。
 俄羅斯
18
16
特殊情况下可以降至16岁。在许多地区实行不同的标准。
 塞爾維亞
18
18
经法院许可,可以在16岁时结婚
 斯洛伐克
18
18
在极端情况下(如怀孕),可经由父母同意,可以在16岁时结婚。
 西班牙
18
18
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16岁时结婚。
 瑞典
18
18
在县级行政委员会(LST)的许可下,可以在更年轻的时候结婚。虽然在瑞典的相关法律中,并无规定最低结婚年龄,但LST的相关规定则为15岁。
 瑞士
18
17
 土耳其
18
18
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17岁时结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法院批准,可以在16岁时结婚。
 烏克蘭
18
18
 英国
各地标准不一
英格兰威尔士,为18岁,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16岁时结婚;在苏格兰,为16岁;在北爱尔兰,为18岁,在父母同意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可以在16岁时结婚。
 梵蒂冈
18
18
当成为成年人时即可结婚。在特殊情况下,经父母同意和教会法典许可,男子可以在16岁,女子可以在14岁时结婚。

北美洲

[编辑]
国家 法定结婚年龄 备注 参考
男性
女性
 加拿大
18
18
经父母同意,可以在16岁时结婚。经法院许可,可以在15岁时结婚
 墨西哥
16
15
法定成年人年龄为18岁。
 波多黎各
21
21
在低于此年龄的情况下,怀孕或者生子,法院会给予许可证。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18岁时结婚。
 美国
18
18
有两个州例外,内布拉斯加州为19岁,密西西比州为21岁。但在实际情况中,大多数州规定,在父母同意和/或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在18岁以下结婚(通常在16岁以上,但也有部分允许低于16岁),在部分州,低于18岁的怀孕女性,可以在不经过父母同意或法院许可的情况下,结婚。

南美洲

[编辑]
国家 法定结婚年龄 备注 参考
男性
女性
 阿根廷
18
18
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允许在更低年龄结婚
 巴西
18
18
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可以在16岁时结婚。在怀孕、避免被实施强奸等刑事处罚(如强奸)等极端特殊情况下,可以允许在16岁以下结婚。
 智利
18
18
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16岁时结婚。
 哥伦比亚
18
18
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15岁时结婚。
 巴拉圭
16
15
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允许在更低年龄结婚
 秘魯
18
18
 委內瑞拉
18
18
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男女可以在16岁/15岁时结婚。
 厄瓜多尔
18
18

大洋洲

[编辑]
国家 法定结婚年龄 备注 参考
男性
女性
 澳大利亞
18
18
在特殊情况下,经父母同意和法院许可,可以在16岁时结婚。
 新西兰
18
18
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16岁时结婚。

