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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印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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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无上我

梵語आत्मन्Ātman),梵文名詞,意為真我,與假我Ahaṃkara英语Ahaṃkara)、識心citta)及具身Prakṛti)不同,此詞常指純粹的意識。為了獲得解脫,人須要獲得關於真我的知識。

這個術語源自婆羅門教,在各個宗教教內普遍被接受(佛教除外),被視為是輪迴的根基,後被印度教承襲。在印度教所提出的不二論中,上梵與梵我是同一的,梵是吠陀教教義中的終極實在,也是超越和不可規範的唯一實在,它被視為是精神物質第一原理第一因佛教不認可這個理論,其宣稱一切法無我(anatta)。古代漢譯典籍中就將其譯為“”,不與普通的人稱指代加以區別化,現今學者常把它譯為“梵我”以示區別,也有意譯為主體,或俗稱的靈魂

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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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文巴利文中的我(梵文:ātman,巴利文:atta),源起於共同的印欧语系字根,*ēt-men,原義是呼吸古英文中的 æthm德文中的 Atem,與希臘文的前綴字atmo-,都來自於同一字根。

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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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義書中,提出每個人的內在自我,同宇宙超驗本體梵為一體英语Tat_Tvam_Asi[1],又稱梵我、小梵。它本身常住不變,清淨不受污染,也是輪迴的基礎。通過宗教修行,與回到合一,即是解脫,吠檀多派繼承此概念。

吠檀多派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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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吠檀多派的思想中,梵我與外教教義中的離藴我並不一樣,外教認為離藴我是離五蘊而存在的自我,例如耆那教認為命我是永存不滅的靈魂 而不是非命(如神識物體),儘管身軀會死亡,不過神魄永遠不會消亡,而且會不斷投胎轉世,但在印度教教義中,命根魂魄不是同一的,吠檀多派認為梵我是自我元意識,它是對於自我的意識的源頭。這個「」('I')被認為是感知者,也就是常我(Self)[2]

印度教創立者阿迪·商羯羅聲稱作為自我意識的命梵我(jivatman)是輪迴的主體,但它不是梵我。商羯羅聲稱梵我是負責觀察和感知事物的心靈物,但梵我既不是自己(self),也不是自我(ego),更不是心靈身體,原因是自我能夠成為被觀察的物質物,如果梵我就是自我,那麼梵我就會成為被觀察的對象,但由於一個觀察者不能夠同時是被它自身觀察的對象,因此如果梵我成為被觀察的對象,便會出現誰或甚麼在觀察梵我這個問題,從而陷入無限倒退這一邏輯困境中,故此商羯羅聲稱自我只是心智所產生的概念 而不是梵我,但商羯羅也指出如果梵我無法被觀察和分析等等,那麼就沒有方法能夠被用以證明梵我存在,商羯羅藉此揭示了梵我的超然性,其哲學思想影響了後世的很多哲學家[3]

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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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我是古印度數論哲學的核心概念。在《梨俱吠陀》,宇宙源於最初的原人。數論派繼承此觀念,提出“神我”與“本性”之二元論哲學[4],用來與吠檀多主義“梵我幻”不二論相抗衡。數論派,立二十五諦,以本性作為第一諦,稱為自性諦[5]。又稱原質、冥性、冥諦、冥態(梵tamas)、勝因(梵pradhāna)、勝性[6]。本性為神我所受用[7],能生中間二十三諦(覺、我慢、五知根、心根、五作根、五唯、五大)[8],為世間一切變化的根本原因,也是一切現象生成的原因[9]

數論派認為,神我被細微身所包裹,位於身體的最核心,當死亡時,會離開身體,進入下一輪迴。因其為輪迴的根本,所以又稱因果身,或因果體。

與作為純粹意識的命梵我不同,神我更像是一個能夠發揮主導性作用的君王,跟古時中醫學理論中具有心主神明之作用的藏神這個概念很相似。 《广林奥义书》記載:「于是其心端之光明炽盛,以其光明照耀也,性灵(神我)遂或由眼,或由顶,或由身体余处转离(其身),以其转离也,生命随之而离,以生命之出离也,生命诸气息皆随之而离;彼则化为智识身,有智识者随之(而俱)离转。于是彼之明、业、夙慧,皆正得之。」根據這種説法,神我不仅单独存在,而且处于具主导性的君王地位,其它的要素都是其奴仆及随从[10]

