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观
(重定向自新疆省 (1949–1955年))
新疆省 新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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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 | |||||||||
1949年—1955年 | |||||||||
國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首府 | 烏魯木齊市 | ||||||||
面积 | |||||||||
• | 1,710,000平方公里(660,000平方英里) | ||||||||
人口 | |||||||||
• | 4873608 | ||||||||
歷史 | |||||||||
• 成立 | 1949年 | ||||||||
• 废除 | 195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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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国之初的省份之一,前後存在6年。
第二次國共內戰末期,中國人民解放軍盡佔優勢,國軍節節敗退。在彭德懷指挥的第一野戰軍1949年8月26日佔領蘭州繼而佔領甘肅全境之後,新疆的軍政長官陶峙岳、包爾漢等宣佈脫離廣州的臨時中华民国政府起義。期間已經投向共產黨一邊的張治中在中斡旋,而中共方面的談判代表是鄧力群。同年前蘇聯讓起義軍停止進入迪化(今名烏魯木齊),並讓起義軍投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9月25日第一野戰軍第一兵團在王震將軍率領下攻佔迪化,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12月17日成立新疆省人民政府,包爾漢為首任主席。
1955年9月13日,第一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決定,撤銷新疆省,並以原新疆省的行政區域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行政區域。10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隨之成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委員會,新疆為中國的五大省級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新疆省」名稱走入歷史。
人口
[编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於1954年11月1日公報的「第一次全國人口調查登記」,統計至1953年6月30日時止,新疆省人口是4,873,608人﹐其中維吾爾族3,640,125人﹐佔新疆全省人口的四分之三,漢族和其他民族佔四分之一。[1]
行政區劃
[编辑]1954年,新疆省轄1行政區、10專區、5自治州、1省轄市,2市、73縣、6自治縣。
地級市、專區 | 縣、區數 | 駐地 | 縣名(縣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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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 | |||
烏魯木齊專區 | 8縣、1自治縣 | 烏魯木齊市 | 阜康縣(城區)、鄯善縣(城區)、奇臺縣(城區)、呼圖壁縣(城區)、吐魯番縣(城區)、吉木薩爾縣(城區)、瑪納斯縣(城區)、托克遜縣(城區)、木壘河哈薩克自治縣(城區) |
哈密專區 | 2縣、1自治縣 | 哈密縣 | 哈密縣(城區)、伊吾縣(城區)、巴里坤哈薩克族自治縣(城區) |
庫爾勒專區 | 5縣 | 庫爾勒縣 | 庫爾勒縣(城區)、尉犁縣(城區)、輪臺縣(城區)、婼羌縣(城區)、且末縣(城區) |
南疆行政公署 | 1市、26縣、1自治縣 | 喀什市 | 喀什專區(駐喀什市):喀什市、疏附縣(城區)、疏勒縣(城區)、巴楚縣(城區)、英吉沙縣(城區)、岳普湖縣(城區)、伽師縣(城區)、塔什庫爾幹塔吉克自治縣(城區) |
莎車專區(駐莎車縣):莎車縣(城區)、澤普縣(城區)、葉城縣(城區)、麥蓋提縣(城區) | |||
和闐專區(駐和闐縣):和闐縣(城區)、策勤縣(城區)、皮山縣(城區)、民豐縣(城區)、洛浦縣(城區)、于闐縣(城區)、墨玉縣(城區) | |||
阿克蘇專區(駐阿克蘇縣):阿克蘇縣(城區)、庫車縣(城區)、沙雅縣(城區)、烏什縣(城區)、新和縣(城區)、阿瓦提縣(城區)、溫宿縣(城區)、柯坪縣(城區)、拜城縣(城區) |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区(駐阿圖什縣):阿圖什縣(城區)、烏恰縣(城區)、阿合奇縣(城區) |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3縣 | 昌吉縣 | 昌吉縣(城區)、米泉縣(城區)、烏魯木齊縣(城區)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2縣、1自治縣 | 焉耆回族自治縣 | 和靖縣(城區)、和碩縣(城區)、焉耆回族自治縣(城區)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 | 1市、24縣、2自治縣 | 伊寧市 | 伊犁專區(駐伊寧市):伊寧市、伊寧縣(伊寧市)、特克斯縣(城區)、綏定縣(城區)、昭蘇縣(城區)、新源縣(城區)、鞏留縣(城區)、霍城縣(城區)、尼勒克縣(城區)、察布查爾錫伯族自治縣(城區) |
塔城專區(駐塔城縣):塔城縣(城區)、沙灣縣(城區)、額敏縣(城區)、烏蘇縣(城區)、裕民縣(城區)、托裡縣(城區)、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城區) | |||
阿勒泰專區(駐阿勒泰縣):阿勒泰縣(城區)、福海縣(城區)、吉木乃縣(城區)、青河縣(城區)、哈巴河縣(城區)、富蘊縣(城區)、布林津縣(城區) |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区(駐博樂縣):博樂縣(城區)、精河縣(城區)、溫泉縣(城區) |
政府
[编辑]1949年,中華民國新疆省政府向中国共产党投降後,於同年12月17日被新成立的新疆省人民政府取代[2],包爾漢任新疆省人民政府主席(1949-1954)。
1955年10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隨之成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委員會。
參考文獻
[编辑]-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關於全國人口調查登記結果的公報(1954年11月1日);「1955年人民手冊」(大公報出版)P.251
- ^ 1955年10月1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
參見
[编辑]前任: 中華民國新疆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省 1949年-1955年 |
繼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