参考

[编辑]
  1. ^ 联合国. 《关于婚姻的同意、结婚最低年龄及婚姻登记的公约》签署情(台灣15可結婚)况. 联合国官方网站. [2012-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02). 
  2. ^ 引自《日耳曼尼亚志·第二十则》,原文见英文维基文库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Herlihy, David. 1985. Medieval Household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73-75
  4. ^ Rape Act 1275,原文见1275年强奸法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5. ^ Stephen Robertson, University of Sydney, Australia. Children and Youth in History | Age of Consent Laws. Chnm.gmu.edu. [201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6-27). 
  6. ^ 7.0 7.1 Laslett, Peter. 1965. The World We Have Lost. New York,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p 82
  7. ^ Coontz, Stephanie. 2005. Marriage, a History: From Obedience to Intimacy, or How Love Conquered Marriage. New York, New York: Viking Press, Penguin Group Inc. p 125-129.
  8. ^ 莊瑞萌. 不只非洲…美國有萬名童婚人口 基督徒伸援手. 聯合新聞網,台灣醒報. 2017-03-28 [2018年1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0). 
  9. ^ Legal Profiles: Algeria.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2-12). 
  10. ^ Profiles:Egypt
  11. ^ 12.0 12.1 Do African Children Have Rights? (by Stephen Nmeregini Achilihu)
  12. ^ Legal Profiles: Kenya.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16). 
  13. ^ Legal Profiles: Libya.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2-12). 
  14. ^ Droit francophone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5-10-20.
  15. ^ Mali: 'Reality check' needed in proposed changes to family code. IRIN News. 2010-02-26 [2010-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6). 
  16. ^ Morocco Pushes Women's Rights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The Washington Times)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5-09-24.
  17. ^ Prévention du mariage précoce au Niger et au Bénin.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0). 
  18. ^ Legal Profiles:Senegal.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6). 
  19. ^ Legal Profiles: Somalia.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6). 
  20. ^ Civil Union Act, No. 17 of 2006, section 1.
  21. ^ Legal Profiles: Sudan.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6). 
  22. ^ Campaign against gender-based violence launched.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17). 
  23. ^ Legal Profiles: Tanzania.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6). 
  24. ^ Legal Profiles: Tunisia.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6). 
  25. ^ Zimbabwe Human Rights NGO Forum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0-09-02.
  26. ^ IRIN Asia | Asia | Afghanistan | AFGHANISTAN: Child marriage still widespread | Other | Breaking News.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14). 
  27. ^ 28.0 28.1 UN Committee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Second Periodic Reports of States Parties Due in 2000, Armenia. UN Committee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CRC).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14).  See section 48
  28. ^ 29.0 29.1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3).  Family Law of Azerbaijan, Asset 10.1, 10.2
  29. ^ Legal Profiles: Bangladesh.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6-21). 
  30. ^ Legal Profiles: Brunei.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5). 
  31. ^ "果洛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
  32. ^ 凉山彝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变通规定
  33.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补充规定
  34. ^ 玉树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 
  35. ^ 海南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
  36. ^ 海北藏族自治州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 
  37.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变通规定
  38.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
  39. ^ 马边彝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补充规定. 
  40. ^ 峨边彝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补充规定.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6). 
  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6: 2 [2012-03-06]. ISBN 978-7-80226-403-8 (中文). 
  42. ^ Rights of the Child in Georgia (PDF).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2-03-07). See section 2
  43. ^ 存档副本. [2016-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16). 
  44. ^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181!sc@2019-09-19T00:00:00?SEARCH_WITHIN_CAP_TXT=16
  45. ^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178!sc@2019-06-20T00:00:00?xpid=ID_1438402801804_002&SEARCH_WITHIN_CAP_TXT=16
  46.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0-11). 
  47. ^ [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see Chapter VI, Conclusions and Recommendations, Proposal To Amend The Prohibition Of Child Marriage Act, 2006 & Other Allied Laws (Govt of India) – February 2008, p. 37
  48.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2-12). 
  49. ^ Payvand Iran News, Mehdi Baghernejad, April 18, 2010.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15). 
  50. ^ law.emory.edu.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16). 
  51. ^ Ottoman Law of Family Rights 1917 for males and Age of Marriage Law 1950 for females.
  52. ^ 存档副本. [2020-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01). 
  53. ^ Legal Profiles: Jordan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ast accessed 25 March 2007.
  54. ^ http://www.pavlodar.com/zakon/?dok=00149&uro=08010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Kazakh Family Law, asset 10
  55. ^ 韩文维基文库大韩民国民法[永久失效連結](韓文)
  56.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16). 
  57. ^ Kyrgyzstan Independence Information-[family.jrank.org/pages/1030/Kyrgyzstan-Independence.html]
  58. ^ Profiles: Lebanon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ast accessed 25 March 2007.
  59. ^ Malaysia Family Law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60. ^ Legal Profiles: Maldive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ast accessed 25 March 2007.
  61.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0). 
  62. ^ Child Marriage Restraint Act 1929
  63.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6). 
  64. ^ 存档副本. [2013-0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30). 
  65. ^ Family Code of the Philippines. Gov.ph. [2008-10-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27). 
  66. ^ Code of Muslim Personal Laws of the Philippine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67.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2). 俄语
  68. ^ http://www.islamonline.net/servlet/Satellite?c=Article_C&pagename=Zone-English-News/NWELayout&cid=1239888191276[失效連結]
  69. ^ http://cn.gov.sg/government/web/content/govsg/classic/home[永久失效連結]
  70. ^ Legal Profiles: Sri Lanka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ast accessed 25 March 2007
  71. ^ Legal Profiles: Syria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ast accessed 25 March 2007
  72.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9). 
  73. ^ Introduction to Turkish Law By Tugrul Ansay, Don Wallace, Jr.
  74.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9-23).  Uzbekistan Family Law, asset 15.
  75. ^ Power, Carla, Nujood Ali & Shada Nasser win "Women of the Year Fund 2008 Glamour Award", Yemen Times, 2009-08-12 [2010-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4-05) .
  76. ^ 存档副本. [2013-0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30). 
  77.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78.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13). 
  79.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28). 
  80. ^ http://www.belgium.be/fr/famille/couple/mariage/condition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法文)
  81.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1). 
  82.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25). 
  83. ^ France raises marriage age limit. BBC News. 2006-03-23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0). 
  84. ^ 存档副本. [2013-0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26). 
  85. ^ 存档副本 (PDF). [2022-01-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5-29). 
  86. ^ LOV 1991-07-04 nr 47: Lov om ekteskap. Lovdata.no. [2008-10-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21). 
  87. ^ The Marriage Act (PDF). [2008-10-2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4-06-29). 
  88. ^ Codul familiei - Incheierea casatoriei. E-juridic.ro. [2008-10-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9-25). 
  89.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7). 
  90.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5). 
  91.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19). 
  92. ^ 存档副本. [2011-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4-09). 
  93.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25). 
  94. ^ 存档副本. [2011-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9-08). .
  95. ^ CIC 83, Can. 97
  96. ^ 存档副本. [201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6-24). 
  97. ^ CÓDIGO Civil Federal. [2012-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04). 
  98. ^ Marriage Laws of the Fifty States, District of Columbia and Puerto Rico. * Cornell University Law School. [2009-1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4-09). 
  99. ^ 见 Articles 166, 167 and 168 - Marriage Section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of the Argentine Civil Code
  100. ^ Paraguayan Civil Code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7-06-03.
  101. ^ Commonwealth Marriage Act 1961 s.10-21
  102. ^ The Department of Internal Affairs: Births Deaths and Marriages - How to Get a Marriage Licence. [2015-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