佛教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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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佛教吸收了奧義書所提出的關於輪迴的部份説法,但否定了梵我論的正確性,佛教提出了無我論,其認為五蘊身心的一切,包括識蘊皆是的、的、無常的、無我的,這與認為在實體層面上有一個常住妙樂的梵我的梵我論形成鮮明對比[11]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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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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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巫白慧譯釋喬荼波陀聖教論·譯序》:「梵的主觀性又叫做“我”(ātman)。梵與我,外在地似有分工——梵是客觀世界的基礎,我是主觀世界的根源;內在地則完全同一不二:梵即我,我即梵;梵我一體,圓融互涉。這一理論,幾乎在所有奧義書中都可以讀到。」
  2. ^ Maclean, Duart. Consciousness, matter and the self. Being and Consciousness. 2011-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25) –通过Ontology (英语). 
  3. ^ Maclean, Duart. Adi Sankara and Superimposition. Being and Consciousness. 2011-0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25) –通过Indian Philosophy (英语). 
  4. ^ 姚衛群《佛教的“如來藏 ”思想與婆羅門教的“我”》:「婆羅門教哲學中的數論派和瑜伽派是聯繫緊密的兩個派别。它們關於“我”的觀念基本是一致的。在一般的數論派與瑜伽派的典籍中(尤其是在中國古代翻譯的數論派典籍或漢譯佛典對數論派的敘述中),所謂“我”與一般的奧義書及其他婆羅門教派別說的“我”(Ātman)並不相同。數論派与瑜伽派中說的“我”更為流行的漢譯術語是“神我”(Puruṣa),它被認為是一個獨立的精神性實體。這一實體與數論及瑜伽派中論述的另一實體“自性”(Prakṛti)並列存在,對自性轉化出世間事物起某種作用(參見自在黑的《數論頌》21及喬荼波陀相應的註)。 」
  5. ^ 巫白慧譯釋喬荼波陀聖教論》:「按數論哲學,第一範疇“自性”有二解。一解是,自性是“原始物質”,是宇宙的始基——精神世界和物質世界的產生、存在、變化、消亡的根本原因。另一解是,自性具有“非變異”一面和“變異”一面。前者為“神我”,後者為“自性”。自性有三特徵:喜(純真)、憂(衝動)、闇(癡呆)。自性因神我的出現打擾了自身中三特徵的平衡作用——後二特徵壓倒第一特徵,使自性向神我靠攏,二者因而邏輯地結合起來,形成一種神奇的創造力,創造出精神世界(覺、我慢、五知根、心根、五作根)和物質世界(五唯、五大)。一旦自性的三特徵的作用恢復平衡,這一系列精神現象和物質現象又自動地復歸於自性。」
  6. ^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自性者,冥性也。今名自性,古名冥性,今亦名勝性。未生大等,但住自分,名為自性。若生大等,便名勝性,用增勝故。」
  7. ^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彼論云:略為三者:謂變易、自性、我知。……我知者,神我也。……外人問曰:此我知者,作受者耶?答:是受者,三德作故。問:既非作者,用我何為?答曰:為領義故,義之言境,證於境也,我是知者,餘不能知。又從冥性既轉變已,我受用故。」
  8. ^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彼論云:略為三者:謂變易、自性、我知。變易者,謂中間二十三諦,自性所作,名為變易。」
  9. ^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問:自性云何能與諸法為生因也?答:三德合故,能生諸諦。
    • 三德者:梵云薩埵,此云有情,亦言勇健,今取勇義;梵云剌闍,此名為微,牛毛塵等,皆名剌闍,亦名塵坌,今取塵義;梵云答摩,此名為闇,鈍闇之闇。三德應名:勇、塵、闇也;
    • 若傍義翻,舊名:染、麁、黑,今云:黃、赤、黑;舊名:喜、憂、闇,今名:貪、嗔、癡;舊名:樂、苦、癡,今言:樂、苦、捨。……
    次第生者:自性本有,無為常住,唯能生他,非從他生。由我起思,受用境界,從自性先生大,大者,增長之義,自性相增故,名為大,或名覺,亦名想、名遍滿、名智、名惠。從大生我執,我執者,自性起用,觀察於我,知我須境,故名我執,初亦名轉異,亦名脂膩。」
  10. ^ 曹彦. 梵我同一不是婆羅門教教義的主流. 北京大學東方文學研究中心. [2022-1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19).  |url-status=|dead-url=只需其一 (帮助)
  11. ^ Breath in Mind. 五蘊非我 vs. 真心梵我. 印順文教基金會推廣教育中心. 2017-05-27 [2023-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2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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