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宪政运动 (中华民国)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宪政运动中國抗日战爭时期,中華民國境內出現的两次民主宪政运动,[1]目的是讓国民党一党制改变为各党派合作的政治體制。[2]

過程

[编辑]

第一次宪政运动发生于1939年9月至1940年9月期间,以国民参政会一届四次会议为开端[3]。1939年9月15日,大会国民参政会一届四次会议通过了《请政府明令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施宪政案》。該提案提出要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行宪政黄炎培为召集人與各党派代表组成“宪政期成会”。中國共產黨也參與了第一次宪政运动。各地成立憲政促進會。1939年11月,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接受了《请政府明令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施宪政案》,並決定于次年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4]。1940年,中國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向各级党部发布《关于目前宪政运动诸问题的指示》。1940年4月18日,国民党五届中常会第145次会议通过《宪政问题集会结社言论暂行办法》。[5]1940年9月18日,国民党5届157次中常会召開時表示“战事不便,国民大会之召集日期应俟另行决定”,且期成宪草暫不實施。第一次宪政运动结束。[1][6]

第二次宪政运动始於1943年9月至1945年7月。1943年11月,国民党第五届十一中全会召開,當時中國國民黨表示如果中國戰勝日本,戰勝的一年後就召開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施宪政[4]。1944年1月8日, 蒋介石发表 《对当前党政与青年团工作之指示》 ,表示国民党应加强对宪草研究运动的领导, 并加以控制。此時許多地方召開憲政座談會,要求國民黨結束一黨專政以及開放政治。中共在此期間提出要成立聯合政府。1945年元旦,蒋介石宣布“一俟军事形势稳定,就及时召开国民大会,归政于全国国民”。3月1日,他在宪政实施协进会上宣布“本年十一月十二日召开国民大会”。[6][5]1945年7月,国民参政会四届一次会议召開,蒋介石拒绝建立联合政府。共產黨方面認為,第二次宪政运动結束。[1]

參考資料

[编辑]
  1. ^ 1.0 1.1 1.2 罗天. 简论中国共产党是抗战时期两次宪政运动的实际政治领导者[J]. 中文信息,2018(3):256,255.
  2. ^ 王永祥.中国共产党与抗战时期的民主宪政运动[J].历史教学,1991,(第1期).
  3. ^ 张晓曦著,《新中华报》的抗战动员,山西经济出版社,2021.06,第72页
  4. ^ 4.0 4.1 贺永泰1,齐文娟2.延安时期的宪政理论与宪政运动述论[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第1期).
  5. ^ 5.0 5.1 胡平原.中共在国统区掀起的两次宪政运动高潮[J].文史春秋,2019,(第12期).
  6. ^ 6.0 6.1 刘富书.试论抗日战争时期的民主宪政运动[J].史学集刊,1986,(第4期).